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央網信辦等四部門發佈了“清朗·網路平臺演算法典型問題治理”的專項行動通知,主要涉及嚴禁用演算法實施大數據殺熟、深入整治資訊繭房、防範誘導沉迷等方面。專項行動的具體任務和目標是什麼?如何引導演算法向上向善,促進網路平臺更好發展?
網路平臺的演算法要規範什麼?
北京航空航太大學網路空間國際治理研究基地副主任 趙精武:我們重點要防治的是部分資訊的推送方式,核心目的在於保護消費者和用戶的資訊自主權。比如我們國家的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中明確,必須提供不直接匹配到具體自然人的用戶標簽畫像的功能,而且要求提供給用戶及時關閉與自己其他資訊相關聯的功能。之所以提供切斷渠道,就是為了避免大量資訊被濫用。
針對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群體
如何優化演算法服務?
北京航空航太大學網路空間國際治理研究基地副主任 趙精武:我們國家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針對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群體做了區分,因為這兩類群體在面臨演算法推送時存在的問題是不一樣的。未成年人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有限,易受到網路沉迷的影響,所以我們需要解決網路沉迷的問題。而對於老年人來説,一般碰到的問題是大量新興的技術,以及這些資訊技術無法使用的問題,因此立法所要解決的是適老化問題,並且還有防止網路詐騙的風險。
在網路快速迭代情況下
如何實現“聰明的治理”?
北京航空航太大學網路空間國際治理研究基地副主任 趙精武:首先我們需要承認,法律跟技術治理之間是存在脫節問題的,所以我們需要配套更加靈活的治理機制。在實踐當中比如像科技審查的機制,就是為了解決技術創新當中碰到的各類風險。同時,除了演算法治理的法律,我們國家的網路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數據安全法裏的相關制度也可以起到輔助治理功能。除了這兩點之外,為了有效促進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法律也會給未來的平臺經濟預留一定空間,來實現平臺經濟發展和監管之間的平衡。
平臺如何向上向善,實現“自律”?
北京航空航太大學網路空間國際治理研究基地副主任 趙精武:對於平臺來説,首先還是要符合法律的基本底線,法律其實也提供了非常多的治理機制上的要求。但是對於平臺來説,立法機關還有相關的執法部門也是在規範的基礎上預留了網際網路經濟發展的空間,其實也希望平臺能夠在更好發展的同時,保護用戶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