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養老金入市如何選擇“最優節點”
- 發佈時間:2015-08-25 02:54: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養老金入市核心訴求是保值增值,所以也需要在“最優節點”入場。而摸準該節點,要審時度勢,既要提高安全邊界,也要將市場制度設計完善度納入考量。
僅僅八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就完成了向社會徵求意見到正式對外公佈。8月23日,中國政府網公佈《辦法》後,迅即引發聚焦。選擇週日公佈並明確“即刻實施”,再加上《辦法》發佈後的首個交易日A股再現劇烈震蕩,這引發某些臆測式解讀。
有些人認為,相比此前證金公司的入市,養老金入市需要更好的安全邊際,亦即更好的入市點位,故而A股震蕩就是為了養老金入市做準備。基於此,股市重挫也被視作《辦法》發佈對市場造成的強大負反饋。這無疑是種誤讀:只要具備起碼的理性思維,就會發現這經不起推敲。
實質上,《辦法》即刻實施,不等於入市會一蹴而就。如同13年前社保基金入市一樣,養老金正式入市需審慎而為。《辦法》僅僅明確了其方向性框架,而從大框架的明確到具體操作細則的擬定,從統籌度較低的養老資金向上歸集,到具體委託投資管理人公司的選擇,這些均需要時間週期。在相關風險分擔機制健全前,談養老金入市時間表為時尚早。
相比于社保基金,肩負著億萬民眾養老福祉的養老金,基於其對資金安全的超高要求,正式啟動真金白銀式入市,也必然得選擇“最優節點”,無論是操作細則還是運作流程,也需更為嚴謹。
所謂“最優節點”,就包括充分的制度準備。比如在操作細則上,《辦法》相比“徵求意見稿”已做了部分增加和改動,以新增加的禁止內幕交易的第12條為例,它對涉嫌內幕交易的幾類違法行為做了初步定性。但具體到涉嫌內幕交易的機構和個人,其違法程度不同所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還需明確的定量標準,這不僅要在操作細則中闡明,還有必要增補進2010年通過的《社會保險法》中。諸如此類的保障性制度,理應儘快建立。
“最優節點”,也內蘊了較優點位考量,但其立足點不應是救市或托市。有些市場人士認為,在A股市場跌至一個較為安全的點位時,養老金將會重倉殺入市場,這有利於養老金投資安全,也有利於股市維穩效果。但得看到,養老金入市的核心訴求是保值增值,什麼是好點位也該著眼於此,養老金入市可能引發市場週期性上漲,這只是其“果”而非“因”。
“最優節點”,還對應著穩妥節奏。養老金入市只可能是漸進式,而不可能是激進式。亦即是説,即使市場重挫提供了一個更好的安全邊際,養老金入市在明確的入市資金上限下,也將會是優選標的、漸進進入,而不能是急切重倉介入。事實上,當前A股市場杠桿風險已除,也不需要養老金急切衝鋒。
與任何市場化機構相同,養老金入市也要追求“在商言商”式的市場化投資回報,所以確實需要在“最優節點”入場。這個節點,發軔於安全穩健的內在要求,也需要審時度勢,既要提高安全邊界,將更專業的投資隊伍、可靠的資産組合納入細則擬定和流程完善的考量範疇,也要著眼于市場局勢,入市本就著一“市”字,故良性市場格局與完善的市場制度設計,也是“最優節點”題中之義。也只有摸準該節點並順勢而為,養老金入市,才能對接社會期許,更充分地發揮其效益。
楊國英(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