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對5宗操縱證券市場案作出處罰
- 發佈時間:2015-09-19 07:32:48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劉波
東海恒信、金建勇、張春定、袁海林、葉飛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擬對東海恒信及其相關責任人員、金建勇、張春定、袁海林、葉飛分別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沒收東海恒信違法所得1.84億元,並處以5.52億元罰款;對東海恒信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史吏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東海恒信副總經理陳建國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另外,證監會擬決定:
●沒收金建勇違法所得44萬多元,並處以132.57萬元的罰款。
●沒收張春定違法所得9966萬元,並處以2.99億元罰款。
●責令袁海林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並處以300萬元罰款。
●沒收葉飛違法所得663.8萬元,並處以1991萬元罰款。
中國證監會18日通報,日前已對青島東海恒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海恒信)涉嫌操縱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縱“國海證券”股票價格等5宗操縱股票價格案調查審理完畢,並擬作出行政處罰。
5宗案件還包括張春定涉嫌操縱“中國衛星”股票價格、袁海林涉嫌操縱“蘇寧雲商”、“藍光發展”股票價格、葉飛涉嫌操縱“信威集團”、“晉西車軸”、“江淮汽車”、“奧特迅”、“中青寶”等5支股票價格案。
這5起操縱案件中,東海恒信涉嫌操縱180ETF案係證監會查處的操縱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縱“國海證券”股票價格案係證監會查處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第一案,其餘3案均是通過短線操縱方式影響相關股票價格與交易量的案件。
5宗操縱案件中,東海恒信控制使用“千石資本-東海恒信1期”等12個賬戶于2015年6月18日至7月30日,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180ETF交易,影響180ETF交易量,變相進行180ETF與相應成分股日內回轉交易套利,非法獲利1.84億余元。
金建勇於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利用融券交易T+0日內回轉機制,集中持股優勢,連續交易“國海證券”股票,並以明顯高於市場同時刻買一檔量的賣單頻繁委託,造成短時間多空力量失衡,強化了“國海證券”股票價格的下跌趨勢,獲利44萬多元。
張春定於2015年7月16日至20日通過集中資金優勢盤中連續買賣、在自己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行為,影響“中國衛星”股票價格與交易量,繼而反向賣出,獲利9966萬多元。袁海林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通過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虛假申報、反向交易等方式影響“蘇寧雲商”和“藍光發展”等2支股票價格,並反向賣出,虧損2.78億元。葉飛于2015年5月13日至6月30日集中資金優勢在尾盤階段連續買入“信威集團”、“晉西車軸”、“江淮汽車”、“奧特迅”和“中青寶”等5支股票,影響相關股票價格與交易量,繼而反向賣出,獲利663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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