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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解讀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議定書》

  • 發佈時間:2015-11-23 08:35:00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中國網財經11月23日訊 11月22日,在李克強總理和東盟十國領導人的共同見證下,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與東盟十國部長代表中國政府與東盟十國政府,在吉隆坡正式簽署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談判成果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關於修訂<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項下部分協議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日前,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對《議定書》進行了解讀。

  一、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談判的背景與過程?

  答:中國—東盟自貿區是我國對外商談的第一個也是最大的自貿區,于2010年全面建成,有力地促進了雙邊經貿關係,展現了發展中國家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良好模式。目前,雙方的經濟總量已接近13萬億美元,佔亞洲近60%。雙方貿易投資合作日益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發展格局。今年1至10月中國東盟雙邊貿易總額達3792億美元,雙方累計相互投資已超過1500億美元。目前,中國是東盟最大的貿易夥伴,東盟是中國第三大貿易夥伴。

  為進一步提高本地區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水準,2013年10月,李克強總理在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上倡議啟動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談判,獲得了東盟各國領導人的積極回應。2014年8月,中國—東盟經貿部長會議正式宣佈啟動升級談判。2015年8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辦的中國—東盟經貿部長會上,高虎城部長與東盟十國經貿部長就年內完成升級談判達成共識。

  按照領導人的共識和要求,中國與東盟雙方一直抓緊工作,經過近一年半4輪談判,雙方近日在北京舉行的第四輪談判上就升級談判成果文件《議定書》內容完全達成一致,為11月21日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簽署《議定書》創造了條件。

  二、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談判成功結束和簽署的意義?

  答:《議定書》是我國在現有自貿區基礎上完成的第一個升級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技術合作等領域,是對原有協定的豐富、完善和補充,體現了雙方深化和拓展經貿關係的共同願望和現實需求。《議定書》的達成和簽署,將為雙方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助力,加快建設更為緊密的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推動實現2020年雙邊貿易額達到1萬億美元的目標,並促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和亞太自由貿易區的建設進程。

  三、《議定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議定書》共500多頁,內涵豐富。《議定書》包括序言及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技術合作、未來工作計劃和最後條款等章節,還包括原産地規則、原産地規則操作程式、第三批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等附件。

  四、《議定書》在貨物貿易領域進行了哪些升級?

  答:現有的中國—東盟自貿區零關稅已經覆蓋了雙方90%—95%稅目的産品,貨物貿易自由化水準很高。因此,雙方在此次升級談判中,主要通過升級原産地規則和貿易便利化措施,進一步促進雙邊貨物貿易發展。

  在原産地規則領域,雙方對原産地規則進行了優化並完善了相關實施程式,將進一步提升中國-東盟自貿區貨物貿易自由化的實施效果,促進雙方相關産業的貿易和發展。中國—東盟自貿區現有貨物貿易原産地規則以“區域價值百分比40%”為主,標準比較單一,原産地的認定也比較複雜。在這次升級談判中,雙方同意對46個章節的絕大部分工業品同時適用“4位稅目改變”和“區域價值百分比40%”標準,涉及到3000多種産品,包括礦物、化工、木材紙製品、賤金屬製品、紡織品和雜項製品等産品,其中有許多都是中國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産品。這兩種原産地標準,企業可自行選擇適用,這將大大便利有關企業利用自貿區的優惠政策。

  在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領域,中國—東盟自貿區相關協定原來未包含這方面的內容。這次升級談判雙方根據雙方貿易情況的發展,納入了相關內容。雙方同意進一步簡化海關通關手續,確保雙方相關法律法規公開透明,運用自動化系統、風險管理等手段,為雙方企業提供高效快捷的通關服務,解決通關阻礙,以便利合法貿易,並就預裁定、復議與訴訟制度以及對本章程式定期審議等達成共識,保障貨物流動暢通,共同提高便利化水準。

  五、《議定書》在服務貿易方面是否有一些突破?

