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追責 懲防並重
監管部門保持高壓態勢 嚴打財務造假
11月2日,ST錦港披露多份公告,涉及因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有關股東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相關高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等內容。
這是監管部門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等資訊披露違法行為的最新案例。市場人士認為,隨著監管能力的不斷提升,行政、民事、刑事立體追責力度不斷加大,逐步構建起打假防假綜合懲防體系,有關部門“嚴監嚴管”的做法將讓“説假話”“做假賬”“藏真話”的違法者“人財兩空”。
“財産罰”與“資格罰”並用
從近期公佈的案件看,嚴打財務造假的一大亮點是:用足用好行政處罰的“財産罰”“資格罰”,讓造假者“傾家蕩産”。
例如,廣東證監局擬對*ST威創、相關董監高人員及擬收購方開出合計5670萬元的罰單。其中,擬對*ST威創時任實際控制人陸克平處以多項處罰及終身市場禁入,對擬收購方劉鈞處以多項處罰及終身市場禁入,並擬對其他當事人做出不同程度的處罰。
在市場人士看來,為了讓造假者受到嚴懲,該案擬“財産罰”與“資格罰”並用,對陸克平等擬處以罰款並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打到了違法者痛處。
監管部門嚴監嚴管、對造假者重拳出擊,還體現在以監管措施、違紀通報、刑事移送等處罰“組合拳”,健全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立體化懲戒約束體系等方面。例如,ST錦港財務造假案中涉及的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從證監會近年來查處的多起大案要案來看,對於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違法行為,並非‘一罰了之’,而是用好用足現有監管工具箱,強化立體化追責,讓造假者承擔應有的違法代價。”在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呂成龍看來,證監會構建對財務造假進行打擊的“長牙帶刺”立體追責體系,形成“一個行為,多重風險”的疊加效應。
阻斷發行上市“帶病闖關”
除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財務造假外,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堅持“申報即擔責”,嚴懲欺詐發行,堅決阻斷發行上市“帶病闖關”。
最新的一個案例是*ST美訊因存在年報虛假記載、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事實,被證監會處以2156萬元罰款。同時,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被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認為,該案例用足用全新證券法規定範圍內的“財産罰”及市場禁入“資格罰”,將“害群之馬”清出資本市場。對其他責任人根據職位、參與程度處以罰款並對相關人員採取市場禁入措施,讓財務造假的“關鍵少數”受到嚴懲。
對於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發行人,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監管部門也堅持一查到底。例如,華道生物未獲註冊但發行申報材料存在虛假記載,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罰款1150萬元。
“‘帶病闖關’撤單也跑不了,彰顯了監管部門杜絕‘帶病申報’‘病從口入’,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品質的決心。”國桓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蔣靖表示。
壓實“看門人”責任
近期,仲介機構等第三方配合造假案例也引發市場關注。監管部門始終壓實“看門人”責任,嚴懲仲介機構未勤勉盡責違法行為。
嚴懲“配合造假”的一個典型案例是,證監會近日依法對普華永道恒大地産年報及債券發行審計工作未勤勉盡責案作出行政處罰。
證監會表示,將繼續堅決落實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求,突出嚴監嚴管,持續加大對資本市場財務造假以及審計機構未勤勉盡責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平穩運作,全力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從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官網近日發佈的《2023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家排名資訊(公示稿)》來看,此前已連續多年在年度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強排名第一位的普華永道中天,缺席了此次參評。
“2024年,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因受到財政部、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主動提出不參加2023年度綜合評價排名;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受到的處理處罰,將在2024年度綜合評價中予以體現。”中注協在發佈上述排名資訊相關通告中稱。
因涉宏圖高科財務造假案,證監會對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罰沒1950萬元,並暫停從事證券業務6個月,並對其他當事人做出不同程度處罰。
蔣靖表示,在暫停業務資格期間,會計師事務所無法承接新的業務,將會導致客戶流失及業務收入下滑。“資格罰”已逐漸常態化,仲介機構應切實扛起防範財務造假的責任,充分運用資金流水核查、客戶供應商穿透核查、現場核驗等手段,確保財務數據符合真實的經營情況,客觀公正地出具專業意見,承擔好資訊披露工作的把關責任和誠信責任。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