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股東紛爭發酵:未分配利潤成分歧焦點
- 發佈時間:2015-01-07 13:00:47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田燕
中國網財經1月7日訊(記者 常實 葉景) 天弘基金股東紛爭正進一步發酵。天弘基金的兩大股東方螞蟻金融服務集團(以下簡稱“螞蟻金服”)和內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君正”)之間的紛爭終於公開化並持續發酵。
1月4日,螞蟻金服向中國網財經表示,螞蟻金服已于12月10日以內蒙君正為被申請人,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針對內蒙君正拒不履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資與認購協議》的問題,請求裁決內蒙君正履行協議向天弘基金繳納應繳出資額6943萬元,並請求裁決在內蒙君正全額繳納出資額之前依法限制內蒙君正對於天弘基金未出資部分的股東權利。如果內蒙君正在生效裁決所確定的付款日依然拒不履行繳納出資義務,螞蟻金服還申請裁決解除內蒙君正的增資權及增資資格。
而沉默了三天的內蒙君正終於發聲。1月6日晚,內蒙君正發佈公告稱,增資擴股前的未分配利潤歸屬問題與螞蟻金服之間有分歧,對於天弘基金“國有資産需要重新評估”,目前仍在等待國資管理部門的書面文件。
未分配利潤成分歧焦點
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關批准部門上報的由三方股東共同簽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資擴股方案》第五條第一款“根據本次增資擴股安排,公司現有股東享有本公司增資擴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潤處分權。其後實現的利潤由新老股東按出資比例共用。”
在簽署合作協議之後,內蒙君正開始進行最後的內部審批流程,公司會計師提出增資擴股前必須明確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潤的歸屬,即2013年6月30日的國資評估基準日(評估時間2013年10月)和2014年6月30日的增資擴股完成日之間新老股東的利益確認問題,應由國有控股股東依據相關規定重新審核確認。但遭螞蟻金服強烈反對,堅持新老股東共用所有未分配利潤,無協商解決餘地。
有業內人士分析,內蒙君正認為天弘基金增資擴股完成之前的未分配利潤應由三家老股東享有處分權,但螞蟻金服則堅持天弘基金所有未分配利潤應由新老股東共用,這才是問題的根源。
而在內蒙君正公告發佈之後,螞蟻金服也快速回應,並對內蒙君正公告內容予以一一反駁。螞蟻金服方面稱,2014年1月20日,各方簽署的《增資與認購協議》明確規定,“公司向投資方承諾並同意,除了本協議所擬議的事項以外,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直至新營業執照頒發之日,未經投資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集團公司均不得採取向集團公司的股東宣佈或支付任何利潤分配或其他分配的行為。”
“這一條款也就是明確規定:自協議簽署日至增資擴股完成之日,未經螞蟻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進行利潤分配。”且螞蟻金服認為,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計未分配利潤為負,依照《公司法》規定,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媒體稱事件或因內蒙君正資金鏈緊繃導致
內蒙君正為何不履行當時的增資與認購協議因此引發多方猜測。據媒體報道,此前業內有傳聞稱,內蒙君正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多方出擊造成資金鏈緊繃,這或許是內蒙君正遲遲不履行天弘基金增資協議的主要原因。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分析,去年12月 內蒙君正及其子公司參加了華泰保險股權競價轉讓並以45.04億元成功摘得華泰保險15.3%的股權,且這筆交易是以現金購買的形式進行,內蒙君正應該不會因不足7000萬元的資金而拖延。
國有股東天津信託立場受關注
2014年1月,內蒙君正與天津信託、蕪湖高新等天弘基金老股東,及螞蟻金服、天弘基金員工持股主體簽署了《增資與認購協議》,擬對天弘基金進行增資擴股。按協議,螞蟻金服、內蒙君正、天弘基金員工持股主體將參與增資。此次增資擴股將帶來天弘基金股東層面較大變化,阿裏方面“上位”實現控股,國資股東天津信託退居第二,內蒙君正則退居第三大股東。
不過有媒體報道,由於內蒙君正的拖延,天弘基金的股東變更資訊尚未在工商部門更新完成,這也就意味著,螞蟻金服、天弘基金員工持股實際上至今仍未生效。
而除了對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潤的分歧,內蒙君正方面還認為天弘基金是國有控股企業,此次增資擴股實質是由國有控股企業改制為民營絕對控股企業的經濟行為,這是一個重大且敏感的國有資産管理問題。且內蒙君正已于2014年6月30日發出《關於中止天弘基金增資擴股相關工作的函》,並向國資管理部門緊急彙報。不過天弘基金給出的口頭答覆是,國有資産需要重新評估,目前仍在等待國資管理部門的書面文件。
但螞蟻金服卻稱,“天弘基金的增資擴股一直得到天津市政府大力支援”。並稱截至目前從未收到天弘基金國有控股股東關於增資擴股的國資評估存在問題,及重新啟動評估的任何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