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管理人限定時間內 未回復郵件被認定"失聯"
- 發佈時間:2015-10-02 00:00: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王斌
日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佈《關於建立“失聯(異常)”私募機構公示制度的通知》,通知中稱,出現以下情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被認定為“失聯(異常)”私募機構:通過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預留電話無法取得聯繫,同時協會以電子郵件、短信形式通知機構在限定時間內未獲回復。存在上述情形的。協會將通過網站發佈“失聯公告”催促相關機構主動與協會聯繫,公告發佈以後5個工作日仍未與協會聯繫的,認定為“失聯(異常)”私募機構。
根據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列入“失聯(異常)”名單三個月未主動與協會聯繫的,將被列入機構誠信檔案,並報告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