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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農村養兒防老日漸式微

  • 發佈時間:2015-11-23 08:26:08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史自強  責任編輯:王斌

  河北部分地區對農村獨居老人推行“抱團取暖”方式

  養兒難養老 試試老幫老(民生調查·問診養老院的空與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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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養老機構無法滿足需求,農村獨居、留守老人日益增長的情況下,部分地區開始嘗試互助養老:讓老人們集中居住,在生活上相互照料。這種模式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養老資源緊張的態勢,但急需明確的法律規範和政策、資金的進一步支援,同時也需要完善管理和考評機制。

  年輕時辛勤耕作,養兒育女;年老時孑然一身,無人照料。這是時下一些農村老人的真實寫照。

  農村年輕勞動力大量外流,“養兒防老”日漸式微。河北邯鄲肥鄉縣開始推行一種全新的“互助養老”模式,這能否破解廣大農村老人的養老困境呢?

  沒有專門看護人員,老人們抱團互助

  初冬的下午,在肥鄉縣前屯村一個幾十平方米的院子裏,老人們有的玩棋牌,有的圍著電視,還有的在門口健身、聊天。然而,這裡並不是一間傳統意義上的敬老院。

  既沒有專門的看護人員,也沒有全職的廚師、清潔工,老人們在生活上抱團互助:年輕點的照顧年長點的,身體好的照顧身體弱的,各自取長補短,形成一種生活共同體。

  這裡是肥鄉縣第一家農村互助幸福院。2008年剛開始時,這裡僅有6人。如今,已經發展到30多人。

  “住在這裡挺好的,花費少不説,關鍵是我們這些老人湊在一塊後,能做的事就多了起來。”70歲的柳秀雲是這裡“資歷最老”的一批住戶。7年的時間,她從剛入住時的“有些猶豫”變成了現在的“攆都不想走”。

  在互助院,老人們兩人一間臥室,方便彼此有個照應。柳秀雲的室友是今年76歲的王雲的。王雲的性格開朗,兩人時常一起嘮嗑,給柳秀雲帶來不少歡樂。而王雲的腿腳不好,儘管能挪動,但能做的家務活並不多。柳秀雲每天就搭個夥,把飯菜送給王雲的,“做的時候多添點米菜就行,又不費事。”柳秀雲説。

  “大家聚在一起,就感覺不到孤單了。”柳秀雲説。與縣裏的養老機構不同,這些住在互助院的都是同村的老人,彼此生活的背景、環境都非常類似,交流上基本不會産生隔閡。

  62歲的蔡清洋在1998年至2014年間在前屯村擔任村支書。2008年他最先提議修建互助幸福院。如今,他也住進了互助院,並擔任院長,既服務所有人,也接受大家的幫助。

  蔡清洋説,村集體建設互助幸福院,縣財政會按照新建一所10萬元、改擴建一所5萬元的標準進行獎補,每年還給每位老人補貼500元。村集體也會自籌一些資金用於添置配套設施和基本日常用品。老人們都是免費入住,享受免費採暖和生活設施,每個人每個月的開銷也就二三十元,比自己在家過還要節省。

  機構無法滿足需求,互助養老也屬無奈

  提起2008年開設第一所互助幸福院,蔡清洋的感覺就像在昨天:“當時是在2007年10月份開始動的工。那年的冬天非常冷,路都結了冰。但我們一直沒有停工,結冰的地方就用玉米秸稈烤一烤,化了之後就繼續開工。”

  蔡清洋和施工隊之所以如此急迫,是因為有一件事讓他覺得“不能再等了”。那是在2007年,村裏72歲的老人張明堂半夜裏突然發起高燒,並伴有強烈不適。由於是獨居老人,張明堂無法向身邊人求救,只能強忍到天亮才一步步向村醫家爬去,最終在家門口不遠處暈倒在地,幸虧被人及時發現,才撿回一條命。