  答:近年來,隨著中國-東盟自貿區建設進程不斷加快,中國與東盟服務貿易也迅猛發展,雙邊貿易總額從2007年的179億美元增長至2014年的626.6億美元。2014年,雙方貿易總額為626.6億美元,同比增長44.7%。

  服務貿易是《議定書》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2007年簽署的中國—東盟自貿區《服務貿易協議》漸進自由化條款,中國在自貿區升級談判中與東盟成員啟動並完成了第三批服務貿易具體減讓承諾談判。與前兩批具體承諾相比,各國均作出了更高水準的承諾,進一步提升了中國-東盟自貿區服務貿易自由化水準。

  我國在集中工程、建築工程、證券、旅行社和旅遊經營者等部門做出改進承諾。東盟各國在商業、通訊、建築、教育、環境、金融、旅遊、運輸等8個部門的約70個分部門向我做出更高水準的開放承諾,主要包括:汶萊在電信、旅遊、航空等部門做出更高開放承諾,並新增教育、銀行、航太運輸、鐵路運輸等部門承諾;柬埔寨在廣告、電信、金融等部門承諾中取消過渡期限制;印度尼西亞新增旅館、餐飲、資産管理和證券管理服務等部門承諾;寮國新增電腦、建築、教育、環境等領域19個分部門承諾;馬來西亞在建築和工程領域放寬外資股比限制,新增獸醫服務承諾;緬甸新增教育、建築、集中工程、城市規劃、電腦等部門承諾,並在廣告、印刷出版、視聽、海運等分部門提升承諾水準;新加坡新增會議服務承諾,取消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限制;泰國在教育、數據處理和數據庫、稅收、研究和開發、房地産等部門做出進一步開放承諾;越南在電腦、市場調研、管理諮詢、教育、環境、旅遊等部門取消過渡期限制。

  雙方的具體改進措施包括擴大服務開放領域,允許對方設立獨資或合資企業,放寬設立公司的股比限制,擴大經營範圍,減少地域限制等。

  六、《議定書》在投資方面達成了哪些共識?

  答:《議定書》關於投資內容集中于投資促進和投資便利化合作,為投資者和其投資創造穩定、有利和透明的商業環境。在投資促進領域,雙方同意通過包括組織投資促進活動、增強行業互補性和促進生産網路化、舉辦投資相關的研討會和資訊交流等方式促進相互投資。在投資便利化領域,雙方同意簡化投資批准手續,促進投資相關規則、法規、政策的資訊發佈,並在必要時建立一站式投資中心或相關機制,為商界提供包括便利營業執照和許可發放的支援與諮詢服務。

  七、《議定書》在經濟技術合作方面達成了哪些共識?

  答:經濟技術合作是《議定書》的重要組成內容,將大大加強雙方務實合作。雙方同意在農業、漁業、林業、資訊技術産業、旅遊、交通、智慧財産權、人力資源開發、中小企業和環境等10多個領域開展合作。雙方還同意為有關經濟技術合作項目提供資金等支援,推動更好地實施中國—東盟自貿協定。

  此外,考慮到電子商務對雙方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雙方還同意將跨境電子商務合作這一新議題納入《議定書》,通過加強資訊交流以促進雙方的貿易和投資。

  八、《議定書》對雙方未來工作有什麼安排?

  答:中國—東盟自貿協定是一個“活的協定”,將會隨著時間和雙方的需要不斷更新發展。因此,雙方同意在升級《議定書》生效後,通過協商確定時間安排,就貨物貿易自由化、特定産品原産地規則、投資自由化和保護等議題進一步開展磋商。

  九、《議定書》文本是否已經公佈?《議定書》何時生效?

  答:《議定書》正文和附件,包括中文和英文版本,將會儘快公佈。不久後,大家可以登錄“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http://fta.mofcom.gov.cn)查詢、下載。

  關於生效時間,按照《議定書》相關規定,在中國和至少一個東盟成員書面通知東盟秘書處已完成內部程式的條件下,《議定書》將於2016年5月1日生效。如《議定書》未能在2016年5月1日前生效,則在中國和至少一個東盟成員書面通知東盟秘書處已完成內部程式的60天后生效。目前,雙方正抓緊完成各自國內法律程式,使協定早日生效,推動中國與東盟經貿關係邁上新臺階,讓民眾和企業儘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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