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股東爭權轉機再現 桂江企業放寬受讓資格
- 發佈時間:2015-10-22 10:42:15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楊菲
在*ST新都兩大股東陣營暗自“鬥法”之際,公司第二大股東桂江企業日前的“解盟單飛”,打破了雙方利益博弈平衡(詳見本報10月20日《桂江企業“倒戈”*ST新都股權博弈再起變數》一文)。不過,作為昔日的“盟友”,桂江企業日前將股權徵集受讓方門檻的放寬,則留給了宋曉明陣營些許轉機。
21日早間,桂江企業通過*ST新都發佈公告,對其掛牌出售上市公司股權事宜進行了補充説明。桂江企業在本次函件中已明確宣佈不再參與“聯合出售股權計劃”,轉而自行出售手中持股。
今年6月,在華圖教育宣佈終止借殼*ST新都之後,*ST新都第二至第五大股東桂江企業、長城匯理、深圳貴州經濟貿易公司、山東省國際信託曾宣佈結盟,即聯合出售手中持股。若本次轉讓順利成行,意向受讓方將成為*ST新都新任大股東,然而本次聯合出售股權計劃進展並不順利。依照桂江企業最新表述,因聯合徵集股權受讓方公告期滿(至9月25日)後未達成徵集結果,公司決定不再參與聯合徵集,並將其所持*ST新都2198.27萬股股份(佔總股本的6.67%)單獨公開徵集受讓方。
桂江企業選擇“單飛”,對於志在聯合出售股權以便掌握重組主導權的“聯合股東陣營”無疑是一大打擊。作為該計劃的牽頭人,長城匯理掌門人宋曉明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方便對桂江企業退出聯合出售股權一事作出評論,但後續還有相應計劃。
但桂江企業的退出,卻大大降低了聯合出售股權計劃的吸引力,因為外部投資者即便收購其他三家股東全部持股,也無法動搖瀚明投資對*ST新都的控股地位。
不得不提的是,桂江企業此前規定的股權受讓方資格中,曾明確提及“擬受讓方或其實際控制人應為國有企業或國有機構”,如此一來,即便有實力民企有意通過聯合受讓方式接下其他三家股東股權,其也不能進一步競購桂江企業所持股權,依然無法主導*ST新都重組。
不過,在桂江企業最新發出的補充告知函中,則刪除了“擬受讓方或其實際控制人應為國有企業或國有機構”的要求,為宋曉明陣營的後續騰挪運作再度留出了空間:即某意向受讓方在競購其他三家股東所持股權的同時,再出面競購桂江企業持股,由此可達到與此前“聯合出售股權計劃”一樣的效果,從而掌握與*ST新都大股東瀚明投資抗衡的籌碼。
但需指出的是,在桂江企業公開轉讓股權過程中,會否出現其他方高價參與競購?而桂江企業又將如何篩選意向受讓方?這其中的變數都會影響*ST新都的命運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