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最快只需75天係誤讀
- 發佈時間:2015-11-29 08:40:38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劉波
證監會11月27日晚間發佈《證監會進一步規範發行審核權力運作》。文件規定,在正常審核狀態下,新股發行的審核時間不超過75天。即從受理到召開反饋會不超過45天,從發行人落實完畢反饋意見到召開初審會不超過20天,從發出發審會告知函到召開發審會不超過10天。對此,部分市場人士解讀為,從理論上,如果項目準備充分,上述進程“無縫連結”,那麼新股審核到發行最快只要75天。不過,申萬宏源認為,這一觀點是錯誤的。
申萬宏源昨天發佈報告解讀稱,上述觀點是錯誤的。按照新規定,假設有兩輪反饋,從受理材料到發審會召開基本上要6個月。其中第一個環節,從受理到召開反饋會不超過45天;第二個環節差不多是三個半月(假設是兩輪反饋:1個月+20天+1個月+20天),按照規定投行在拿到反饋意見一個月之內必須上報反饋材料,新規中從發行人落實完畢反饋意見後到召開初審會不超過20天;第三個環節初審會到發審會告知函一般是1-2周;第四個環節10天。第五個環節為核準拿批文,這次新規定裏面沒有對此給出時間週期。
申萬宏源認為,75天係媒體的誤讀。但是相較于之前,審核速度的確是提速了、週期縮短了,例如在2012年發行較為順暢的年份,審核也基本上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