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援企業建立高水準研發機構
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依託龍頭企業建設一批既能開展基礎研究,又能支撐産業創新的企業研究院,形成完善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産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産業創新平臺建設,構建高效協作創新網路,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組織産學研、上下游企業共建創新聯合體,加強産業鏈協同創新,推進産學研用一體化。加快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健全技術創新需求市場發現機制,促進成果轉化和産業孵化。支援企業建立海外研發中心、共建聯合實驗室和研發基地,加強創新合作國際化。
三、完善企業創新服務體系
著力打造“雙創”升級版,健全服務企業創新創業的功能型平臺。加快財政投入的科研基礎設施向創新創業中小企業開放,推進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資源開放共用,探索建立設備儀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機制,引入專業機構進行社會化服務。推進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建設,完善“雙創”示範基地發展機制,加快向融通、精益、國際化方向發展。大力發展研究開發、技術評估、檢驗檢測認證、科技諮詢等科技服務。支援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國際化發展,為企業引進人才、開展國際技術合作提供專業、便捷服務。
專欄2 創新平臺建設工程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提升脈衝強磁場、精密重力測量等重大基礎設施性能和開放度,啟動實施生物醫學成像設施省部共建試點和武漢光源建設試點,對接國家佈局,適時推進作物表型組學、農業微生物、磁阱型聚變中子源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湖北實驗室:聚焦光電科學、先進存儲、生物安全、空天資訊、生命健康、智慧製造、長江生態、現代農業、生物育種等優勢特色領域,加快推進光谷實驗室、珞珈實驗室、江夏實驗室、洪山實驗室、東湖實驗室、九龍湖實驗室等建設,完善全省實驗室體系。
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平臺:加快建設國家先進存儲産業創新中心、國家資訊光電子創新中心、國家數字化設計與製造創新中心。創建和佈局50個省級及以上産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
企業技術中心:每年支援50家以上行業骨幹企業建立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每年支援100家以上規上工業企業建立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新型研發機構:支援建設500家面向市場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推動投資多元化、運作模式多樣化,提供多種形式的先進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産業孵化等服務。
企業創新服務平臺:建設1000家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建立全鏈條創新服務體系。
第四節 釋放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牢固確立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地位,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方針,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圍繞産業發展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加快構築創新創業人才高地。
一、加強高水準人才隊伍培養
完善人才培養體系,以人才集聚促進産業發展,以産業發展集聚更多人才。尊重人才成長規律,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國際水準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團隊,構建完備的人才梯次結構。發揮重大科技計劃和人才工程引導作用,打造一批高水準創新人才和團隊,培養一批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後備軍。加強博士後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實施博士後人才倍增計劃。充分發揮企業家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優化企業家成長環境,加快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精通現代企業管理、具有創新精神的企業領軍人才。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實施知識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動,培育、選拔一大批高水準工程師和高技能人才。
二、著力引進高層次人才
推行人才引進新模式,逐步由聚焦個人向聚焦團隊轉變。實施“楚才引領計劃”,積極推進重大人才工程項目,重點支援企業引進培育一批核心技術人才、産業領軍人才、高技能領軍人才。著力引進全球諾貝爾獎獲得者、院士等高端人才團隊,支援其開展基礎科學研究。探索以離岸創新基地、聯合實驗室等方式,柔性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創新招才引智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更好發揮駐外機構、群團和社會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滾動實施“我選湖北”計劃,吸引優秀大學生在鄂就業創業。建立“楚才卡”制度,完善安居、子女教育、醫療、社保等人才保障政策,提升綜合服務水準。
三、激勵人才各展其能
大力弘揚新時代科學家精神,建立健全科研誠信制度和信用管理體系,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品質、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形成有利於科技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的制度環境。注重個人評價和團隊評價相結合,尊重和認可團隊所有參與者的實際貢獻。完善以知識、技能、管理等創新要素參與利益分配的激勵機制,讓各類人才得到合理回報。探索建立高校院所、研發機構、企業科研人員“雙跨”機制,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第五節 深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創新
深化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加快構建與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新體制、新模式,力爭在科技成果轉化、科技管理、科技金融、智慧財産權保護等領域取得新突破。
一、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推進大學校區、産業園區、城市社區“三區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推進“聯百校、轉千果”科惠行動,建立市州與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合作長效機制。全面落實職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激勵制度,推進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改革。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設立技術轉移機構、聘用技術經紀人,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行財政科研項目成果限時就地轉化制度。健全科技成果供需資訊共用機制,加強與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的有效對接。完善湖北技術交易大市場,打造“網際網路+技術轉移”服務平臺,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全過程服務。
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加快科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政府科技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根本轉變。持續穩定增加財政對創新領域的投入,優化科技投入結構,逐步加大基礎研究和前沿科技研發投入力度。改進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建立面向需求的項目遴選機制、激勵競爭的組織實施機制和精簡高效的過程管理機制。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方式,更大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探索建立以信任為前提的頂尖科學家負責制,賦予充分的人財物自主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完善科技評價機制,深入推進科技“三評”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科學分類、合理多元的科研績效評價機制。構建開放導向的科技創新合作機制,促進國際合作。加強科普工作,營造崇尚創新的社會氛圍。
三、完善金融支援創新體系
實施科技金融服務“滴灌行動”,建立全鏈條、全週期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天使投資力度,設立省級天使投資母基金,引導社會資本組建天使投資基金群,強化對創新成果在種子期、初創期的投入。完善和落實創業投資優惠政策,吸引更多創投機構落地湖北,投資湖北科技企業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擴大科技金融信貸投放,加強“政投貸擔保”協同,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資服務。支援保險機構開展科技保險産品創新,探索開發科技企業創業保險,建設高水準武漢科技保險示範區。推動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創新金融支援方式,探索為企業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提供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模式。
四、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應用
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加快構建司法審判、行政執法、多元調解、商事仲裁、法律服務、社會監督、行業自律為一體的智慧財産權多元保護體系。加強智慧財産權信用監管,建立智慧財産權侵權查處快速反應機制,推廣智慧財産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推動設立武漢智慧財産權法院。實施重點企業智慧財産權海外護航工程,探索建立智慧財産權涉外應對和援助機制。加強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管理和服務,打造智慧財産權全領域、全鏈條、一站式公共服務平臺。實施高價值智慧財産權培育工程、智慧財産權運用示範工程,大力創造基礎型、原創型、高價值專利,強化智慧財産權對新興産業培育的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