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晚間,海航創新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航創新”)發佈公告稱,公司于7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簡稱“海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海航創新與海航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簡稱“海航財務公司”)簽訂的《金融服務協議》于2018年2月9日到期,海航創新未及時支取在海航財務有限公司的存款,也未就在財務公司存款事項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據此,海南證監局對海航創新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要求海航創新嚴格遵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對違規行為予以整改,並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海南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截至今年1月底,海航創新存在海航財務公司的存款餘額約2.06億元,海航創新曾計劃于2月28日前提取該筆存款,但由於公司涉及信託違約糾紛,這部分存款中約2.03億元被湖南省高院予以司法凍結,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凍結期限為一年。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