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眾籌個人投資門檻300萬
- 發佈時間:2014-12-19 04:31:15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昨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佈《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從股權眾籌融資的非公開發行性質、股權眾籌平臺、投資者、融資者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以劃清與非法集資的邊界。《管理辦法》規定,股權眾籌平臺的凈資産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不得兼營個人網路借貸或網路小額貸款業務。考慮到股權融資的高風險,《管理辦法》還特別對個人參與股權眾籌的投資門檻進行了約定:金融資産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或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所謂眾籌融資,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平臺,從大量的個人或組織處獲得較少的資金來滿足項目、企業或個人資金需求的活動。目前,國內的眾籌模式分為債權眾籌、股權眾籌、回報眾籌及捐款眾籌。
股權眾籌被業界定義為“私募股權網際網路化”,因其降低了投融資成本,成為2014年國內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新寵。股權眾籌在中國成長迅速,中投顧問數據顯示,自2011年10月,中國第一家股權眾籌平臺天使匯在北京誕生以來,短短3年時間,通過網際網路股權眾籌平臺發佈的項目已經達到近5萬個,累計融資總額超過13.2億元。據零壹財經統計,截至今年11月,股權眾籌平臺已達27家。
然而,3年來,股權眾籌這一網際網路金融新興業態卻一直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為2到200人;《證券法》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均構成“公開發行”。
“如果操作不當,融資企業就有被認定為非法證券發行的嫌疑,甚至有構成非法集資刑事犯罪的風險,眾籌平臺也將承擔共犯風險。”北京文創中心副主任吳錫俊向記者表示,雖然股權眾籌對於拓寬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援實體經濟發展、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但由於業務邊界模糊一直做不大,有不少公司嘗試做股權眾籌但紛紛放棄。
“這是股權眾籌行業的第一個管理辦法,是對整個行業的促進。之前股權眾籌是有非法融資的風險,做這件事我們可謂如履薄冰。”天使匯CEO蘭寧羽認為,《管理辦法》的最大亮點,除了引導社會的剩餘資本投入到高風險的中小企業早期創業中來,促進股權眾籌發展之外,更是真正意義體現了針對網際網路金融優化資源配置效率的宏觀政策的良性引導。
天使匯的數據顯示,截止到目前,平臺已有超過16090個創業項目入駐,230多個項目共計完成10億多元人民幣的融資,成功的項目包括眾多知名公司,如滴滴打車、黃太吉、麵包旅行等。
大眾投資者投資經驗少,抗風險能力弱,通常不允許直接或間接參與高風險投資。然而,眾籌融資的本質特徵決定了大眾投資者也是此類投融資活動的重要募資對象。為此,《管理辦法》明確並非所有普通大眾都可以參與股權眾籌,要求涉眾型平臺必須充分了解,並有充分理由確定其具有必要的風險認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者將嚴格限定為“金融資産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或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
“投資股權眾籌的風險很大,可能完全無果。這樣的規定可以避免大眾投資者承擔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投資風險。”諾亞中國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官金海年告訴記者。
另外,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的投資者還包括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投資單個融資項目的最低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單位或個人;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凈資産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單位。
市場影響
打破中小微企業
融資瓶頸
誰能發起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僅要求融資者為中小微企業,也不對融資額度作出限制。
《管理辦法》規定了融資者在股權眾籌融資活動中的職責,強調了適當程度的資訊披露義務。雖然《管理辦法》未對股權融資者的財務資訊提出很高的披露要求,但要求其發佈真實的融資計劃書,並通過股權眾籌平臺向投資者如實披露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資金使用情況等關鍵資訊,及時披露影響或可能影響投資者權益的重大資訊。
“這對中小微企業是重大利好,股權眾籌能在更大程度上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吳錫俊説,《管理辦法》對中國資本市場建設是重大完善,能倒逼體制內的金融、保險等機構以更大力度推動改革,採取新的方式適應小微企業發展。“銀行等傳統金融照耀不到的中小微企業,將通過股權眾籌得到照耀。”吳錫俊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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