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説過這樣一句話:“使法治成為一種全民信仰。”在我看來,這句話至少包涵了四個方面的深意:其一,“法治”表明宏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事關民族復興與人民福祉的宏大抱負,其重要性顯而易見。其二,“成為”表明難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並非“朝發夕至”的易事,前景固然光明,決心也不可動搖,但過程必然既長期又艱巨。其三,“全民”表明廣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絕不僅僅是少數精英或特殊階層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全體人民能夠自覺參與其中,人人知法,事事守法,時時護法。其四,“信仰”表明深度。法治不單單是讓人不敢違法、不能犯法,更重要的是讓人們從心底裏敬畏法律,其所作所為均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絕不“越雷池一步”,即便在沒有任何監督的情況下,也能夠做到“慎獨”,這就是法治信仰。
信仰由“信”和“仰”兩部分組成,信即相信、信任,仰即仰望、敬仰。推進法治的前提是,使民眾相信法治的公平公正,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信法治是人民享受自由和民主的保障。幾千年的傳統社會實行皇權下的“法治”,這使得一部分人尚未擺脫“權大於法”陳舊思想的囹圄。只有從上到下地教育民眾,從小到大地改變民眾,從外到內地影響民眾,經過長期而艱巨的治理,才能逐漸消除這種落後的觀念。一旦在民眾的心田裏種下法治的種子,這種子就會開枝散葉,開花結果,滿園飄香。這時候,全體民眾都會仰望法治的“碩果”,內心是安寧而喜樂的。民眾從內到外地敬仰法治,從大到小地完善法治,從下到上地維護法治,如此,法治信仰才算培育成功。
“法有不及,德無不在”,再好的法治也是由人執行的,總有監管不到的地方,當法治內化成為道德層面的全民信仰時,法治精神便滲透到了民眾的日常生活之中。使法治成為一種全民信仰,習總書記的這句話,揭示了問題的本質,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把鑰匙。
“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禁止皆可為”,前者講規則,後者講自由。當法治成為一種全民信仰時,我們就可以在法治社會裏盡情享受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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