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山內鬥捲土重來 二股東力挺李勤夫父子
- 發佈時間:2016-01-19 03:37:0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楊菲
歷經四年的股權爭奪看似塵埃落定,然而,一紙訴狀讓九龍山(600555)內鬥風波再起。
九龍山今日發佈公告稱,公司于1月15日收到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發來的《傳票》、《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及平湖九龍山海灣度假城休閒服務有限公司的《起訴狀》。
平湖九龍山遞交的這兩份起訴狀矛頭直指關於罷免李勤夫董事職務等議案。而九龍山方面認為,原告條文引用出現重大錯誤。一場本以為逐漸平息的爭奪捲土重來。
公告顯示,起訴狀請求靜安法院判令撤銷《關於提請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屆董事會董事職務的議案》、《關於提請免去李夢強先生第六屆董事會董事職務的議案》、《關於提名徐麟祥先生為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等議案。
據悉,靜安法院將於2016年1月25日開庭,將上述撤銷董事會和撤銷股東大會的案件進行合併審理。平湖九龍山認為,上海大新華實業方面不享有獨立董事的提名權,而平湖九龍山的法定代表人正是李勤夫。
“按照此前協議約定,新增獨立董事人應當由原告推薦。”平湖九龍山表示,2011年3月17日,原告等作為出讓方與上海大新華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九龍山股份協議轉讓的框架協議》,其中約定:“標的公司董事會組成及高管的調整約定:改選董事會的候選人由受讓方推薦四名董事候選人、兩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其他董事由原告和 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推薦,一方推薦的董事候選人應事先向對方徵求意見,出讓方推薦的董事應支援出讓方推薦的董事出任董事長並支援出讓方向標的公司委派財務總監和人力資源總監。”
由此,平湖九龍山認為,上海大新華實業有限公司提議免除李勤夫及李夢強董事職務的議案,違反了已生效民事調解書確定內容。
而九龍山堅稱,原告條文引用出現重大錯誤,涉訴董事會、股東大會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開並履行了資訊披露工作,公司還聘請了專業律師對會議的合法合規性進行了見證。
九龍山表示,經董事會核查平湖九龍山向法院提交的《框架協議》,公司董事會發現平湖九龍山的起訴狀中條文引用出現重大錯誤,導致起訴狀文意與《框架協議》的內容完全相反。《框架協議》第十八條的原文為“甲乙方(即“出讓方”)推薦的董事應支援戊方(即“受讓方”)推薦的董事出任董事長並支援戊方向標的公司(即“九龍山”)委派財務總監和人力資源總監。”
另外,九龍山還指出,之所以提議免除李勤夫、李夢強董事職務,是出於對上市公司促進公司發展的需要,九龍山董事會在2015年12月15日公告中已作出相關説明。
據了解,九龍山于12月23日在召開的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有關免去李勤夫父子董事會職務等議案,而二股東李勤夫方面並未現身現場投票。
自2011年成功控股九龍山後,海航集團與李勤夫的控制權之爭一直沒有停止,雙方曾互相指責、起訴,甚至出現“雙頭董事會”的局面。海航集團一直想將九龍山打造為旅遊+地産平臺,將旅遊及金融相關業務注入。然而,李勤夫方面以轉讓款未全部到位為由,欲實際操控公司的日常運作,不願交出董事長一職。直至2014年初,因擔憂九龍山面臨的退市風險,雙方選擇各退一步,握手言和。
2015年11月16日,九龍山公告稱,由於董事李勤夫、李夢強對重組的相關議案棄權,一名獨立董事未參會,相關議案並未獲得通過,九龍山籌劃了5個月的資産重組被迫終止。這也被認為是李勤夫父子遭九龍山罷免的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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