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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新型操縱案件去年飆升 證監會將細化認定規則

  • 發佈時間:2016-01-18 01:30:30  來源:新華網  作者:左永剛  責任編輯:閻明煒

  證券期貨市場的三類新型操縱案件不僅是證監會2015年的稽查執法重點工作,也將成為2016年的重點工作。

  1月16日,證監會主席肖鋼在2016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強調,2016年將重點加強對“忽悠式”重組、“跟風式”重組、虛假重組等情況的檢查和監管,嚴厲打擊利用並購重組進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活動。

  肖鋼表示,有些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利用非公開資訊操縱市場非法獲利。要進一步強化行業自律約束,建立聲譽約束機制,抓緊制定完善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和內部控制、資訊披露、投資顧問、託管外包、合同指引等自律規則,增強行業自律的內外部約束。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2015年全年,證監會對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保持高壓態勢,立案調查共計85起,對超比例持股立案調查53起,案件數量維持高位。針對影響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重點打擊懲處操縱市場案件,立案調查共計71起,案件數量創下近三年來新高,佔比達到21%,同比增長373%,其中又以資訊操縱、濫用程式化交易操縱、濫用融資融券操縱等新型操縱案件為重點。

  證監會2015年將“證監法網”作為貫穿前期市場快速上漲和後期異常波動兩個階段的一條主線,針對新三板市場等案件多發高發的特定領域,針對編造虛假資訊等特定類型,針對傳統操縱手法與新産品(股指期貨、ETF等)、新業務(融券)、新技術(程式化交易等)、跨市場(股票、ETF與期貨市場等)等新情況相結合的新特點,分批開展集中打擊。特別是“證監法網”第7批案件,證監會針對當時市場條件下表現出來的操縱市場嫌疑,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篩選出幾十起操縱市場案件線索,涵蓋了連續交易操縱、濫用ETF交易操縱、濫用程式化交易操縱以及虛假申報、對倒、對敲等多種操縱類型和手法,案件針對性強,時效性高,及時回應了社會各方的廣泛關注。

  針對此前二級市場交易類違法線索佔比高,各類機構經營執業類違法線索偏少的問題,證監會積極主導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的深度專項檢查,促進有關機構規範運作,增強相關線索的發現能力。

  2015年3月份至5月份,稽查執法部門牽頭對203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私募機構開展“兩個加強、兩個遏制“檢查,發現4類風險隱患、19起違法違規線索及其他違反業務規則等問題,按照“查處違法、整頓違規、加強薄弱、消除盲區,防範風險”的原則進行了及時處置,啟動多起涉嫌資訊操縱、利益輸送等案件調查。

  對於操縱市場案件,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月15日透露,2016年證監會將制定操縱市場認定規則等細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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