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侮辱性語言、捏造事實;訴訟期間發起‘打賞’活動,組織粉絲為其籌款;涉訴侵權行為相對集中于各大社交平臺……”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近日發佈的《“粉絲文化”與青少年網路言論失范行為問題研究報告》顯示,隨著近年來娛樂文化産業蓬勃發展,粉絲文化迅速興起,網路空間中青少年實施侵害名譽權行為的糾紛多發,網路言論失范行為亟待規範。
報告顯示,以青少年為涉嫌侵權主體(案件被告)的網路侵害名譽權行為,集中出現于從事演藝工作的公眾人物名譽權侵權案件中。作為被告的青少年大部分為在校大學生,年齡在30歲及以下的佔比70%,其中年齡最小的為19歲。原告共涉及34名演藝工作者,職業多為演員、歌手,通過出演熱播電視劇、網劇等影視作品及參與選秀綜藝節目等受到廣泛關注。
報告認為,在“粉絲文化”影響下,青少年網路言論失范行為呈現出顯著特點。比如,實施網路侵害名譽權行為時粉絲心態明顯,侵權中多使用“飯圈”網路語言,法律意識淡薄且存在僥倖心理;部分涉訴被告在訴訟過程中受到同屬性的粉絲群體追捧。
“更有甚者,當事人在訴訟期間發起‘打賞’活動,組織同屬性的粉絲為其籌款。”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副院長姜穎介紹,在此類案件中,法院不僅判決被告依法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還認定被告因涉訴所獲“打賞”款項構成違法所得,全部收繳以示懲戒。
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共收案4.19萬件,其中,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件3836件;網路名譽權侵權糾紛1075件,在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中佔比較高。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院長張雯表示,在網際網路空間和網際網路大眾文化中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對青少年的教育引導,全社會共同努力幫助青少年修身立德、打牢道德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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