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敏:完善多層次投資者賠付體系
- 發佈時間:2015-05-25 07:1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文舉
編者按:投資者保護是一項長期工作。我們看到,經過幾年的努力,投資者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投資者保護與資本市場多層次發展、推進改革創新、促進監管轉型良性互動的局面初步形成。日前,“公平在身邊”投資者保護專項活動發起單位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的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專訪,就投資者保護工作的一系列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我們希望這能讓投資者更加全面地理解投資者保護工作,明白一旦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該找誰、怎麼做。
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副局長趙敏日前接受了《證券日報》等在內的媒體採訪。她表示,要進一步完善包括投資者保護制度體系以及投保基金、專項補償基金和行政和解金在內的多層次投資者賠付體系,繼續做好督促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等市場經營主體履行投資者保護義務等工作。
良性互動局面初步形成
《證券日報》:近年來證監會在投資者保護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
趙敏:在證監會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全系統、全市場和社會各方的大力支援下,經過幾年的努力,投資者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特別是2013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以下簡稱國辦《意見》),作為指導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從健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優化投資回報、保障投資者參與權和知情權、強化投資者糾紛解決和賠償救助、投資教育和完善投資者保護組織體系等9方面做出了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經過一年多的貫徹落實,各個方面都取得了明顯進展,投資者保護與資本市場多層次發展、推進改革創新、促進監管轉型良性互動的局面初步形成。
第一,投資者保護制度體系初步建立。證監會從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自律規則等四個層面積極構建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保護制度框架,投資者保護已經滲入監管工作的全過程。在證券期貨法律法規制定修改過程中全面體現投資者保護精神,特別是《證券法》修改草案設立了投資者保護專章,明確公開徵集投票權、先期賠付、股東派生訴訟、代表人訴訟等制度措施。正在起草的《期貨法》草案也對投資者保護做了專門制度安排。組織研究起草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保障中小投資者權利行使、投訴處理等投資者保護專項規章制度,進一步細化投資者保護的相關要求。修改完善現有規章制度和自律規則,2014年以來,證監會共發佈18個證監會令、72個證監會公告和若干自律規則,在註冊制、創業板、新三板、公司債券、並購重組、退市等制度中全面嵌入投資者保護要求。
第二,投資者行權狀況得到改善。一是切實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監管指引要求,增強上市公司持續回報能力,投資者收益權得到強化。對未履行現金分紅承諾等情形採取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2014年,2613家上市公司中有1877家實施了現金分紅,同比增加2.68個百分點,分紅公司家數佔比達71.89%,實際現金分紅金額7619.14億元,同比增長12.14個百分點,現金分紅率為33.51%。二是支援開發適合中小投資者的産品,鼓勵專業化仲介機構服務中小投資者。2014年,批復了債券型、貨幣基金型等低風險、有相對穩定回報的基金産品127隻,佔同期批復的公募基金數量的近半數。三是完善了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的資訊披露制度和平臺建設,制定修訂IPO公司、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資訊披露準則及編報規則,著力落實資訊披露重要性、準確性、充分性、自願性和簡明化的投資者保護要求,投資者知情權得到改善。四是建立健全中小投資者投票機制,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採用網路投票制度,規定對中小股東表決單獨統計並披露,明確公司不得對徵集投票權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保障了中小投資者的參與度和話語權。2014年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採用網路投票和實施累積投票的上市公司分別為2208家和1250家、共5078次和1431次,同比增加159%和19%、244%和38%。實施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公司1662家,佔上市公司總數64%,共3333次。
第三,投資者訴求得到妥善處理。健全優化投資者訴求處理機制,實現12386熱線、信訪、舉報渠道中投訴處理的“一站式”服務,提高訴求處理的品質和效率。2014年,有8610件投訴達成和解,佔投訴總數的87%。
第四,強化糾紛解決,投資者得到真正實惠。行業協會、地方調解組織與投資者服務專門機構共同形成了多元化調解局面,使投資者能夠就近調解、簡便快捷調解。2014年,各類調解組織共受理案件1200余起,85%以上的案件都得到了成功調解。推動建立先行賠付機制,支援違規公司的保薦機構和大股東主動補償投資者。在處理萬福生科欺詐發行和海聯訊虛假陳述中,保薦機構、大股東與2萬多名投資者達成和解,補償金額達到2.6億多元。發佈實施《行政和解試點實施辦法》和《行政和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拓寬了投資者救濟渠道。
第五,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懲侵害投資者權益行為。完善誠信監管機制,實現了市場主體誠信記錄的全面、統一、權威歸集。建立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有效增加違法違規線索發現和分析能力。2014年,證監會共受理線索678件,同比增長11%;新增立案調查205件,同比增長8%;移送公安機關74件,是前5年平均數的2.3倍;審結案件163件,收繳罰沒款7.04億元,對31人實施市場禁入,顯著增強了稽查執法的震懾力。
第六,強化投資者教育,提高教育的輻射面和滲透力。多元化開展投資者教育服務,投資者教育渠道從報刊、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擴展到網站、微網志、微信等新媒體。發放手冊、挂圖、海報等紙質資料200多萬份,發送短信、風險提示資訊等近3000萬條,開發短片、廣播節目、動漫、遊戲軟體等1200多件,覆蓋了投資者上億人次。
讓投資者真切感受到
公平就在身邊
《證券日報》:今年與以往不同,以專項活動的形式開展投資者保護工作有什麼考慮?
