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類收益互換被叫停 有助平抑股價波動
- 發佈時間:2015-11-27 07:01: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楊菲
近期,多家券商收到監管部門的電話通知,要求各家券商不得通過場外業務向客戶融出資金,供客戶交易A股、新三板等股票 。業內人士表示,國內融資類收益互換往往表現為集中度高、期限短等特徵,涉及個股通常短期股價波動較大。監管層叫停此項業務,有助於平抑個股股價波動,維護市場的平穩運作。
據悉,新的規定涉及以下五種情形,包括:禁止新開展此類交易;原已開展的未完全了結的交易,不得展期;對已簽約客戶授信額度尚未完全使用的,不得使用剩餘授信額度買入股票;不得使用賣出股票後恢復的授信(交易)額度買入股票;不得通過更換標的形式進行買入。無論是在櫃檯系統還是報價系統上從事的融資類收益互換均包含在內。
基於股票的收益互換是指券商與客戶根據協議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內針對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該業務在2012年啟動試點,首批有6家券商獲批試點資格,今年9月轉為備案制業務,不過,截至今年10月底,僅有39家券商開展了此項業務。
據介紹,權益類收益互換往往用於購買A股股票,此業務特徵表現為集中度高、期限短,涉及個股往往短期內股價波動大。其操作模式為,客戶通過收益互換向券商借入資金,由券商根據客戶指令,用於買賣特定的某只股票。在股市異動之前,最高杠桿比例曾達到5倍,目前通常為2倍,資質特別好的標的及客戶給予的最高杠桿為不超過2.3倍。券商通常設定預警線為150%,平倉線為130%,當維持擔保比例跌至138%時要求客戶追加保證金 。以2倍杠桿為例,其開倉時的維持擔保比例為150%,一個跌停板下來,客戶則需追加保證金了。相比于兩融,該項業務的優點是標的券無限制、杠桿比例高,且客戶身份更為隱蔽。
“A股向來波動率大,為避免斬倉風險,客戶通常會快進快出,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除非是員工持股計劃,通常客戶都做不到這麼長時間。”滬上某券商兩融相關負責人分析,由於大量資金短時間內集中交易一隻股票,容易造成股價大起大落。監管層叫停此項業務,有助於平抑個股股價波動,進一步降低場內杠桿比例,維護市場的平穩運作。
中證協數據顯示,這項業務開倉/平倉較為頻繁。中證協發佈的場外證券業務開展情況報告指出,今年10月,場外互換業務初始名義本金的月初存量為1238.18億元,月新增222.5億元,月終止222.53億元,月末存量1217.29億元。月新增量與存量規模相比,佔比近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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