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協會發新政策 新三板劃歸場內證券交易
- 發佈時間:2015-09-07 09:25:02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王文舉
中國證券業協會發佈的《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辦法的出臺,將打破新三板“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臺”的歷史定位,其在資本市場的地位將得到鞏固。此外,辦法還提出要建立場外證券業務黑名單制度,被列入黑名單的機構或個人,不得開展場外證券業務。
通知稱,本辦法實施前已開展相關場外證券業務的機構,應當按照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公司的要求,自本辦法正式實施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辦首次備案手續。
新三板劃歸“場內證券交易行列”
該辦法的出臺,表明新三板被正式劃歸“場內證券交易”行列,這將打破新三板“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臺”的歷史定位,意味著新三板掛牌企業等同於滬、深兩市的上市企業,全國性證券交易所的地位得到鞏固。
“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場外市場在保持較快發展勢頭的同時,也將迎來規範化統一管理的新階段,該辦法的發佈為目前已經開展和尚未開展的場外證券業務提供了框架指導。”申萬宏源投資策略師桂浩明評價道。
相比原《辦法》,新《辦法》不僅明確了場外證券的業務範疇,更將備案管理制由券商推行至基金公司、期貨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多個主體。對此,不少業內人士紛紛點讚,他們認為,新備案辦法的出爐為當前零散、多樣的場外證券業務提供了統一的管理框架,有助於對場外證券業務實行系統化的監管和風險防控。
中國證券業協會在發佈《辦法》的同時,還提出建立場外證券業務黑名單制度,將嚴重違規的備案機構及相關人員列入黑名單,被列入黑名單的,在不得再開展場外證券業務的同時,還將在協會網站公佈並按規定記入誠信系統。
《辦法》規定,備案機構應于被列入黑名單後五個工作日內在證監會指定媒體發佈“風險提示公告”,並應在黑名單有效期內在其官方網站場外證券業務相關版面始終公示該業務“風險提示資訊”,且不得新開展相同場外證券業務。
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向記者介紹,“新辦法在監管處罰環節有了自己獨特的創新,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在後面的市場操作中將陷入困境,這等於大大提高了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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