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網信辦出臺《舟山市新媒體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把屬地內非新聞類新媒體納入規範化管理。辦法整合集納了現行各級法律法規中對新媒體(自媒體)的各種管理措施,結合舟山網際網路內容管理特點,經內部審查、部門會商、公開徵求意見、網安委審定等程式後正式施行。
一是分類管理。
明確分類標準,方便各類新媒體自行“對號入座”加強自我管理;明確管理範圍和責任主體,將屬地內各類新媒體運營者套上“緊箍咒”。
二是信用懲戒。
通過積分管理,精準聚焦標題黨、打擦邊球等內容管理痛點,將年度扣分情況和運營主體的社會信用掛鉤,給新媒體運營者疊加“壓力砝”。
三是獎罰結合。
為鼓勵新媒體積極傳播正能量,辦法設立了“紅、灰、黑”三色榜,對進入紅榜的各類新媒體實施獎勵和扶持,讓辦法成為新媒體傳播正能量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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