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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公司上市不滿3年"賣殼" 證監會要求披露四問題

  • 發佈時間:2015-12-11 07:1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王一鳴  責任編輯:楊菲

  監管層對於借殼的態度正趨於收緊。

  “隨著近年來重組市場的火熱,A股出現了不少公司IPO未滿3年便‘賣殼’的亂象。”一位專注于産業並購的投行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如果上市就是為了儘快“賣殼”,那A股就成了圈錢、套現的市場,不值得提倡。

  近期,證監會官網發佈了《關於上市不滿三年進行重大資産重組(構成借殼)資訊披露要求的相關問題與解答》(以下簡稱《問題與解答》),要求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産重組(構成借殼),截至預案公告時,如上市時間不滿三年,應當在重組報告書中對包括歷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上市後的承諾履行情況等進行説明。

  獨立財務顧問應核查

  具體來看四項專項説明:

  一是歷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是否按照披露的投向使用,使用進度、效果與披露情況是否一致;

  二是上市後的承諾履行情況,是否存在不規範承諾及未履行承諾等情形;

  三是上市後的規範運作情況,是否存在違規資金佔用、違規對外擔保等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曾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是否曾被交易所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或者被證監會派出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是否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其他有權部門調查等情形;

  四是上市後的持續經營及公司治理情況,發行上市時的資訊披露(特別是預測性資訊披露)與上市後的實際經營情況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當詳細披露原因,以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已履行相應義務並勤勉盡責。

  獨立財務顧問應當對以上情況進行核查併發表明確意見。

  上市公司所在轄區派出機構應當進行專項核查,證監會將在審核中重點關注。

  “這次的監管措施對上市未滿3年借殼項目的影響還有待觀察,畢竟不是不讓做。”上述投行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借殼上市從形式看也屬於上市公司的重組,但其本質是一種“後門上市”,與國家鼓勵的産業升級、調整無關。而且上市未滿三年意味著大股東持股還未解禁,此時便“賣殼”重組,股價也容易被炒高,一直備受市場詬病。

  未滿3年賣殼者也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按照《問題與解答》的口徑,未滿3年是指“截至預案公告時”,而並非停牌重組日,所以對於“未滿3年”這樣的規定也並非難以規避。

  2015年11月,華聲股份(002670,收盤價36.86元)發佈了重組草案,公司擬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合計作價69.3億元收購國盛證券100%股權。復牌後,公司股價已連續拉出8個“一”字漲停板。

  華聲股份于2012年4月上市,公司首發限售股于2015年4月16日解禁。而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13日起停牌。停牌前最後一個交易日,公司股價報收于18.30元,而昨日公司股價報收于36.86元,已經翻倍。

  另外,未滿上市三年之期便籌劃“賣殼”者也有。

  2011年11月上市的*ST申科(002633,收盤價18.88元)目前正再次籌劃“賣殼”。

  2014年6月,*ST申科便開啟了重組之路,彼時發佈的重組預案顯示,海潤影視將作價25.22億元借殼上市,但該方案在2015年5月宣告終止。

  2015年10月8日,*ST申科再次停牌重組,擬置出現有資産並購買深圳國泰安教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

  相較而言,2011年10月上市的金磊股份(現為完美環球,股票代碼002624)則上市未滿三年便已賣殼。2014年9月,從事影視文化行業的完美環球27億元借殼金磊股份的預案出爐。

  “即使在註冊制推出後,殼資源在一段時期內還可能受到追捧,畢竟700家企業還在排隊IPO,很多擬上市企業等不及會選擇‘買殼’。”上海本地分析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證監會12月9日表態,註冊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會一步到位,對新股發行節奏和價格不會一下子放開,不會造成新股大規模擴容。證監會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2月3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694家,其中,已過會58家,未過會636家。未過會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616家,中止審查企業20家。

  前述資深投行人士認為,“僅推出註冊制,還很難令‘殼’資源價值下降。倘若能推出更為嚴苛的退市制度,以及對借殼上市進行更為嚴格的監管、甚至遏制。A股對‘殼’資源等垃圾股的非理性炒作才有望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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