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在美再提專利訴訟:指控美國第四大運營商
美國時間當地週二,華為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部地區法庭向美國第四大運營商T-Mobile提起專利訴訟,控訴後者拒絕與華為達成專利授權協議,並繼續使用華為的4G LTE相關通信專利。這是繼兩個月前起訴三星電子侵犯4G專利之後,華為在美國發起的又一起專利訴訟案件。(注:華為在深圳與美國加州同時起訴三星電子。)
據新浪科技獲得的30頁訴訟文件顯示,華為訴稱自身提出根據公平、合理和非歧視原則(FRAND)向T-Mobile提出專利授權協議,但遭到了T-Mobile的拒絕,而且後者還在繼續使用華為14項專利保護的標準技術。文件顯示,華為早在2014年6月聯繫T-Mobile,要求後者簽署保密協議開始專利授權談判。但T-Mobile拒絕簽署保密協議與授權談判。
訴訟文件顯示,華為因此要求法庭判決自身與T-Mobile的專利授權談判符合公平、合理與非歧視原則,並判決T-Mobile未經授權使用華為專利。但T-Mobile則訴稱,其同意與華為進行專利授權談判,不過拒絕了華為的報價條件,因為華為的授權費用不合理、不公平,違反了公平合理與非歧視原則。
T-Mobile總部位於美國華盛頓州貝爾維尤市,當地媒體《Puget Sound商業週刊》最先報道了這起訴訟。華為終端的美國總部位於德克薩斯州,但今年年初在貝爾維尤開設了研發中心,並正在積極招聘擴張,預計明年員工數量將達到100人。華為全球有16萬員工。
T-Mobile是美國第四大運營商。截至去年年底,T-Mobile在美國共有用戶8300萬人,營收增長8.3%,4G LTE的POP入網點達到3.05億個。過去兩年時間,T-Mobile每個季度新增用戶200萬人。
不過,T-Mobile與華為的關係並不融洽,雙方目前並沒有供應合同。據《西雅圖時報》報道,2014年9月,T-Mobile曾經指控華為員工非法竊取其智慧手機測試機器人技術,在T-Mobile實驗室未經許可拍照並試圖帶走部件,造成了數千萬美元的損失。當時華為承認自己員工行為不當,並開除了這兩名員工。
這一專利訴訟還不禁令人聯想到兩周之前高通與魅族的專利訴訟案。上月底,高通在上海和北京智慧財産權法庭向魅族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後者侵犯了高通涉及3G以及4G LTE無線通信的相關專利。高通在聲明中同樣指責魅族拒絕與高通達成專利授權協議。而魅族隨後則召開新聞發佈會,指責高通的專利授權要價太高,是違法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原則的。
這兩起訴訟有著諸多相似之處。華為和高通都擁有4G LTE網路通信的標準技術專利,因此有權要求使用相關專利技術的廠商或運營商達成專利授權協議繳納專利費用。而T-Mobile和魅族都認為對方的專利授權要求違反了公平、合理和非歧視原則,從而拒絕達成專利授權協議。
此前高通已經根據中國發改委反壟斷審查後的整改標準,與中國100多家智慧手機廠商重簽了專利授權協議。華為此前也與蘋果達成了專利交叉授權協議,由於華為向蘋果授權的專利769件遠遠多於蘋果授權華為的98件,因此蘋果每年需要向華為交納數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用。
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之際,專利也不可避免地成為常規武器。值得一提的是,近期華為開始頻頻在海外主動發起專利訴訟。此前主動挑戰在智慧手機領域擁有數萬件專利的三星電子,被視為華為在海外專利訴訟的一個里程碑事件。而無論是此前訴訟三星,還是此次訴訟T-Mobile,都是圍繞著華為的4G LTE通信專利。
專利訴訟不僅有利於華為的專利授權收入,更有利華為終端在海外提升品牌價值。華為終端在美國正處在增長階段,去年華為代工了谷歌Nexus手機,今年榮耀品牌在美國正式上市。專利訴訟無疑有利於華為在美國的品牌行銷,也有利於華為與運營商的談判砝碼。
華為數據顯示,其在美國擁有9800件專利,其中7400件是通信技術專利,2200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此外,去年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的數據顯示,華為以3898件專利申請位列通信公司首位,高通以2442件專利申請位列次席,中興通信以2155件專利申請排行第三。根據華為公佈的數據,其2015年研發支出高達92億美元,佔其銷售額的15%;而高通財報顯示,其2015財年研發支出54.9億美元,佔其銷售額的22%。
不過,專利訴訟在通信行業已是司空見慣,主要廠商都曾經捲入訴訟,其中包括了蘋果、三星、摩托羅拉、微軟、愛立信、HTC等業界知名廠商。雙方通常會經過長達多年的法律訴訟、上訴以及反訴,最終達成和解或是專利授權。值得一提的是,蘋果與三星的智慧手機專利訴訟大戰已經延續了5年之久,直到目前也未能達成最終判決。
2010年微軟和摩托羅拉曾經就視頻播放以及Wi-Fi相關的基礎標準專利授權進行了持續數年的訴訟。當時摩托羅拉要求微軟按照Xbox整體售價2.25%向其專利授權費,相當於每年要求微軟繳納40億美元授權費,這也是摩托羅拉之前與其他公司達成的專利授權協議,而微軟則認為這一要價不合理,拒絕達成協定。這一訴訟混戰經過數次法庭裁決與上訴,直到2015年才由谷歌和微軟達成最終和解,而且微軟加入了自身對Android的專利訴訟作為條件。
(責任編輯:賈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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