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微網志、微信等社交軟體將工作與生活交織在一起,其傳播的影響力不容小覷,肆意發佈吐槽可能成為職場“地雷”。當加微信好友成為人際交往的“規定動作”,作為社交平臺,朋友圈到底是私人空間還是公共空間的界限也愈發模糊。
下面就給您舉幾個例子吧——
近年來,因在朋友圈對同事、單位出言不遜而引發的法律訴訟並不罕見。2014年,市民蓋某在離職後,因工作期間對同事于某心懷不滿,而在微信朋友圈、QQ空間裏發帖,稱“人至賤則無敵……”並謾罵于某。
得知此事的于某請求法院判令蓋某停止名譽侵權,發佈公開賠禮道歉帖3個月,賠償精神損失2000元。最終,法院審理認為,蓋某的行為侵犯了于某的名譽權,判令其在微信朋友圈中刊登向於某的道歉函,刊登天數不得少於10天,並在判決生效後七日內賠償于某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
家庭瑣事困擾,李女士曾在微信朋友圈發了一段表達當時心情的文字,“躺在床上,捫心自問,自認堅強,不知還能堅持多久……人在做,天在看!”怎料被同是微信“好友”的公司老闆看到,並接連評論:“如果一份工作讓人如此悲傷,不做也罷!”“你把我置於何地?周扒皮?劊子手?這是公眾平臺,請所有員工自律”。
儘管隨後李女士忙在微信裏對領導解釋,“我一直都非常尊重您,我説的和您説的不是一回事。”但幾天后,李女士還是被迫離職了。關於離職後的工資結算和賠償金問題,李女士提出了仲裁申請,而該單位表示不服,並將李女士告上了法庭。像李女士這樣“因言獲罪”的上班族並非個例。
勿在社交平臺踩法律紅線
微信給工作和生活帶來了什麼影響?據前程無憂日前對2573名上班族進行調查的結果顯示,超過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被要求加入部門、項目或客戶的社交群,近六成因未及時在群中作出回應而受過指責,被認為對工作缺乏關注。調查發現,近三成上班族每天花在手機上的時間為4至8小時,幾乎與工作時間相當。
面對“人艱不拆”的工作和生活壓力,今後還能在朋友圈裏愉快地吐槽嗎?人力主管會不會拿著朋友圈截圖炒員工魷魚呢?對此,人力資源專家表示,目前,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當中,並沒有把“員工在上班期間,在朋友圈發佈資訊,對單位産生不利影響”列入“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中,因此,員工行為是否算“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需要結合實際評判。
專家提醒廣大市民,近一兩年來,因為微網志、微信、QQ等社交平臺資訊發佈而引發的案件不在少數。雖然是社交平臺,仍需保持文明和理性,三思而後行,否則,一旦逾越法律的紅線,自己將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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