  “這件事對我觸動很大,加之當時還聽説,有的留守老人在家中已經去世好幾天了才被人發現。我覺得必須得有一個機構,把這些老人集中起來進行照顧。”蔡清洋道。

  今年70歲的張國生在2010年搬入互助院之前,也是一名獨居老人。儘管有3個子女,但都在外打工,“每年只能盼著過年能見上一面。”張國生説。

  對於獨居生活,張國生將其形容為“進門一盞燈,出門一把鎖”,有時候還“有點像是在蹲監獄”。為數不多的活動無非就是掃掃院子、看看爐火、換換煤球之類,生活上備感淒涼。

  然而,即便是這樣,張國生也並沒有想過要搬進養老院居住。肥鄉縣目前全縣僅有兩家公辦養老機構。一家是縣光榮院,床位120張,已入住28人,要求為軍烈屬等優撫對象;另一家是縣中心老人院,設計床位670張,因為在建原因,目前僅入住五保對象50多名。縣裏的民辦養老機構只有兩家,一共有100張床位,現已入住58人。

  而據統計,肥鄉縣60歲以上的老人有4.39萬人,其中單身老人1.3萬人,佔全部老年人口的29.6%。“從數據來看,全縣現有的社會養老機構還遠遠無法滿足實際需求。”肥鄉縣民政局老齡辦主任楊振紅説。

  除了一床難求之外,民辦養老機構相對高額的費用也是阻礙農村老人入住的攔路虎。像張國生這樣的普通農村老人,每月唯一的直接收入就是新農保裏的75塊錢,多的花銷則要伸手朝子女要。而“那些民辦養老院動輒每月六七百,多的一千多,我們住不起,不想給子女增加太多負擔。”張國生説。

  實際上,這種農村養老的巨大缺口是我國面臨的普遍現狀。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社會學博士王偉進認為,互助養老的産生與正式養老服務保障體系不發達有關,實為一種無奈之舉。在農村“養兒防老”受衝擊、市場養老難補臺的局面下,互助養老的出現也就有了一定的社會必然性。

  有需求沒“名分”,互助養老缺少政策支援

  自2008年肥鄉縣辦起第一家農村互助幸福院後,在民政部門和村集體的推動之下,截至目前,全縣已建成互助院240家(包括聯建25家),實現了265個村全覆蓋。

  根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儘管互助養老已經被納入了社區養老服務中,互助式養老服務中心也被列入“十二五”規劃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重點,但在此後實行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中又明確將城鄉互助型養老場所排除在外。

  目前對於農村社區互助養老較為明確的政策支援,見於財政部、民政部于2013年制定的《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援農村幸福院項目管理辦法》。該辦法指出:每個農村社區互助養老項目給予3萬元補助,每年年初下達農村幸福院的補助數量指標。

  “缺少相關政策資金的支援,將影響農村互助幸福院的後續運作和長遠維護。”專門研究農村養老保障的河北石家莊學院副教授趙志強説。

  目前,即便是農村互助養老發展得比較成熟的肥鄉縣,互助院的修建改造和生活設施添置也屬於前期的一次性投入,此後每年給每位老人補貼的500元僅用於水電氣等基本開銷,無法用於設備更新和維護。

  “互助幸福院數量多、人員密集,更不能掉以輕心,而這需要相關政策、資金的進一步支援。”肥鄉縣民政局副局長楊明剛説。

  目前,對於互助型養老機構的具體管理至今還沒有相關的法律規範。當遇到涉及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意外傷害責任認定和爭議解決方式等方面的問題時,到底應該適用哪一套辦法,至今仍不明確,這為互助性養老機構可能産生的法律糾紛埋下了隱患。

  此外,目前對於農村互助養老的實際開展效果仍缺少一套有效的考評機制。趙志強認為,互助幸福院在推廣的過程中,一些基層單位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指標,製造了一些政績工程和數字遊戲,這勢必會對農村互助養老的發展造成危害,導致農村社區成員對互助養老産生不信任之感。

  因而,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對上負責、對下不負責”的現狀,“有必要將農村互助養老開展的實際效果納入基層幹部工資績效的督導考核機制,讓參與互助養老的農村老人參與評價,並且在必要的時候,在互助院的公共區域安裝監控,這樣就可便於上級主管部門隨時隨地掌握老人的互助養老情況了。”趙志強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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