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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協會調查綠地信披違規 或與雲峰違約有關

  • 發佈時間:2016-04-15 07:43:5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玉敏  責任編輯:閻明煒

  4月14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近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啟動對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綠地控股”)涉嫌信披違規等事項的調查,一旦查實,將根據銀行間市場的自律規則進行相應處罰。

  有知情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綠地控股也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人,其被調查可能和雲峰集團出現債券違約有關。

  4月13日,交易商協會官網也發佈消息,對雲峰集團進行公開譴責。自律處罰公告稱,上海雲峰(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雲峰集團”)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人,因涉嫌資訊披露違規等事項被協會調查。但雲峰集團未能按照相關要求及時進行説明或提供書面材料,對調查工作消極對待、嚴重影響調查正常推進。依據相關自律規定,自律處分會議經審定,給予雲峰集團公開譴責處分,責令其及時改正並配合相關調查,暫停其相關業務。

  而綠地控股曾于2016年3月1日發佈澄清公告稱,2015 年 10 月,綠地資産控股與綠地集團簽署《股權委託管理解除協議》,解除對雲峰集團 34%股權的委託管理。

  解除託管疑雲

  據悉,雲峰集團2014年和2015年共發行了7期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PPN),規模為66億元。今年1月底,由於雲峰集團的負債率超過85%,觸發了“15雲峰PPN003”及“15雲峰PPN005”共計20億元的私募債券提前到期的條款並最終出現本息違約。同時“15雲峰PPN001”的利息也于1月21日違約。

  前述知情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雲峰集團的資産負債率超過85%,很有可能與該公司償還重慶信託5億元明股實債的債務有關。”2013年7月,雲峰集團曾發佈子公司雲峰礦業增資的公告,當時重慶信託向雲峰礦業增資20億元。

  雲峰集團原繫上海警備區所屬企業,1999 年移交地方,2002 年實施股份制改革,並逐步形成以下股權結構:第一大股東雲峰集團職工持股會持股 45.5%,上海綠地資産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34%,綠地控股下屬子公司上海綠地商業(集團) 有限公司持股 20.5%。

  有投資者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述,“這些PPN都是2014年、2015年發出來的,作為能源企業,當時雲峰集團的(經營)情況就不太好,我們買債主要是看重它是綠地子公司的背景。之前雲峰是綠地並表的子公司,現在雲峰集團的官網還有"雲峰集團是世界500強企業——綠地控股集團旗下最大的綜合性現代企業集團"的表述。但是綠地的一紙解除託管協議就把雲峰集團甩開了,我覺得説不過去,而且這個關鍵的託管協議具體怎麼規定,託管期限多長,解除託管的條件等從未公開過。”

  綠地控股也曾于2016年3月1日發佈澄清公告稱,2009 年 12 月,綠地資産控股與綠地控股簽署《股權委託管理協議》,將其所持雲峰集團 34%股權委託給綠地集團無償進行管理,由綠地集團代行股東權利。協議約定託管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未約定託管終止期限。2015年10 月,綠地資産控股與綠地集團簽署《股權委託管理解除協議》,解除對雲峰集團34%股權的委託管理。

  至於解除託管的理由,綠地控股集團的説法是,“由於能源已不再是公司重點發展的産業,故當初股權託管的條件已發生較大變化。因此,同意綠地控股與綠地資産控股解除股權委託管理協議。協議解除後,雲峰集團將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綠地控股還表示,作為多元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雲峰集團始終是獨立的公司法人,綠地集團在《公司法》的框架下行使股東權利。雲峰集團發債融資等各項經營管理事務均係獨立運作,其發債所得資金也均全部用於自身發展,綠地控股未對雲峰集團發行的債券提供擔保,也不對債券的償付承擔責任。

  為此,前述投資者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達了自己的不理解:“2009年12月託管雲峰集團時,正是資源價格大漲的時候,綠地控股將雲峰並表。現在能源價格下跌成為拖累後,就把鉅額債務甩給債權人。這樣可能會對償債能力造成巨大影響的舉動,沒有提前告知債權人,也沒有召開持有人會議即作出。”

  該投資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轉述其與雲峰集團高管的溝通情況時表示,曾出現資訊前後不一致的現象。他説:“之前(高管)説2014年已經解除託管,可是2015年8月,綠地控股借殼金豐投資上市時,雲峰集團仍是並表企業。2015年雲峰集團也以綠地控股子公司的名義發行了多期債券。如果2014年就解除了託管,那兩家公司豈不是存在違規信披,後來(高管)又改口説2015年10月才解除託管。”

  綠地受讓雲峰21億資産

  該投資者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2015年7月、11月,2016年1月和3月,雲峰集團先後四次向綠地控股轉讓了評估價值為21億元的資産,最終只獲得了1.5億元的貨幣資金。轉讓的都是地産項目公司的股權,綠地方面給我們的解釋是這些房地産開發項目還有約20億的開發貸,除去這些貸款後凈現金也就1億多。”

  上海聯合産權交易所記錄顯示,2015年7月和11月,綠地控股分別以5.6億元、4.2億元競得上海雲峰警虹經紀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雲利置業有限公司100%股權。

  2016年1月,雲峰集團三個資産轉讓項目——上海普雲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上海綠地雲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和上海通盈置業——折合價值約11億元,交易對手也是綠地控股。

  至於雲峰集團違約後,債券投資者的利益如何保護。某承銷商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目前雲峰並未有成熟的債務解決方案,我們也是鼓勵投資者走司法途徑,但是投資者也有自己的顧慮。據我們了解,銀行的表內貸款有不少開始起訴的。”

  還有投資者表示,“我們並不認為現在雲峰集團完全脫離了綠地的控制。據我們所知,如果沒有綠地的首肯,雲峰集團的資産現在是劃不出去的。而且雲峰集團應對危機的7人小組中,也有來自綠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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