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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人士建議戰略新興板先試行註冊制

  • 發佈時間:2016-03-05 08:10:44  來源:四川線上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小菲

  3月1日晚間,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研究員劉姝威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裏提出一個觀點:“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只能在全部由機構投資者構成的市場試行。”

  也正是從這一天開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給予國務院兩年的時間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然而,針對眼下這個羸弱不堪的市場,證監會在2月26日的表態已經非常明確,註冊制改革的耗時將會很長,“在此之前,對於新股發行受理和審核工作的規則不變、程式不變。”換句話説,目前IPO的發行節奏和發行價格雙重管控的狀態不會改變。

  一面是改革的呼聲不減,另一面是市場的穩定大局,此間,也有市場人士提出,可不可以新市場用新辦法,避開現有的主機板,在即將推出的戰略新興板上先行先試股票發行註冊制。

  註冊制推出或延緩

  2月29日,《中國證券報》援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社科院科技政策所所長王毅的表述,有關《證券法》的修訂在2016年或將沒有什麼“大動作”,而其中備受關注的股票註冊制改革,目前已處於全國人大“二審”的階段,國務院授權證監會試點後會儘量提速,但今年出臺註冊制改革方案的可能性不大。

  王毅是在參加“清華大學與世界經濟論壇”時做出以上表述的,按照王毅當時的説法,“證券法的修改在一審之後就遇到了股市的問題,有一些不同的觀點,目前來看暫時沒有列入人大立法議程。”

  這一表態顯然和去年兩會期間關於證券法“年內可以完成修訂”的預期是不同的。據了解,關於證券法的修訂和期貨法的起草,在早前就已經被列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在去年4月份的時候,證券法修訂就已經過了一審,然而截至目前,關於二審的消息始終沒有傳出,而且外界更沒有見到相關修訂草案的徵求意見。

  究其原因,去年年中的一場股市動蕩下來,讓整個進程更加審慎。

  在去年12月21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關於證券法修訂的問題,就有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觀點,建議證監會在推進註冊制改革過程中應該堅持循序漸進原則,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註冊制的各項改革措施應當視市場情況逐步推出,不能追求一步到位,要把握好改革力度和市場承受程度的關係。”

  隨後在今年年初,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也表達了同樣的態度:“實施註冊制改革將堅持循序漸進、穩步實施的原則,處理好改革的節奏、力度與市場可承受度的關係;堅持統籌協調,守住底線的原則,及時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

  對於市場瘋傳的註冊制即將推出的傳言,證監會在第一時間站出來穩定市場預期,“註冊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會一步到位,對新股發行節奏和價格不會一下子放開,不會造成新股大規模擴容。”

  1月份,證監會主機板和創業板發審委總計只拿出了7張新股發行批文,是這一輪IPO重啟以來最少的一次,加上隨後在2月份和3月份的17張批文,目前為止也只放行了24家公司,而眼下,證監會門外排隊等待主機板和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還有718家。

  受制于目前的二級市場波動,外界擔心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因此被延緩,在3月3日記者剛剛見到全國政協委員、上交所理事長桂敏傑時就迫不及待地追問,註冊制是否會推遲,但是並沒有得到正面答覆。

  而隨後桂敏傑在人民大會堂再次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上交所目前的工作重點是加強監管、控制風險、穩定市場和維護秩序。

  讓市場先去實踐

  在證券業人士看來,股票發行的改革從未停步,只不過,市場最終是以股票發行價格和節奏是否市場化作為註冊制的實質。

  7年前的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所採用的方法是放開發行價格但是管控發行數量,最終的結果是導致市場供需失衡,2010年到2012年大量新股超額發行,IPO被迫暫停;一年半之後在2014年6月啟動新一輪發行制度改革,就是將新股發行的價格控制在23倍市盈率之內,先是每個月10家,然後逐步放開發行數量。

  但是這一方案最終還是要看市場的臉色,特別是在去年7月份市場發生大幅波動之後,新股發行緊急叫停,甚至連已經完成發行的新股都要被迫退回。

  用華泰聯合證券總裁劉曉丹的話來説:“暫停IPO成了救市必吃的補藥。”

  在劉曉丹看來,這種通過行政調控閥門與二級市場漲跌博弈,試圖找到平衡點再放開價格管制,以過去20年的改革實踐證明,這個平衡點是找不到的。

  不過,證監會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還是對新股發行制度在進行不斷地改進,在將新股發行逐步從行政審核向市場化推進。

  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發行過程中強化了仲介機構的主體責任,包括建立保薦機構先行賠付制度,要求仲介機構公開承諾若資訊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造成投資者重大損失的,將先行對投資者進行賠付。

  在市場人士看來,此舉會進一步推動發行人、保薦人和監管機構三方之間的權力制衡,將彼此之間的利益對立起來,讓保薦機構充當新股發行的把關人,而不是權力遊戲下的漁利者。

  除此之外,去年年底證監會還對新股發行中關於募集資金使用的規定進行了修改,不再將獨立性要求、募集資金使用等原有的審慎性要求作為發行上市的門檻,而是相應調整對有關資訊的披露要求。

  “將屬於市場的權力交給市場。”在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看來,只要行政手握權力,就一定會有尋租的找到府來,不能用考驗來檢驗人性。

  戰興板今年一定推出

  按照目前監管的定位調整,就是重在督促發行人充分披露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的必要資訊,提高資訊披露品質,不會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但與此同時,這意味著投資者要“認真閱讀公開披露的資訊,自主判斷發行人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然而説易行難,對於目前中小投資者佔主體的A股主機板市場來説,新股發行過程中的資訊不對稱問題仍舊是癥結之一。

  也正是基於此,劉姝威才提出,“只有機構投資者才具有對發行人的資産品質、投資價值自主判斷並承擔投資風險的能力,作為個人,散戶不可能對上市公司進行全面的分析判斷,所以,散戶不能進入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的市場。”

  而目前,只有新三板才具備這樣的條件,然而,由於交易量和估值等因素,新三板還無法滿足一部分企業的融資需求,儘管新三板在通過分層方案來解決這一問題,但還是有部分公司選擇主動退出,以並購或者IPO的方式進入主機板市場。

  除了目前還不具備轉板機制的新三板,市場更關心已經籌劃多年的戰略新興板,對於推出戰略新興板,上交所一直保持著高度的積極性,然而此前,戰略新興板和深交所的創業板改革面臨同樣的問題,那就是現有《證券法》對於企業連續3年盈利的硬性要求,“如果法律能夠支援,我們當然歡迎。”桂敏傑在去年兩會期間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曾在去年年底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公開表態:“2016年戰略新興板一定會推出。”

  現如今,各方輿論始終在關注戰略新興板的籌備,同時也擔憂戰略新興板是否會受到註冊制改革的影響,不過,桂敏傑在3月2日接受眾多媒體採訪時否認戰略新興板會有推遲,表示上交所在技術、人員等方面都在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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