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三板公司昌盛日電的大股東青島昌盛日電 新能源 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昌盛控股”),擬通過受讓股權和受託投票權入主A股 美達股份 。20日,深交所對該交易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全面披露約16億元的收購資金來源等問題。
1月17日,美達股份公告,其第三大股東江門市天昌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天昌投資”)和第四大股東廣東天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 天健集團 ”)擬將各自持有的5181.82萬股(佔股9.81%)、3000萬股(佔股5.68%)全部轉讓給昌盛控股;同時,第一大股東江門市君合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君合投資”)擬將所持13%股權的投票權也委託給昌盛控股。其中,股權轉讓單價為19.93元/股,比美達股份停牌前價格10.14元/股溢價約97%,股權轉讓總價為16.31億元。
上述股權轉讓及投票權委託方天昌投資、天健集團與君合投資,均由美達股份現實控人梁偉東控制。股權轉讓後,君合投資、天昌投資及天健集團合計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將減至13%,而昌盛控股將持股15.49%,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再加上受託的13%股權對應的投票權,昌盛控股將擁有共計28.49%投票權,公司實控人將變更為李堅之。
對於16億元的收購資金,深交所在關注函中提出,要根據《16 號準則》第三十四條的要求,全面披露昌盛控股本次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所使用資金的來源情況,直至披露到來源於相關主體的自有資金(除股東投資入股款之外)、經營活動所獲資金或 銀行 貸款,並按不同資金來源途徑分別列示資金融出方名稱、金額、資金成本、期限、擔保和其他重要條款,以及後續還款計劃(如尚無計劃的,應制定明確的還款計劃).
對於收購方的背景,深交所也在關注函中要求,進一步完善昌盛控股的産權及控制關係方框圖,直至披露到自然人、國有資産管理部門或者股東之間達成某種協議或安排的其他機構。如産權及控制關係中涉及信託或其他資産管理方式的,則全面披露其權益結構、參與主體主要資訊等,包括但不限于名稱(委託人較為分散的集合或一對多資産管理産品可披露前十大委託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名稱,及其他委託人的數量)、所參與的業務類型、出資額及資金來源、享有的産品份額、享有的投資決策等權利、承擔的義務。
如産權及控制關係中涉及合夥企業的,則披露合夥企業各參與主體名稱(參與主體較為分散時,可披露前十大合夥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名稱,及其他合夥人的數量)、出資額及其來源、投資決策權、承擔的義務、合夥人權利歸屬、重大事項決策程式、利益分配(是否涉及結構化安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權益的表決權歸屬、認定合夥企業的控制人情況及其依據、合夥企業最近一年的歷史沿革、合夥期限等。
(責任編輯:馬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