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信披涉嫌重大遺漏 *ST昆機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 發佈時間:2016-05-11 07:10:1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閻明煒
先是毫無徵兆地終止股權轉讓、定向增發,繼而面對上交所質疑“信披遺漏”無法自圓其説,*ST昆機如今終於不得不吞下被立案調查的苦果。
*ST昆機今日公告稱,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稽查總隊調查通字160664號)。因臨時資訊披露涉嫌重大遺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回溯公告,2015年10月9日,昆明機床(現名“*ST昆機”)披露,公司第一大股東沈機集團擬通過公開徵集方式轉讓公司25.08%股份。11月11日,公司公告,沈機集團最終確認受讓方為紫光卓遠,雙方已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此後,昆明機床又披露了定增方案,擬以9.44元/股向啟迪科服、深圳萬安興業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合計發行7415.25萬股,募資不超過7億元。
然而,昆明機床2016年2月17日突然宣佈,公司收到消息,由於本次股權轉讓事項沈機集團還未獲得國務院國資委的相應審批、備案程式,而交易雙方約定“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個月內,依照協議所列的生效條件不能全部獲得滿足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沈機集團和紫光卓遠的股權轉讓協議在2016年2月8日自動解除。此外,由於本次股權轉讓終止,原潛在控股股東紫光卓遠提出的定增方案也隨之終止。
值得關注的是,在宣佈終止股權轉讓、定增之前,昆明機床從未披露過“三個月期限”的條款,此“信披遺漏”引起了上交所的關注。面對質疑,昆明機床的辯解頗顯拙劣且難自圓其説。公司表示,因“時間緊迫,未根據股權轉讓協議最終正式版本復核就上傳了公告”所致,並且事後也未發現差異。但是,查閱公告可以發現,沈機集團和紫光卓遠同樣未在相關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披露上述“三個月期限”的關鍵條款。
對於三方不約而同“疏漏”同一關鍵條款,當時就有市場人士表示,相關方僅約定3個月期限,顯示出該項股權轉讓誠意不足,而三方又均“疏漏”披露該關鍵條款則更顯蹊蹺。
不得不提的是,在昆明機床2015年11月披露股權轉讓協議後,公司股價曾連拉4個漲停,由11元/股左右漲至17元/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