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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夷”之功:中華民族形成的重要動力

發佈時間:2023-01-05 09:58:22 | 來源:中國民族報 | 作者:晁福林 | 責任編輯:姜一平

歷史上,中華民族的形成可以説是滾雪球式的逐步壯大,但若細看卻是有層次的發展。先秦時期,先有地區性的諸族融合,然後才有大一統的民族融合。這一時期民族融合與政治格局演進過程基本一致,從西周時期的諸侯林立到春秋時期逐漸實現區域統一,與之同時,地區性的民族融匯也隨之實現,到戰國結束,天下歸於一統,大一統式的民族融合格局也隨之奠定。

漢代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精華》中深刻總結了這一歷史進程:

“《春秋》慎辭,謹于名倫等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

文中所説的“中國”即華夏;“小夷”,指赤狄、白狄、犬戎等不具國家形態、未聚合成邦國的夷狄;“大夷”,指楚國、秦國、吳國、越國等已形成邦國且國力相當強大的所謂“蠻夷戎狄”。春秋戰國時期,無論是政治統一,還是民族融合,楚、秦、吳、越等“大夷”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大夷”與先秦民族融合

春秋時期政治和民族的區域性統合,主要通過邦國之間兼併實現。在整個春秋時期,有晉、楚、齊、秦、吳、越六個大國,其中四個(楚、秦、吳、越)是“諸夏”眼中的“蠻夷戎狄”。這些“大夷”的出現,本身就意味著他們主導了所在區域政治統一和民族融合。

楚國是春秋戰國時期滅國最多的邦國。《呂氏春秋》提到,楚國自楚文王之後,“兼國三十九”。清儒顧棟高説,“楚在春秋吞併諸國凡四十有二”。若以不斷出現的新材料計,楚滅國之數當不止於此。楚國一方面吞併了漢水地區的諸夏姬姓小國,另一方面也攻滅融合了江漢流域的一大批所謂“蠻夷”小邦,如舒、庸、百濮、盧戎等。到了春秋戰國之際,楚國及其周邊列國共同構成了一個文明絢爛多彩、具有鮮明特色的“楚文化圈”。

秦的立國,就在於與戎狄的戰爭,秦在關中的土地,是經歷上百年與戎狄的戰爭才奪取的。到秦穆公時,秦國東擴,滅掉了梁國、芮國。但秦穆公試圖參與中原爭霸並未成功,此後秦國極少參與中原事務,專心經營西土,“益國十二,開地千里,遂霸西戎”。

吳國和越國其興也勃,其衰也忽。但吳國對群舒、淮夷的兼併,越國對百越的統合,對東南區域的民族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

縱觀整個春秋時期的地區性民族融合,固然有些是由“諸夏”邦國主導的,但更多的則是那些被視為“蠻夷”的強國。而在戰國時期最具爭奪天下實力的兩個大邦,即秦國和楚國,均在春秋時期形成的“大夷”之列。秦國在商鞅變法後迅速崛起,開始攻伐東方的進程。楚國則為合縱之長,統合東方力量,與秦國對抗。最終,由秦國完成天下的統一,奠定了大一統的格局。

“大夷”的擴張與兼併,其意義不僅是政治與民族的統合,更是大大推動了文化的互鑒融通。西周時期,諸夏的活動空間主要集中在黃河、淮河流域,很少涉足長江流域及以南的土地。春秋時期楚人經略長江中游,吳越統合長江下游;戰國時期楚人征服百越,派遣莊蹻入滇;秦將司馬錯滅古蜀國,秦人經營巴蜀盆地。至此,長江上中下游、長江以南以至於南越、滇地都受到華夏文化的深刻影響。

“大夷”引領的時代變革

“大夷”之所以能在春秋戰國時期的政治統一和民族融合中發揮主導作用,原因是他們走在了時代變革的前列。春秋戰國時期重大的政治制度變革和戰爭方式的轉變,均從“大夷”之國開始。制度變革激發了國力快速提升,改變戰爭方式則直接影響了政治和民族格局的變化,這二者都在客觀上促進了大一統格局的形成,推動了中華民族的形成發展。

一是引領制度變革。

春秋時期,楚國迅速崛起,其根本原因之一就在於楚國率先推行了郡縣制。諸夏列國繼承了西周時期的封君采邑制度,邦國內部的土地、人口被貴族分割,導致卿大夫權力擴大、國君權力削弱,進而造成君權下移、政出多門、國力分散。推行郡縣制使楚國成為春秋時期君主集權程度最高的邦國。楚國的縣,大多由被楚國滅掉的小國轉化而來。這些小國原本分屬各個族群,但在楚國郡縣制的統合下深度融合,共同孕育出了楚文化。

秦國最終統一天下,關鍵在於成功進行變法。秦國的商鞅變法雖然在初期遭到了強烈反對,但最終得以推行,且在商鞅死後仍然延續。郡縣制的推行,加速了秦國的民族融合,秦人滅掉了長期威脅秦國的“義渠之戎”而設立義渠縣。商鞅變法讓秦國擺脫了早已落後於生産力發展水準的土地經濟制度,建立起一套適合天下統一戰爭的政治、軍事制度。秦國最終通過戰爭的方式,結束了春秋戰國數百年的紛亂。相比較而言,楚國本是戰國七雄中最早開始變法的,吳起變法比商鞅變法早數十年,一度給楚國帶來新氣象,但很快在保守貴族勢力的阻撓下失敗,這是楚國未能統一天下的重要原因。

