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臨近 在審企業悄然分流
- 發佈時間:2015-02-12 08:59:5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2012年6月後提交材料但未收到反饋意見的在審企業將移交深滬證券交易所
本就敏感的IPO(首次公開發行),再次牽動了資本市場的神經。這一次是直指IPO審核權將於6月1日下放至深滬證券交易所,意味著交易所以後將負責IPO企業的審核,證監會則負責註冊。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投行人士透露,儘管現在《證券法》的修改還未正式提上議程,但是對於存量IPO項目的劃斷,監管層已經提前實施。只要不出意外,註冊制將於6月1日正式推出。
據該人士介紹,2012年6月以前提交IPO申請材料的企業,只要滿足上市條件的都將於近期上會。而在此之後提交申請材料的擬上市企業,如果在註冊制推出之前還沒有收到反饋意見,則可能全部移交至交易所進行審核,收到反饋的則繼續由證監會進行審核。
深圳一家中型券商的投行人士告訴記者,2012年的項目已很久沒有收到反饋消息,但現在材料上報後會馬上預審,然後給出反饋意見,“這一切都似乎在為過渡到註冊制做準備”。
上交所本週也在官網上挂出招聘資訊,擬招與審核企業上市材料,制定和解釋資訊披露規則指引等相關的崗位人員約70人,如法律審核、會計審核、行業審核、資訊披露會計監管、資訊披露行業監管等。
華南某券商投行人士稱,從目前每月新股發行數量上不難看出,監管層已經加快了新股發行速度。證券時報記者向多位投行人士求證,他們均表示如無意外,6月份推出註冊制的可能性較大。
事實上,對於註冊制的推出,監管部門早已經明確表示,《證券法》修改是註冊制實施的前提,相關修訂將在今年6月份完成;另外,在今年1月中旬召開的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證監會主席肖鋼表示,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是2015年資本市場改革的頭等大事,是涉及市場參與主體的一項“牽牛鼻子”的系統工程,也是證監會推進監管轉型的重要突破口。
“註冊制推出後並不意味著每月新股發行就會比現在多,監管層還是會根據市場情況把握髮行速度。”上海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證監會2月6日公佈的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請情況顯示,截至2月5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623家,其中已過會31家,未過會592家,未過會企業中正常待審95家,中止審核49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