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函牽出舜天船舶暗賬 上億預付款回子公司
- 發佈時間:2015-02-10 07:4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1月28日,深交所對舜天船舶發出監管函,主要內容為“對委託對外支付款項資訊披露事項”。1月29日,舜天船舶公告了多筆對外委託事項,涉及總金額高達1.82億元。在這當中,有1.22億元是與子公司應收款相關的。
值得注意的是,這1.22億元不為外界所知的款項,一經公告就伴隨著無法收回的風險。更令人錯愕的是,造成如此局面的正是舜天船舶自己。
深交所:將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1月29日,舜天船舶發佈公告稱,存在公司無法完全收回委託明德重工對外支付的1.57億元及利息、委託南京國華對外支付的2500萬元及利息的風險。這一事項存在導致公司2015年業績虧損的風險。
在這其中,有幾筆款項尤為引人注意。為解決子公司江蘇舜天船舶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發展公司)應收貨款到期未能及時收回的問題,2013年,舜天船舶委託明德重工及南京國華處理。具體流程為,舜天船舶委託明德重工、南京國華經由公司職員張立新向南京豐安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南京豐安)、蕪湖首創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蕪湖首創)、昌旭初提供借款,4筆款項共計1.22億元。
並且,舜天船舶與明德重工及南京國華約定,通過資金週轉的方式,將發展公司國內貿易業務形成的欠款轉化為公司職員張立新的對外借款。同時,舜天船舶還表示,張立新的對外借款是基於公司的委託代理而形成,因而,借款關係下的債權仍歸屬公司所有。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1月28日已向舜天船舶發出監管函,涉及事由正是 “對委託對外支付款項資訊披露事項”,直指舜天船舶信披問題。
不過,在2月2日,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舜天船舶,其證券部工作人員卻表示,公司的這幾筆對外委託款項第一次公告時間是在2014年12月30日。而對於為何在款項發生一年多後才發佈公告,其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是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和相關資訊披露的規則來履行相關的披露義務的。
就在昨日 (2月9日),記者獲悉,針對舜天船舶2013年委託明德重工及南京國華對外支付款項直到2015年才對外披露的事項,深交所將對照相關規則儘快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資訊披露違規行為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一條自我迴圈的資金鏈
舜天船舶鉅款回收風險為何會此時爆發?其委託付款事項為何設置要經過明德重工、南京國華,公司職員張立新,南京豐安、蕪湖首創、昌旭初,最後到子公司發展公司這樣一個複雜的鏈條?隨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調查,一條自迴圈的資金流逐漸清晰起來,而這條資金鏈當中的關鍵節點就是發展公司。
舜天船舶招股書顯示,發展公司成立於2009年6月,公司當時持股90%(後全資控股)。原來主要從事船舶、船用品及其配件的銷售。而在2013年,發展公司新增加了非船舶貿易業務,且當年其凈利潤從2012年的1486萬元增長到5151萬元,增幅高達246.66%。而2012年發展公司的凈利潤下滑72.3%。
發展公司貢獻的利潤對舜天船舶而言極為重要——2013年舜天船舶凈利潤1.24億元,發展公司就貢獻了其中的41.69%。
發展公司究竟從事了哪些新的業務,以至於如此大賺特賺?
