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吉炭內幕交易案曝光 老熟人成泄密源頭
- 發佈時間:2016-03-25 09:00:3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一起重組牽出兩起內幕交易案。備受市場關注的中鋼吉炭重組一事被曝出與內幕交易案相關,涉案人與重組消息的洩露每人平均為“老熟人”,不過,天下沒有不漏風的墻,證監會的調查讓內幕交易者原形畢露,兩名涉案主體最終都收到了“沒一罰二”的處罰。
事情還要從3年多前説起,2012年9月,中鋼集團開始醞釀中鋼吉炭重組事宜,並成立了由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某某統籌負責的重組工作小組。2013年2月5日,吳某某分管的中鋼股份資産運營部提出資産置換的思路,即把中鋼集團其他業務逐步注入包括中鋼吉炭在內的2家上市公司中。2013年3月中上旬,中鋼集團召開多輪會議研究中鋼吉炭脫困方案;3月20日,中鋼集團提出“儘快推進中鋼吉炭重組,促進其他上市公司對中鋼吉炭進行吸收合併”;4月12日,國資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並同意上述方案,中鋼集團董事長賈某某、吳某某等人參會。2013年5月9日,中鋼集團研究了中鋼吉炭重組、借殼上市、資産轉讓方案。會議決定重組事項權衡後要儘快決策、申請停牌、組成工作班子實施重組方案,賈某某、吳某某等6人參會。2013年5月14日,中鋼吉炭發佈《重大事項停牌公告》,股票停牌。2013年8月14日,中鋼吉炭復牌,公佈重大資産重組方案,擬通過資産置換、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中鋼設備100%股權。
證監會認定,中鋼吉炭重大資産重組構成《證券法》所列重大事件,屬於內幕資訊。吳某某負責全面牽頭中鋼吉炭重組方案的研究、制定和討論工作,知悉中鋼吉炭重組進展,係內幕資訊知情人。徐某某自2013年初起,參與中鋼吉炭重組方案的討論和決策,知悉中鋼吉炭重組進展,也係內幕資訊知情人。
但就是這兩位知情人,將重組消息告知了自己的“老熟人”。
經證監會調查,邵東平與吳某某相識于1998年,相互比較信任,有過工作和經濟上的往來,2013年2月15日、5月13日,吳某某與邵東平有2次通話記錄。邵東平實際控制並使用其本人、“董某某”、“王某某”賬戶分別於2013年2月21日、2013年3月7日、8日開始買入“中鋼吉炭”,自開始買入日至4月18日,上述賬戶只交易“中鋼吉炭”一隻股票。邵東平還存入“戰某”賬戶50萬元,戰某接受邵東平指令交易“中鋼吉炭”。上述股票賣出後盈利294337元,另外,“戰某”賬戶于2013年3月11日至4月18日交易“中鋼吉炭”,歸屬邵東平的盈利98000元。證監會認為邵東平與內幕資訊知情人關係密切,兩人辦公地點相同,在內幕資訊公開前存在聯絡,其交易活動與內幕資訊基本吻合且無正當資訊來源。邵東平構成了內幕交易行為,因此責令邵東平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邵東平違法所得392337元,並處以784674元罰款。
而另一位內幕交易案的涉案人為徐某某的“老熟人”劉如寶,劉如寶與徐某某因工作關係認識多年,關係較為密切,經常保持聯繫。2013年4月25日至5月11日,兩人電話通話10次;“五一”期間,劉如寶與徐某某等人一起參加家庭聚會、旅遊等活動;5月11日、12日,兩人一起打球。就在他們密切交往期間,劉如寶實際控制並使用其本人、“賈某某”、“泮某”、“楊某”、“劉某某”賬戶持續買入“中鋼吉炭”,累計買入2551995股,上述股票賣出後盈利1462728元。證監會認定劉如寶的行為構成內幕交易行為。因此沒收劉如寶違法所得1462728元,並處以2925456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