趙敏:經過近幾年的努力,特別是國辦《意見》的發佈和落實,投資者保護工作全面融入監管業務中,在制度建設、行權保障、糾紛解決、賠償救濟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但是在解決投資者實際困難和問題上,與投資者要求還有差距,投資者對投保工作有感受但不夠深刻,權利行使有渠道但不夠便利,維權服務有受益但不夠解渴。投資者保護工作已經發展到需要進一步體現力度和實效的新階段。為進一步深入貫徹國辦《意見》,針對投資者反映迫切的問題,我們今年組織開展了“公平在身邊”投資者保護專項活動,5月15日肖鋼主席專門到12386熱線職場調研,親自接聽投資者電話,正式宣佈活動啟動。
通過專項活動的形式開展投保工作,主要基於以下考慮:一是通過一系列專項活動將投訴處理、糾紛調解、賠償救濟、教育服務等聯繫密切、不可分割的投資者保護各項重點任務貫穿起來,將投資者保護的各項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到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和監管執法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同步推進,形成整體效應。二是通過開展專項活動,採取一些具體實在的工作舉措,集中、高效解決長期困擾投資者保護的理念、體制和機制問題,推動投資者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三是通過專項活動持續發力,形成長效機制,取得豐碩成果,出臺一批投資者保護法規制度,搭建一批投資者服務平臺,開發一批投資者教育産品,促進形成投資者行權便利、訴求順暢、調解便捷、賠償有效的局面,讓投資者得到更多實惠。四是通過開展專項活動,促成全社會重視投資者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努力營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讓每位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真切感受到公平就在身邊,增強投資者信心,助力市場健康發展。
市場不公平問題依然存在
《證券日報》:為什麼要選擇“公平”作為主題,投資者保護專項活動主要有哪些任務?
趙敏:回顧資本市場二十多年的發展歷程,我們在建設公平的市場環境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規則設計不夠合理,資訊公開不夠對稱,教育服務不夠平等,行權維權不夠順暢、賠償救濟不夠有效等市場不公平問題依然存在。要通過“公平在身邊”投資者保護專項活動,讓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公平享有資訊知情權,公平參與決策和管理,公平獲得投資收益,在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公平獲取救濟和補償。
專項活動主要包括6項具體任務:一是實現證監會12386熱線全國直撥,提高投資者訴求處理能力。5月15日,12386熱線開通了全國直撥,免除投資者長途話費,降低投訴成本。在此基礎上,要進一步優化投訴處理機制,健全投訴回訪制度,提高投資者滿意度。在熱線開設調解和法律援助窗口,拓展熱線服務功能。對存在蓄意欺瞞、拖遝敷衍等情形的被投訴對象,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鼓勵市場經營主體對投訴處理情況開展自主評價,並向市場發佈。
二是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提升調解的權威性。推動建立全國性證券期貨糾紛調解組織,繼續發揮行業協會和地方性調解組織作用,形成糾紛調解工作多元發展局面。以申請便捷、程式簡化、專業權威、實施有效為目標,研究有利於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的特殊的糾紛調解機制。採用遠端調解方式,便捷投資者參與。協同各方力量,提升證券期貨市場調解工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三是啟動開展持股行權試點工作。通過專門機構持股行權,發揮示範效應,強化中小投資者權利意識,引導和支援其依法行權維權,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公平對待所有股東。積極探索通過智慧終端、移動互聯網等工具,提供便利投資者行權服務。
四是建設中國投資者網站,形成全方位、多功能的投資者服務平臺。建設好投資者自己的網站,為廣大投資者提供知識普及、一站式查詢、監測調查等基本功能,以及網上調解、行權和法律支援等全新服務平臺。
五是建設投資者教育基地,讓投資者擁有自己的服務場所和渠道。建設實體和虛擬的投資者教育基地,發揮知識普及、培訓宣傳、投資服務等功能。以基地建設促進開發推廣有影響力的投教産品,帶動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六是開展投資者保護狀況評估評價工作,分類發佈評估評價報告。研究建立科學的評估評價體系,發佈反映投資者保護水準和狀況的評估評價報告,提供權威資訊,讓投資者和社會各方真實了解投資者權益保護狀況,並通過評估評價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督促相關各方改進工作,提升投資者保護水準。
專項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行業、全市場和全社會共同努力。我們衷心希望社會各方都能關注投資者保護,支援投資者保護工作,在全社會形成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