全國企業信用資訊系統顯示,相比招股書披露的內容,除了船舶相關業務外,發展公司的業務還增加了危險化學品批發、國內貿易、倉儲等內容。事實上,發展公司也開展了相關的業務,與南京豐安開展鋼材等貿易業務;與南京千駑開展輪胎貿易,蕪湖首創為其提供擔保;與方舟新能源開展化工原料貿易業務,昌旭初為其提供擔保。
進入新的領域,往往意味著新的風險。事實上,發展公司與上述客戶開展的業務進展並不順利。於是,才有了舜天船舶委託明德重工,經由公司員工張立新向南京豐安、蕪湖首創、昌旭初分別借款2800萬元、6000萬元、900萬元;委託南京國華經由張立新向蕪湖首創付款2500萬元。四筆款項合計1.22億元,這些款項實際的出資人係舜天船舶。
按照最初的計劃,南京豐安、蕪湖首創、昌旭初應當將借款用於支付發展公司的貨款,之後再償還張立新借出的款項。實際上這些款項的債權人為上市公司。
但是,最終的結果並沒有朝著舜天船舶預定的方向走。昌旭初在拿到900萬元借款後,並未將這些款項用於歸還方舟新能源對發展公司的借款,也沒有將該款項還給上市公司;南京豐安仍然拖欠發展公司856萬元貨款。更尷尬的是,截至1月29日,南京豐安、蕪湖首創並未將張立新的借款如期還給張立新,如今這些借款期限均已屆滿,已到了不得不公告的地步。
複雜交易疑雲
無論是在2013年年報、2014年中報還是其他臨時公告,都不能直接找到上述1.22億元借款的蹤跡。那這筆錢在會計上是如何處理的?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舜天船舶證券部,其工作人員表示,這筆款項在2013年年報當中列在了預付款裏面。
舜天船舶2013年年報列示了預付款前5名單位,這5家單位均為非關聯方,但公司並未公佈這5家單位的名字。從金額比較來看,明德重工應當是其中之一。
為何舜天船舶要繞道明德重工、南京國華以及公司員工張立新這麼複雜的鏈條向昌旭初等借款?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表示,舜天船舶最終的目的是讓昌旭初等償還發展公司的欠款,但舜天船舶不能直接借錢給昌旭初等人,因為審計機構可能很容易看到舜天船舶、昌旭初等及發展公司的關係;所以,與舜天船舶有密切業務往來的明德重工就成了最佳的渠道,走正常的業務款項很容易過關。至於為什麼還要經過員工張立新這一環,可能還是舜天船舶想把最直接的債權債務關係掌控到自己人手中,以避免債權落到明德重工手上。
對於上述業內人士的説法,記者尚未獲得舜天船舶方面的證實。
在公告中,舜天船舶也表示,儘管相關受託方明德重工、南京國華及張立新均向公司出具了 《情況説明》以確認委託代理關係,但仍存在委託代理關係下發生爭議的風險。
明德重工、南京國華加入到這樣一個債務鏈條當中,無疑加大了舜天船舶的風險。尤其是明德重工已經陷入破産重整的危機當中,債權人正虎視耽耽地盯著明德重工的資産,舜天船舶與明德重工的這項委託關係會否捲入其中,《每日經濟新聞》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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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舜天船舶熱衷“高利貸”投資
每經記者 宋戈
上市公司經常將 “放貸”當成理財途徑之一,但是像舜天船舶一邊通過市場融資、一邊卻放貸的並不多。
2012年,舜天船舶利用閒置自有資金,委託銀行貸款給全椒福爵、江蘇瑞東和南京福地。其中,全椒福爵、江蘇瑞東、南京福地三家公司分別獲得舜天船舶的委託貸款7300萬元、8500萬元、9000萬元,共計2.48億元,委託貸款的最高利率達19.2%,其餘則為18%。
但是上述貸款並非 “萬無一失”,就在2014年4月,舜天船舶公告稱,有關南京福地的該筆委託貸款已到期,公司尚未收到該筆委託貸款本金9000萬元及相應利息1543萬元。因南京福地對其他債權人尚有到期債務未能清償,現有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等法院對其項目進行了查封。
即便是舜天船舶借給南京豐安、蕪湖首創、昌旭初的款項,月利率也有2%,利息三個月支付一次,一年利率高達24%。
有意思的是,在舜天船舶高息放貸的背後,公司卻在利用發債來融資,2012年9月,公司公告了2012年的發債結果,公司發行7.8億元公司債券的工作已于2012年9月20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