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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順眾昇多起內幕交易案5人領罰單 交易均未獲利

  • 發佈時間:2015-08-27 06:40:37  來源:新華網  作者:程丹  責任編輯:楊菲

  證監會最新公佈的4份行政處罰書中,曝光了恒順眾昇(300208)的多起內幕交易案。該系列案件時間跨度從2011年一直到2013年,但內幕資訊主要有兩條:一是2012年恒順眾昇投資印度尼西亞相關煤礦事項,二是恒順眾昇收購永福顧問的並購重組事宜。最終,證監會共對該系列案件的5名涉案人處以行政處罰。值得注意的是,上述5人在內幕交易中均未獲盈利。

  兩機構人員利用

  煤礦收購案內幕資訊

  2011年10月31日,由恒順眾昇等四家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中標印度尼西亞電廠項目。2012年5月2日,恒順眾昇收到中標通知書並於2012年5月3日進行了公告,同日,恒順眾昇董事長賈某某決定收購印度尼西亞的煤礦。10月29日,恒順眾昇與印度尼西亞東加煤礦代表方談判確定了交易價格,11月10日,恒順眾昇召開董事會會議,通過了收購東加煤礦項目的決議。11月12日,恒順眾昇公告收購該煤礦項目。賈某某及時任恒順眾昇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王艷強等人,為該收購案的知情人。

  2012年3月2日,該起收購案的第一位內幕交易者登場,為時任東興證券研究所電力行業研究員李根。他不僅將從王艷強處了解到的內幕消息發送給了多個機構和個人,還利用此資訊在用其所控制的賬戶從2012年3月9日起,先後買入恒順眾昇股票合計93500股,隨後全部賣出。但上述交易均未盈利。

  另一位內幕交易者曾軍,于2012年6月5日開始操作。在恒順眾昇收購印度尼西亞煤礦的過程中,時任金中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CEO及投資總監的曾軍曾向賈某某提供了投資建議,因此知悉恒順眾昇收購印度尼西亞相關煤礦的資訊。

  證監會調查顯示,金中和係金中和西鼎信託計劃和富錦6號信託計劃的投資顧問,自2010年12月22日起,曾軍開始擔任上述兩個信託賬戶的投資經理,負責賬戶投資決策及下單交易。2012年6月11日至11月1日期間,金中和西鼎賬戶、富錦6號賬戶分別兩次買入恒順眾昇股票。

  證監會認為,李根、金中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曾軍均構成內幕交易,責令李根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並處以45萬元罰款;對王艷強處以30萬元罰款;沒收金中和內幕交易期間違法所得84萬元,並處以252萬罰款;對曾軍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收購對象關聯方負責人

  涉內幕交易

  第二起因恒順眾昇收購永福顧問所導致的內幕交易,牽扯的均為個人,且數額均較小。其內幕資訊形成過程為,2012年6月17日,恒順眾昇董事長賈某某向永福顧問董事長季某某提出收購永福顧問的意向和動議。7月15日,恒順眾昇、永福顧問正式商談收購永福顧問事宜。8月1日,恒順眾昇公告正籌劃重大資産重組項目並停牌。賈某某、季某某等人為上述事項的知情人。

  此次被證監會處罰3萬元的方勇靈,時任福建勘設院的院長。2008年之前,永福顧問為福建勘設院的下屬企業,方勇靈與永福顧問董事長季某某繫上下級關係。2012年5月29日至7月24日期間,在與賈某某、季某某的通話中,方勇靈知悉了恒順眾昇與永福顧問商談並購重組的資訊。2012年6月28日至7月23日,方勇靈操作賬戶共買入恒順眾昇32980股,2012年7月9日、11月12日全部賣出,未盈利。

  此外,利用上述內幕資訊交易恒順眾昇股票的還有楊君。在從賈某某處獲知恒順眾昇與永福顧問商談並購重組的事宜後,2012年6月26日至7月9日,楊君利用其本人賬戶,共買入恒順眾昇股票147983股。2012年11月28日至12月13日,賣出24983股,未盈利。

  證監會認定,方勇靈、楊君的行為構成了內幕交易,處以楊君10萬元罰款,方勇靈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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