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變身“無控制人”公司能否恢復上市懸念重重
- 發佈時間:2016-01-26 08:34:3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李航
作為早期單體酒店上市公司的*ST新都近年來業績連續虧損,華美酒店顧問機構首席知識官、高級經濟師趙煥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殼資源目前成了其最大的價值。但在此前華圖教育的重組中,由於*ST新都連續兩年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而面臨暫時上市。
與此同時,為了避免公司股票退市和破産清算的風險,鄭展奇以重整投資人身份來重整上市公司,並躍升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拒不出讓股權的長城匯理則上位為*ST新都第一大股東。但公司股權結構仍相當分散,*ST新都表示,鋻於公司目前並無任何股東有能力單獨決定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的選任,也無能力單獨決定董事會決議的形成,因此公司目前沒有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但在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看來,雖然雙方變身“無主”上市公司,但作為公司有價值的殼資源未來存在重組的可能性,而這也將會由重整方來主導,“這期間需要的時間或許很長,*ST新都何時恢復上市還很難説”。
主導重整方躍升第二大股東
由於新都酒店已經嚴重資不抵債,如果新都酒店破産清算,現有財産將無法滿足各類債務的清償,出資人權益為零。為挽救新都酒店,避免股票退市和破産清算的風險,出資人應當和債權人共同努力,分擔實現公司重生的成本。
根據*ST新都發佈的《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公告》,此次重整計劃安排對出資人權益進行調整。由於深圳市光耀地産集團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瀚明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瀚明投資)在控制新都酒店期間,濫用實際控制人和第一大股東身份,在未經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下,以新都酒店為其及其關聯方的負債提供違規擔保,直接造成公司沉重負債和審計機構無法對公司財務報表和持續經營能力發表意見。
因此,出資人權益調整將遵循瀚明投資多讓渡股份,其他股東少讓渡或者不讓渡股份的原則。瀚明投資無償讓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計2277.55萬股;同時無償讓渡其所持股份對應的轉增股份共1387.24萬股,上述兩部分股權被*ST新都兩大重整投資人承接,受讓後深圳華銀匯通持股比例達到5.3%,豐興匯對應持股比例為3.23%,由於上述兩家公司執行事務合夥每人平均為鄭展奇,因此華銀匯通與豐興匯存在關聯關係,並以合計8.53%的持股成為*ST新都第二大股東,而原股東長城匯理憑藉著11.50%的持股比例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
*ST新都表示,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後,公司的股權結構較為分散,同時並無任何股東有能力單獨決定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的選任,也無能力單獨決定董事會決議的形成,因此公司目前沒有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恢復上市時間表仍未定
2015年4月30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為*ST新都2014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為 2014年度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ST新都首次收到會計師事務所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13年年報也同樣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相同的審計報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ST新都出現連續兩年收到會計師事務所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情況,深交所決定將其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暫停上市,*ST新都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
為了挽救公司退市風險,*ST新都開始重整方案,去年12月29日公司發佈公告稱,新都酒店的重整計劃執行已經完畢,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ST新都何時能復牌恢復上市。
對此,*ST新都董秘張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要等出具年報後交由交易所核準之後才會有一個最新的結果,“目前各種公告都還存在不確定性,恢復上市時間表也並不能明確”。
根據相關規定,在法定披露期限內披露經審計的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且同時符合恢復上市條件的,可以在公司披露年度報告後的5個交易日內,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股票上市的書面申請。也就是説,*ST新都復牌時間很可能是在2015年年度業績報告披露之後。
“新都酒店屬於非常早期的單體酒店上市公司,不管從經營業績還是資産方面來講都是比較沒有競爭力的。”華美酒店顧問機構首席知識官、高級經濟師趙煥焱告訴記者,這種上市公司最大的價值就是其殼資源了。
對此,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ST新都重整完成之後,還需要會計師事務所發表審計意見,並且按照以往經驗,伴隨*ST新都恢復上市復牌是其新的借殼重組方案,這一重組方案的牽手完成很有可能將有重整方來牽頭完成。
可以作證的是,作為重整投資人、與鄭展奇歸屬同一陣營的泓睿投資已明確表示,自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後分步實施資産注入方案,將其合法擁有的優質資産或者新都酒店股東大會認可的其他優質資産注入新都酒店,以進一步增強和提高新都酒店的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與此同時,華銀匯通與豐興匯在權益報告書中也強調,不排除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股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