二是改變戰爭方式。

春秋、戰國雖然都是戰亂之世,但戰爭方式大不相同。西周滅亡後,失去了周王朝的制約,諸夏邦國會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趁亂兼併弱國。但在春秋時期大部分時間裏,尤其是在霸主能夠主導天下秩序的情況下,滅掉能夠參與諸侯盟會的“列國”是不被支援的。即使是霸主,也不能滅掉列國。

例如,鄭國長期夾在晉、楚之間,經歷了多次來自霸主的攻伐。強大如晉國,並非沒有滅掉鄭國的實力,但晉國並不曾試圖滅掉近在咫尺又相對弱小的鄭國。此外,宋、魯、衛、陳、蔡等具備“列國”地位的邦國,在戰亂頻仍的春秋時期雖飽受霸主欺淩,但很長時間裏並無滅國之虞。

在諸夏列國還保留著些許脈脈溫情時,“大夷”並無這種自我限制。在春秋晚期,楚國滅掉了陳國、蔡國,開啟了攻滅“列國”的先例。吳國攻入楚國郢都,幾乎滅掉了當時南方的霸主楚國。而越國在吳國北上爭霸時趁虛而入,最終滅亡吳國,首次將正處在霸主地位的大國滅掉。

戰爭方式開始轉變為數萬人乃至數十萬人轉戰千里、持續數月甚至數年的大規模戰爭,也始於“大夷”。西元前506年,吳國軍隊沿著淮水迂迴數百里,突然襲擊楚國。此後數月,吳、楚之間不斷在多地交戰,最終,吳國軍隊突破楚軍防線,攻入楚國的郢都,幾乎將楚國滅掉。在吳、楚大規模且高烈度的戰爭中,處在兩國之間的淮夷、群舒均被吞併。這樣的戰爭方式,在此前的諸夏邦國間的戰爭中幾乎見不到,而在戰國時期的統一戰爭中則成為常態。“大夷”入局,徹底改變了列國之間的戰爭方式。

中國古代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核心文化因素,有許多並非來自華夏。陳寅恪先生在論述隋唐制度淵源時指出,隋唐制度最主要的來源之一,是鮮卑人建立的北魏和胡化漢人建立的北齊。甚至史學研究者常説的“史學”一詞,也是由十六國時期的羯人石勒設置“史學祭酒”而首次出現的。先秦時期“大夷”帶來的制度變革,給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楚國的郡縣制、秦國商鞅變法帶來的一系列變革,都成為此後兩千多年間中華民族一直沿用的基本制度,甚至一直影響到今天。

“大夷”與中華文明的發展

春秋戰國時期,為什麼“大夷”能夠成為時代變革的弄潮兒?而那些長期文化昌盛、禮樂發達的諸夏列國為何沒能趕上變革的步伐?

首先,“大夷”“能夏則大”,汲取華夏先進文化。這讓他們能夠實現文明的跨越式發展,從眾多“蠻夷戎狄”中脫穎而出,成為“大夷”,即所謂“能夏則大”,並倣照華夏的禮樂制度建立起國家形態。“大夷”雖被諸夏視作夷狄,但其文化並不一定遜於諸夏。譬如,戰國時期的楚文化是高度繁榮且極具特色的,《楚辭》就是楚文化的結晶;又如,秦國的文字直接繼承西周文字,較之東方六國的文字更加規範、合乎理據。沒有高度發達的文化與相對成熟的國家制度,不可能在長達五百年的紛亂局勢中取勝。

其次,“大夷”因時而動,放開手腳進行變革。西周滅亡後,以周王朝為主導、以分封制和宗法制為基礎的天下秩序已經崩潰,維繫諸侯林立局面的政治體系已不復存在。雖然歷史的車輪已經滾滾向前,但諸夏邦國的觀念並未隨之轉變,仍希望通過霸主政治部分維繫西周的政治格局,保持諸侯林立的格局。當諸夏邦國還被“崇明祀,保小寡”的舊觀念制約時,“大夷”已經沒有任何負擔地放開手腳,擴展自己的領土和勢力範圍。

同樣,當諸夏各國延續西周制度的慣性,繼續實行分封采邑制度,而導致公室衰弱、中央權力不斷分散時,新興的“大夷”秦、楚、吳、越,或因國家新創,避免了不斷分封導致權力分散的積弊,或因率先變革,鞏固了公室權力和中央集權。放開手腳、大膽擴張且君權強盛、權力集中的“大夷”,在面對背負包袱、束手束腳且君權式微、政出多門的諸夏邦國時,自然有很大的優勢。

此外,華夏與“蠻夷戎狄”共同構成推動中華民族發展進步的動力。華夏與夷狄,並非簡單的主流與非主流、高級與落後的關係,而是相互影響、不可或缺,共同對中華民族形成和發展起到了關鍵作用。歷史上“蠻夷戎狄”學習了來自華夏的先進文化,在推動文化、社會、制度層面進步的同時,其更大的意義在於交流與融合,在交流中掙脫舊制的束縛,在融合中醞釀變革的火花。中華民族的長期延續與繁榮,固然離不開作為凝聚核心的炎黃華夏,中華民族在不同階段能夠不斷變革以適應歷史發展趨勢,也離不開“大夷”之功,離不開各民族交流融合給中華民族帶來的不斷更新的生命力。

(作者係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培育基地首席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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