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控制權爭奪升級 大股東訴舉牌方增持無效
- 發佈時間:2015-03-09 07: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文舉
在證監局的處罰難以改變控制權旁落的既定事實後,上海新梅單一大股東興盛集團(持有上海新梅11.19%股份)為了拿回上市公司的控制權,選擇把“寶”押在了司法途徑上。
3月7日,上海新梅發佈公告稱,興盛集團已于2015年2月25日起訴王斌忠、上海開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開南)等16名被告,請求法院判令自2013年10月23日(被告合計持有上海新梅已發行股票首次達到5%之日)起,各被告買賣上海新梅的股票的行為無效。3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該案。
而對於兩大股東間的官司,上海新梅副總經理兼董秘何婧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稱,“起訴是公司兩個股東之間的事情,對上市公司目前的經營沒有影響”。至於未來一段時間內上海新梅是否會再次進行重組,何婧則表示如果進行重組,公司一定會及時公告。
籌碼合法性成關鍵
興盛集團方面表示,根據證監會寧波監管局查明的事實,2013年7月份至11月份,王斌忠通過其實際控制的15名被告的證券賬戶(以下稱“賬戶組”)持續不斷買賣上海新梅公開發行的股票。
而上述賬戶組于2013年10月23日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票首次超過5%以及在2013年11月1日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票達10.02%時,均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86條規定對超比例持股情況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上海新梅並予公告,也未披露該賬戶組受同一人(即王斌忠)控制或存在一致行動關係。直到2014年6月9日,被告中的6名首次通知上海新梅其已于2014年6月6日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合計持有上海新梅全部已發行股份的14.23%。
興盛集團認為,被告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86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屬於無效民事行為。同時,各被告通過惡意串通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東隱瞞了其控制賬戶組的事實,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東的利益。該等行為亦足以導致其在2013年10月23日之後繼續買賣上海新梅股票的民事行為無效。
因此,興盛集團請求法院判令自2013年10月23日起,各被告買賣第三人股票的行為無效; 同時判令各被告拋售2013年10月23日當日及後續購買並持有的上海新梅已發行股票(即被告合計持有上海新梅已發行股票中超出5%的部分)所得收益賠償給上市公司。
顯然,如果法院最終支援興盛集團的訴訟請求,那麼興盛集團則可以保住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地位,王斌忠控制的賬戶組持股比例則將降至5%以下。
公司業績低迷或被ST
今年1月份,寧波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對涉嫌超比例持股的違法賬戶控制人王斌忠作出責令改正及罰款50萬元的決定。隨後,上海新梅發佈公告稱,王斌忠已協助並全力配合相關單位對前期披露的資訊進行更正、補充並及時公告,且繳納了相關罰款。
實際上,正是因為監管局的處罰決定並沒有涉及賬戶組持有的股權問題,因此興盛集團不得不採取司法途徑尋求問題的解決。
對於興盛集團的訴訟請求,有資深證券法律師也對記者表示,監管局的處罰只是針對王斌忠本人,因此目前看監管局對於賬戶組的交易合法性沒有什麼質疑。況且按照興盛集團的訴訟請求,賬戶組一旦拋售公司股票,勢必對股價造成巨大的衝擊,從而引發新的問題。“應該説,對於一些違法行為,我們的處罰力度還是不夠。50萬元的罰款和悄無聲息的拿下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相比,代價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上述律師稱。
有業內人士也表示,如果是正常舉牌走公告程式的話,正常情況下股價肯定會因為舉牌者的介入上漲,從而提高舉牌者的買入成本,另一方面,原來的大股東如果感覺控股地位受到威脅,肯定也是相應的增持,從而增加舉牌者控制公司的難度。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去年四季度賬戶組再度增持上海新梅,其已合計持有上海新梅16.53%股權。而彼時,賬戶組方面正在接受證監會的立案調查。
此外,在兩大股東爭奪上海新梅控制權的同時,公司的業績則延遲了萎靡不振的狀態。
上海新梅此前發佈的2014年業績預告顯示,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14年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500萬元到-4500萬元。
對此,公司表示,2014年以來,全國房地産市場進入深度調整階段,在城市市場分化進一步加劇的背景下,包括公司在售項目所在地江陰市在內的多數三四線城市市場表現乏力,庫存壓力不斷加大,房價下行趨勢明顯。由於江陰新梅豪布斯卡項目在2014年的銷售價格低於預期,營業利潤大幅下降,同時,按照會計準則要求,公司于2014年年末對該項目進行計提減值準備,從而導致2014年度利潤虧損。
同時,因上海新梅2013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負值,若上海新梅2014 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仍為負值,公司將出現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的情形。根據有關規定,上海新梅股票將在公司2014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