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本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更好地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擴展部分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産品的保障責任,具體如下:
【意外傷害保險】
一、責任擴展説明
1、針對《光大永明意外傷害保險》《光大永明嘉運意外傷害保險》和《光大永明嘉福意外傷害保險》生效合同,若被保險人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導致身故或傷殘,光大永明人壽將按照産品的意外身故或意外傷殘責任賠付金額的150%進行給付,保單後續狀態依據相應産品的條款約定而持續或終止。
2、針對《光大永明興順交通意外傷害》生效合同,若被保險人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導致身故或傷殘,光大永明人壽將依據合同約定的給付條件和標準,按照50萬元保險金額給付意外傷害或意外傷殘責任保險金,保單後續狀態依據相應産品的條款約定而持續或終止。
3、針對《光大永明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生效合同,若被保險人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光大永明人壽將在原保險責任上擴展給付確診關愛金3000元,保單後續狀態依據相應産品的條款約定而持續或終止。
二、責任擴展有效期
截至2020年5月31日,被保險人經確診發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醫療保險】
三、責任擴展説明
針對已生效合同,若被保險人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並因該疾病導致發生醫療救治的,光大永明人壽承擔保險責任時按如下方式進行擴展:
1、取消等待期限制;
2、取消免賠額限制;
3、取消給付比例限制,按照100%比例給付;
4、取消理賠醫院限制;
5、取消藥品及診療項目限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對症治療的藥品及診療項目所對應的醫療費用,均納入保險保障範疇。
四、責任擴展有效期
截至2020年4月30日,被保險人經確診發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五、適用産品列表
1、光大永明百萬安康(2019版)醫療保險
2、光大永明安康百萬醫療保險
3、光大永明無憂住院醫療保險
4、光大永明附加住院醫療保險(A款)
5、光大永明意外費用補償(2018版)醫療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
六、責任擴展説明
針對已生效合同,若被保險人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導致身故的,光大永明人壽將取消等待期限制,並按照合同約定的該産品身故保險責任賠付金額的120%額外給付保險金,原保險責任不變,保單後續狀態依據相應産品的條款約定終止。
七、責任擴展有效期
截至2020年4月30日,被保險人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導致身故。
八、適用産品列表
1、光大永明童佳保重大疾病保險
2、光大永明永葆健康(全佑版)終身重大疾病保險
3、光大永明嘉多保重大疾病保險
4、光大永明吉瑞寶(多倍版)重大疾病保險
5、光大永明愛多多重大疾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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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殊説明
在保險合同生效日前,被保險人已經確診或疑似發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被保險人因有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人接觸史,尚在醫學隔離或醫學觀察中的,光大永明人壽不承擔新型冠狀病毒擴展責任。
十、釋義
1、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是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導致的肺炎,具體診斷參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聯合下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相關標準。如有更新,以更新後的標準為準。
2、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斷由國家衛生行政機關指定的醫院或國家正式的衛生檢疫機構確診。
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對症治療的藥品及診療項目,是指符合國家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
(責任編輯:程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