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轉載編發不當言論 義烏市網信辦聯合相關部門約談賬號負責人

   為凈化網路環境,營造積極健康向上的網路空間,義烏市網信辦、市場監督管理局于8月29日就微網志賬號“磐古文化藝術”轉載編發不當言論一事聯合約談該微網志賬號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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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查,8月27日傍晚,浙江盤古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在其認證微網志“磐古文化藝術”轉載編發一篇名為《滴滴遇害女子生前照片曝光——怪不得會起色心》的文章,對溫州樂清滴滴順風車事件發表不當言論。文章發出後,引起網友公憤,紛紛譴責該公司這一不當行為。該公司行為違反了《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突破了“七條底線”,偏離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導向,破壞了正常的網路傳播秩序。

  針對以上問題,網信、公安和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陸續組織調查並核實。8月29日上午,義烏市網信辦、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網路安全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約談該微網志賬號認證主體浙江盤古文化藝術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對其進行約談教育,責令其全面清理違規有害資訊,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限時提交整改報告,並公開道歉。

  義烏市網信辦指出,浙江盤古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必須嚴格遵守《網路安全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切實履行網上資訊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徹底清理不當違規內容,從嚴從快落實整改,完善員工培訓、管理及內容審核制度,確保內容積極健康向上。

  該公司負責人吳某表示,對不當言論産生的社會惡劣影響深感不安和愧疚,自己將深刻吸取教訓,就此事進行認真檢討,全面落實整改要求,依法依規開展服務,自覺維護清朗網路空間,並承諾對以後發佈資訊嚴格審查,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自媒體也並非監管真空。《網路安全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以及“九不準”“七條底線”是不容逾越的高壓線,希望每個網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序良俗,也歡迎廣大網友對網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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