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董事經理被帶走協查 涉違法證券交易活動
- 發佈時間:2015-08-27 02:31:16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楊菲
股市暴跌了兩天后的8月25日,央行“雙降”,公安部查地下錢莊,證監會也給四家券商發了立案調查通知書。不過,最受關注的莫過於證監會、中信證券和《財經》雜誌的員工或前員工被帶走協助調查。
據新華社25日電,中信證券徐某等8人涉嫌違法從事證券交易活動,《財經》雜誌社王某夥同他人涉嫌編造並製造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資訊,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劉某及離職人員歐陽某涉嫌內幕交易、偽造公文印章,上述人員已被公安機關要求協助調查。
據報道,被帶走調查的徐某即是徐剛,現任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總經理。中信證券的回應是公司未收到任何通知,相關情況正在了解中,如有新的進展,且涉及公告事項時,公司會按照規定,及時發佈公告,公司各類業務正常經營中。
徐剛的手機目前處於呼叫轉移狀態。
徐剛是中信證券的元老,位於頂端的核心管理層。1998年他加入中信證券至今已經將近20年,被認為是中信證券自己培養起來的重臣。
根據公開報道,他曾在中信證券資産管理部、金融産品開發小組、研究部和股票銷售交易部等部門擔任高級經理、副總經理和執行總經理,也曾擔任中信證券研究部、股票銷售交易部行政負責人。
徐剛的研究領域是宏觀經濟、市場策略和證券行業。在擔任金融産品開發小組組長時,先後主持開發了中信系列指數、中信基金評級等多項創新金融産品。
2003年起,擔任中信證券研究部行政負責人,在他的帶領下,中信證券研究部連續兩年獲得《新財富》最佳研究團隊第一名。2005年起,徐剛兼任股票銷售交易部行政負責人。2007年,上任中信證券董事總經理。業內人士對徐剛的能力評價較高。
在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是中信證券內部最高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董事會通過的發展戰略及政策,並負責本集團的日常營運管理。徐剛就是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的八人成員之一。
根據財新網的報道,今年8月份,徐剛曾有過工作變動,分管的經紀業務將被劉軍接手,而徐剛將分管中信證券後臺、IT以及清算業務,同時還繼續分管研究業務。
在進入中信證券之前,徐剛曾任職于中國地質機械儀器工業總公司。中信證券年報顯示,徐剛2014年薪酬為502.42萬元,擁有中信證券股份87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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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處罰委原主任被帶走協查
歐陽健生曾專職打擊內幕交易;涉內幕交易及偽造公文印章;同時被帶走協查的還有證監會發行部三處處長劉書帆
8月25日晚,新華社官方微網志稱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劉某及離職人員歐陽某涉嫌內幕交易、偽造公文印章,已被公安機關要求協助調查。
26日,有報道稱,這兩位被公佈的證監會工作人員及離職人員分別是證監會發行部三處處長劉書帆和原證監會處罰委主任歐陽健生。不過,新京報記者致電新聞處,未獲得證實。
專職打擊內幕交易的人涉嫌內幕交易
據報道,被公佈的離職人員歐陽某為原證監會處罰委主任歐陽健生。歐陽健生於5月從證監會低調離職,離職時未透露去向,表示想休息休息。
歐陽健生在2011年底被任命為稽查總隊副總隊長,負責常務工作,此前在證監會紀委監察局任職。2012年上半年被正式任命為稽查總隊隊長,2012年8月任稽查局局長,由毛畢華接替其稽查總隊隊長一職,2015年歐陽健生被調任處罰委主任,並由羅子發接替擔任稽查局局長。
歐陽健生在2012年任稽查總隊副隊長時,重點工作內容是打擊內幕交易、市場操縱、欺詐上市等違法違規行為。
證監會發行部三個月兩名官員出事
另一被帶走協查的劉書帆,在2014年4月證監會內部輪崗後,擔任發行部三處處長,該處主要負責創業板企業發行的法律審核工作。他曾擔任證監會副主席姚剛上一任秘書,知情人士稱,劉書帆為人口碑很好,平時行事不卑不亢。
這意味著主導企業IPO“生殺大權”的證監會發行部再出事。劉書帆是今年第二位涉嫌違規被查的發行部官員。
今年6月20日,證監會發行部六處處長李志玲因違規為配偶買賣股票被查處。目前其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2014年清明前後,證監會進行機構調整。合併後的發行部主任繼續由劉春旭擔任,副主任由原創業板部王宗成擔任。一處處長段濤,二處處長蔣彥,三處處長劉書帆,四處處長楊郊紅,五處處長吳國舫,六處處長李志玲,七處處長田斌,發審委處處長鄭健,綜合處處長張望軍。
劉書帆所在的三處是負責創業板的法律、財務審核。
負責創業發行的官員涉嫌內幕交易的不止一個。
在女處長李志玲被查之後,有市場人士指出,內幕交易在中國股市飽受詬病,例如在有些重大政策資訊公佈之前,股市中往往會出現異動。但監管部門大多並未將這些現象納入內幕交易的查處範疇。如果不能根除“李志玲”們産生的土壤,中國股民就難獲公平的投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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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確認記者被警方傳喚
8月26日,《財經》雜誌社就記者被公安機關帶走協助調查一事發表聲明:經核實,本刊記者王曉璐確于昨晚在家中被警方傳喚。因本刊尚未收到警方通知,故無法確知具體原因。
《財經》表示,2015年7月20日上午,《財經》發表了本刊記者王曉璐采寫的報道《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退出方案》。當天中午,證監會發言人公開表示,認為報道不實。
“此後,應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和證券稽查部門要求,《財經》雜誌對采編過程進行了書面説明。”《財經》雜誌社稱。
《財經》雜誌社在聲明中稱,其對記者在職務範圍內的正常采寫行為承擔責任,並維護記者依法履行職務的權利,關注其享有的其他合法權益。
8月25日晚間,新華社發佈消息。《財經》雜誌社王某夥同他人涉嫌編造並製造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資訊,已被公安機關要求協助調查。
據悉,王曉璐有著超過7年的媒體工作經驗,主要負責證券領域的報道。
焦點
廣發證券稱因場外配資被查
8月25日晚,海通證券、華泰證券、方正證券、廣發證券四家上市券商先後發佈公告,均稱8月2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未按規定審查、了解客戶身份等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四家上市券商還同時承諾,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全面配合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就相關事項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海通證券、廣發證券也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其經營情況正常。8月26日,四家被調查的上市券商股價均不同程度下跌。海通證券下跌0.79%,華泰證券下跌1.27%、方正證券下跌4.13%、廣發證券下跌4.01%。
廣發證券董秘辦一位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透露,所謂未按規定審查客戶身份,應該是指通過外部系統接入的客戶,但具體指哪個平臺、哪個軟體不能確定。“我們不方便評價別人,但至少我們公司是這個原因。”這位工作人員説。
此前,證監會曾對場外配資行為加強了監管。8月18日,同花順和恒生電子先後發佈公告稱,正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這兩家公司正是研發配資系統的公司。
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證券部主任王智斌律師分析稱,“對於場外配資,券商很可能在開立賬戶過程中沒有盡到審慎的核查義務。場外配資情況下,真實交易賬戶其實是一個子賬戶,是不體現在證券公司的系統裏面的,雖然是一個真實賬戶,但並不代表一個真實的主體。”
之前廣發證券在其年報中披露,2015年1月,證監會就公司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存在的向在公司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計算不足半年的客戶融資融券、違規為到期融資融券合約展期等問題,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