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煤炭央企子公司陷債務違約 債轉股提上日程
- 發佈時間:2016-04-11 09:44:4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曹霽晨
記者了解到,近日,首家煤炭央企的子公司——中煤集團山西華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煤華昱)正式宣告有超6億元的債務違約。
業內認為,中煤華昱負債率高企,償債指標明顯弱化,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使得公司獲取新增貸款難度較大。
2011年至今,煤炭行業資産負債率持續攀升,2015年底達到67.9%,債務規模不斷擴大。目前,很多煤企已經陷入了借債—還債—借更多債—還更多債的惡性迴圈,煤企債務違約的案例正在逐步增多。雲南煤化、四川聖達、龍煤集團等煤企都出現過債務違約。
日前,債轉股日前成為市場焦點,不少業內人士提出,債轉股或更多針對處於産能過剩、結構調整中的煤炭和鋼鐵行業。
需要一提的是,首家出現債務違約的鋼鐵央企--中鋼集團的債務重組方案已經上報待批,方案中就包含了債轉股。
分析人士表示,債轉股可以降低煤企的負擔,有助於推動煤炭行業整體轉型升級。
首家煤炭央企子公司被爆違約
根據違約公告,中煤華昱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15華昱CP001)於今年4月6日付息日未能如期支付,構成實質違約。
“15華昱CP001”短融發行總額為6億元,期限為1年,利率為6.3%,付息兌付日為2016年4月6日,到期應付本息金額約為6.38億元。
對於違約的原因,中煤華昱表示,受煤炭市場行情疲軟影響,煤炭銷售價格大幅下降,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經營業績出現虧損,造成公司資金鏈緊張。
實際上,去年,中債資信已將中煤華昱列入信用風險排查名單預警類企業。
需要一提的是,目前中煤華昱存續的應付債券總額還有38.5億元,其中2016年、2017年分別到期15億元和23.5億元。
中債資信表示,中煤華昱礦井均為整合礦井,噸煤完全成本達295元/噸以上,成本售價已倒挂。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資産負債率高達86.04%,償債指標明顯弱化,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使得公司獲取新增貸款難度較大。
實際上,據記者了解,煤炭企業債務違約的案例正在逐步增多,而今年或許將集中爆發。
目前,很多煤企已經陷入了借債—還債—借更多債—還更多債的惡性迴圈,企業現金流較為緊張。因此,部分資金壓力較大的煤企也陸續出現了債券違約情況。
雲南煤炭行業龍頭企業雲南煤化在經營虧損加劇的情況下,融資規模仍持續增長,最終導致資金鏈緊張,去年被爆出有13億元的債務違約。
雲南煤化公告顯示,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虧損金額已達到2014年度經審計凈資産的10%。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29.93億元,凈利潤虧損37.79億元。
此外,四川聖達受外部經營環境及金融環境的影響,公司煤炭開採、煤焦化生産等經營業務受到衝擊,同時資金流動性受到限制,未能按期足額付息及兌付回售3億元債券本金;龍煤集團去年更是獲得黑龍江省政府38億元重大資金支援以償還到期的龍煤集團債務。
有晉煤集團人士向記者表示,山西的煤炭國企已經很難再從五大行拿到新增銀行貸款,只能展期甚至連展期都很難做到。
煤炭行業債轉股重組或將提上日程
實際上,債務風險已然成為煤炭行業面臨的最大問題。
記者根據Wind數據統計,截至目前,已經發佈年報的10家上市煤企中,負債規模均同比有所擴大。其中,兗州煤業的資産負債率為69%;中煤能源的資産負債率為61%;*ST煤氣的資産負債率為94%。
廣發證券的研究報告顯示,從資産負債率角度來看,2011年至今煤炭行業資産負債率持續攀升,2015年底達到67.9%,僅次於有色行業的72.9%。煤炭行業目前債務規模大,資産負債率也位於高位,潛在的債務問題非常突出。
2月份,國務院發佈的《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産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中關於債務方面主要提及:運用市場化手段,建立企業金融債務重組和不良資産處置協調機制。
債務處理的推進也成為煤炭行業去産能的關鍵因素,預計後期國家還會出臺相關細則。
值得注意的是,首家出現債務違約的鋼鐵央企中鋼集團,日前債務重組方案已經上報待批,方案中就包含了債轉股,佔債務的一半。
這段時間以來,債轉股相關消息一直是市場關注焦點。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正式的債轉股實施方案最快或于4月份正式推出。
有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債轉股或更多針對煤炭和鋼鐵行業,尤其是國有煤炭和鋼鐵企業。通過債轉股,可大幅改善煤企資産負債結構,降低財務費用,有效助力企業擺脫困境。
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煤炭行業目前受國際能源價格低迷及中國經濟下行的影響,暫時陷入困境,但從供給側改革與削減落後産能等深化改革措施的長期效果看,中國經濟未來一定會回升、對於以煤炭為核心的能源需求結構也會優化,未來煤炭行業存在較大的上漲空間,因此債轉股降低煤炭企業的負擔、有助於推動煤炭行業整體轉型升級。
此外,由於未來煤炭行業扭轉頹勢的可能性相較其他過剩産能行業而言更加充分,因此債轉股只是暫時犧牲部分債務權益、但可以轉換為可以預期的未來股權收益,因此債轉股整體來看對於債權人也是有利的。
但是,對於煤炭行業債轉股,業內也有很多不同的聲音,擔心債轉股或對去産能起到一定的阻礙作用。
在沈萌看來,煤炭行業債轉股應與供給側改革和削減落後、過剩産能掛鉤,該清理的小煤礦或枯竭型煤礦等“僵屍企業”不建議債轉股賦予它們更多消耗社會資源的生命週期,而對於煤炭行業改革的骨幹企業、承擔過多社會職能的老牌國有企業,應有抓有放地合理安排債轉股,以解決改革困難或穩步推動“企業辦社會”向改制、移交給地方政府為目標實施債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