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網志用戶注意!請在9月15日前完成這件事 否則無法發博與評論

   9月8日中午,新浪微網志官方發佈關於微網志推進完成賬號實名制的公告。公告稱,在9月15日前,微網志要求所有用戶包括2011年之前註冊的用戶,在發微網志和評論前,需先行完成實名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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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提到,2011年《北京市微網志客管理規定》實施以後,微網志即按照該規定要求所有新註冊用戶進行實名驗證,同時引導在該規定實施以前註冊的老用戶進行實名驗證。驗證方式按照前臺自願後臺實名的原則,要求用戶完成手機號碼驗證。
  
  公告稱,截至目前,微網志已完成了全站活躍用戶的實名驗證工作。根據相關法律要求,微網志將在今年9月15日之前,完善産品機制,要求所有用戶包括2011年之前註冊的用戶,在發博和評論前,先行完成實名驗證。同時,微網志也將向第三方開放授權登錄服務,第三方使用微網志登錄時微網志會反饋請求賬號是否已完成實名驗證。使用微網志授權登錄等同於該用戶在第三方實名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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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之前的9月7日,國家網信辦連發兩個規定《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針對網際網路群組和公眾賬號亂象,提出微信群、微網志群等“誰建群誰負責”;公眾賬號服務提供者要加強對發佈內容的監測管理。這兩個規定均將自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提出,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服務提供者應落實資訊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平臺公眾賬號發佈內容的監測管理,發現有傳播違法違規資訊的,應立即採取相應處置措施等。
  
  在各類社交網站和客戶端開設的用戶公眾賬號,如騰訊微信公眾號、新浪微網志賬號;百度的百家號、網易的網易號,今日頭條的頭條號、一點資訊的一點號;在知乎、分答等互動平臺開設的對公眾答覆的用戶公眾賬號等,均在此規定適用範圍內。
  
  《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則提出,網際網路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範群組網路行為和資訊發佈。微信群、QQ群、微網志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各類網際網路群組,都需實施分級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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