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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達股份虛假陳述案坐實 百名股民累計獲賠277萬

  • 發佈時間:2016-02-26 09:06:5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閻明煒

  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達股份”)虛假陳述案情又有新進展。

  美達股份26日公告稱,已向秦志玲等8人支付賠償款27.5萬人,並簽訂和解協議書。加上此前劉旺好等92人類似的索賠經歷,截至目前已有100人狀告美達股份虛假陳述,並悉數索賠成功,總償付款金額達到277萬元。

  事件經過

  美達股份虛假陳述案緣于一份2011年的年度報告有虞。此前,廣東監管局在向美達股份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中表示,2012年4月27日,美達股份公佈2011年年報稱,“梁廣義、梁少勳董事被採取司法強制措施,均委託梁偉東董事出席會議”,但未披露梁偉東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所披露的資訊有重大遺漏。

  同一天,美達股份另發佈公告稱,近期獲悉天健集團(美達股份控股股東)董事梁偉東因涉嫌單位行賄,于2011年9月16日被檢察機關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廣東證監局在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公告稱,對於這一重大事件,美達股份未及時披露公違反了《證券法》規定。

  與此同時,同一份年報中還出現重大遺漏、虛假記載的情況,同樣違反了《證券法》規定。

  截至2011年7月20日,梁廣義、梁少勳、梁偉東分別持有天健集團33.34%、33.33%、33.33%的股權,共同擁有對美達股份的控制權。2011年7月20日,梁少勳和梁廣義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梁廣勳將其持有的天健集團等股權作價3.55億元全部轉讓給梁廣義,從協議書籤訂之日起,梁少勳將天健集團的經營權、決定權,全部不可撤銷授權給梁廣義。

  在2011年度報告中,美達股份披露的情況是梁廣義、梁少勳、梁偉東分別持有天健集團33.34%、33.33%、33.33%的股權,為三人共同擁有公司控制權,但未如實披露美達股份實際控制人已發性變動的情況。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認為,在廣東證監局對美達股份做出行政處罰後,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在2011年7月20日至2012年6月5日期間買入美達股份,並在2012年6月5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受到損失的投資者,可參與索賠。

  最新進展

  美達股份公告稱,2015年10月19日,廣州中院就原告劉旺好等人訴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共92宗案件,作出判決:美達股份在十五日內向原告賠償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利息合共249.9596萬元。

  此後,秦志玲等8人以本公司虛假陳述導致其損失為由,向廣州中院提起訴訟。美達股份在公告中稱,經協商,與秦志玲等8人同意參照劉旺好等案的標準認定損失金額,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書,原告方于2016年1月29日向廣州中院申請撤回起訴。

  最新的公告也顯示,在支付上述92人賠款後,美達股份最近又另支付秦志玲等8人27.5萬元。

  截止目前,美達股份因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向劉旺好、秦志玲等100人支付賠償款共277.4596萬元。

美達股份(000782)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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