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帝國理解為一個由宗主國與被征服地區共同組成的征服體系,那麼中國從來就不是一個帝國。中國在秦朝建立了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雖然嬴政自稱“皇帝”,但這個大一統國家並不是帝國。中國自秦以後就是郡縣制的垂直統治,所有的官員都是朝廷任命,不存在什麼委託管理。中國古代的國家結構形式如韓非子所講,“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秦滅六國後,把全國劃為三十六郡。從此,中國的中央政府並非由地方組成,而是由中央政府劃分地方。中央在邏輯上和時間上都先於地方。國家所有的統治權力都源於中央,地方並沒有任何固有的權力。地方是中央的派出機構,中央對地方是“如身使臂,如臂使指”。所以,中國歷史上從來就沒有出現過帝國,中國的語言文字也來沒有帝國這個概念。
秦朝形勢圖。(圖片來源:《中外歷史綱要》)
西漢形勢圖。(圖片來源:《中外歷史綱要》)
唐朝前期疆域和邊疆各族分佈圖(669年)。(圖片來源:《中外歷史綱要》)
與此同時,中國古代的中原文明也推動大一統國家內部的同質化。中國古代的中原文明是吸引融合周邊各民族的強大文化軟實力。孟夫子稱之為“用夏變夷”。漢代之後,人們常常用漢化來解釋中原文明對大一統中國同質化的進程。這跟各種異質文明共存的帝國也有著根本區別。
清朝疆域圖(1820年)。(圖片來源:《中外歷史綱要》)
如上所述,在西方政治話語和學術語言中,帝國是一個由中央地帶與從屬地帶共同組成的征服體系。如果把中國古代王朝的強盛時期稱之為帝國,就意味著中國在古代曾經是一個征服體系。西方一些學者常常把中國的清王朝稱之為帝國,認為清王朝的疆域是一個征服了多個領土、多個民族的多層次體系,疆域內各個民族、各個地區都是帝國的板塊,只是暫時被清王朝用武力所統治。按照這種觀點,清王朝崩潰以後,帝國的一些板塊就應當獨立出去,就像當年沙皇俄國崩潰以後,各個板塊獨立出去一樣。所以,如果承認清王朝是帝國,就意味著中國的邊疆是被清王朝征服的,清王朝一旦崩潰,這些由不同種族構成的邊疆地區就應當獨立出去。這也是為什麼一些西方人支援中國的西藏、新疆獨立的原因之一。所以,中國在清代不是一個帝國,這不僅是一個理論問題,而且也是一個重要的現實問題。
西周分封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外歷史綱要》)
戰國形勢圖。(圖片來源:《中外歷史綱要》)
在中國學術界,已經有一些學者認真討論過帝國的概念問題。但即使在一些努力澄清帝國概念的學者那裏,也還是存在一些含混的理解。比如,有的學者否定了自秦漢以來的中國曾經有過帝國,但還是把秦之前的周朝理解為一個帝國,理由是周朝對地方的統治並非是直接統治,而是一種間接統治,這跟西方的帝國有類似之處。其實,這也是一種對周朝的政治結構不準確的理解。毫無疑問,周朝跟秦漢之後的中央集權政治結構有著根本區別。但這種區別並不是帝國與中央集權的王朝國家的區別,而是封建制度與中央集權制度的區別。
歷史上的周朝並非是一個征服體系,而是由最高統治者周天子形成的分封體系。在這個體系內部的七十幾個封建諸侯國,並非周朝向外征服建立,而是周朝按照親疏遠近、擊敗商朝的功勳大小而分封的,這些諸侯國的民眾都是中華民族。中國周朝時期的國家政治結構跟西歐中世紀的封建制度有類似之處,而跟西方的帝國,諸如亞歷山大帝國、羅馬帝國有著根本區別。
需要澄清的是,在歷史上,中國的國家結構在有些方面似乎跟西方的帝國有相似之處。在秦漢之後的歷史中,中國的朝廷有時候對邊疆地區的統治很鬆散,有些時候並非是實行直接統治,而是一種間接統治。比如中國邊遠地區的土司制度曾廣泛存在,這在古代稱之為羈縻制度。如果説古代中國不是一個帝國,怎麼理解這種國家結構跟帝國有相似之處?
我個人認為,最根本的區別就是中國的大一統理念跟帝國理念完全不相容。中國的國家建構有一套政治理念、政治理論,一種政治信仰,這就是中國的大一統理念。這個思想主要是來自法家和儒家,儘管這兩種在中國影響最大的學派經常相互辯論。中國自秦以後的制度是儒表法裏,國家的基本框架和制度按照法家的原則,具體表現就是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這就是所謂“百代都行秦政制”;而儒家則給社會提供綱常倫理和道德規範,維繫人與人的關係,也包括規範君臣關係。
這裡確實有一個現實問題。在古代,中央要在一個巨大疆域實行大一統的垂直統治確實很困難。由於古代的生産力低下,諸如物質發展水準、交通道路和工具等都很落後。這對大一統的國家治理確實造成了很大困難。在古代中國的政治中心,比如長安、洛陽、北京等地,要在邊疆地區實行垂直統治是有困難的。從雲南貴州去京城需要花費幾個月的時間,垂直管理當然有很大的難度。但大一統在秦漢之後已經成為儒法兩家的共識。於是從秦漢開始就運用一種新的制度——羈縻制度來管理邊疆地區。羈縻制度是個權宜之計,當中央政府力有不逮,權力達不到地方,沒有辦法進行直接統治的時候,可以暫時讓羈縻之地有自治權,類似于帝國對征服之地的統治。羈縻制度比較鬆散,比如中國古代邊疆地區的土司制度,自己管理自己,只要做到納貢、效忠朝廷即可。
那麼,這是不是就意味著羈縻制度和帝國統治是一樣的?其實差別非常大。中國自秦漢以後大一統思想已經深入人心。由於現實條件的制約,中央政府在一些時候可以賦予地方很多自治的權力,但這些自治權決非地方所固有。中央政府可以授予地方很大的自治權,但由於法源是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在條件成熟時完全有權收回,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的改土歸流。這和帝國不一樣。中國的大一統思想已經深入到統治者和士大夫的骨髓,是中國政治文化的核心。
所以,兩千多年來,中國的羈縻制度是對中央集權的大一統制度的一個補充,中央政府通過一套非常複雜而精細的設計,把所有的疆域都統一起來。有的時候,古代中國表面上看起來跟帝國類似,甚至有的邊疆地區比帝國下屬地的自治權更大。但在中國,邊疆地區的全部權力都是中央授予的,而不是地方固有的,地方沒有任何固有的權力。也就是説,大一統的郡縣制雖然一時無法沒有達到四週的邊界,但從來不是本土外的征服體系。對中央朝廷來説,所有的邊疆地區已經納入了大一統的國家框架。
所以,從形式上看,中國古代大一統框架下的羈縻制度與帝國制度有著本質區別。我覺得把帝國和我們歷史上的羈縻制度區別開來很有必要,如果不加區別會造成很大的混亂,而且會對現在中國的國家結構形式造成威脅。當然,羈縻制度和帝國制度的比較研究還需要做很多工作,這當中需要很多細緻的分析。
作者簡介:
寒竹,尚道社會研究所所長,復旦大學中國研究院研究員,觀察者網專欄作家。八十年代曾在中國高校教授西方哲學。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在美國紐約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做比較政治和當代中國發展的研究。曾出版《中國力》《中國道路的歷史基因》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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