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車高管互買股票並非都獲利:2人虧了本
- 發佈時間:2015-01-20 08:52:40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責任編輯:陳娟娟
1月10日,中國國家足球隊在澳大利亞的布裏斯班球場,以1:0力克沙特,奪取亞洲盃開門紅。如果在賽前,國足健兒們紛紛下注賭沙特會贏,結果又將如何呢?類似的奇事正發生在頗受投資者矚目的中國南北車合併中。
作為2014年末資本市場的最後一個高潮,12月30日中國南車(601766.SH)、中國北車(601299.SH)同時發佈了合併的公告並復牌交易。截至1月9日,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的股票連續收穫了6個漲停。
從這6個漲停中分享財富盛宴的不僅有幸運的股民,更有兩家公司的高管。根據兩家公司于12月30日發佈的《合併預案》,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人員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況”顯示,在2014年10月27日南北車股票停牌前的半年間,共計25位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公司的高管及其親屬買賣過自己和對方公司股票,合計交易金額超1300萬元。
一時間輿論譁然,對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的高管涉嫌利用內幕資訊進行交易的質疑此起彼伏。在1月9日證監會新聞發佈會上,面對媒體提問,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回應稱:“對南北車的情況還不了解,等了解了再説。”
1月13日,中國北車與中國南車雙雙發佈澄清公告稱,2014年10月27日停牌前半年內,買賣股票的公司高管及其家屬,以及公司企業相關人員均是根據公開資訊操作,在知悉重組事宜的內幕消息後,他們並未繼續買賣公司股票。
25高管買賣對方公司股票
《合併預案》中顯示,自查中交易金額最大的當屬中國北車副總裁兼財務總監高志及其配偶孫麗萍和其子女高久祎。高志一家3人,累計買入中國南車A股約200萬股,金額超1000萬元,截至2014年12月30日,仍持有中國南車股份約20萬股。
因籌備合併而停牌前的10月24日,中國北車和中國南車分別收于6.45元和5.80元。1月9日是復牌後連續第6個漲停,股價漲至11.44元和10.27元,漲幅均約77%。假設1月9日尚未賣出,高志一家所持的中國南車股票市值已近200萬元,獲利近8萬元。
高志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都表示:“對本次合併相關資訊沒有任何了解,從未知悉或探知任何有關本次合併事宜的內幕資訊。”對買賣中國南車股票屬於“自身對中國南車股票投資價值的分析和判斷”。
投資維權人士、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華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對於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高管是否涉嫌利用內幕消息交易,還有待有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
但他認為,合併前中國軌道交通市場説到底就是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在競爭。如果不合併,作為競爭對手,兩家公司的高管互買對方公司的股票,這合適嗎?會不會有利益衝突?
“好像兩個足球隊比賽一樣,中國和沙特比賽,中國隊隊員買沙特贏,讓民眾怎麼相信你呢?”劉國華説。
《合併預案》顯示,有17位中國北車高管及其家屬買賣過中國南車的股票,包括中國北車董事長崔殿國、中國北車總裁奚國華和中國北車董秘謝紀龍;有5位中國南車高管及其家屬買賣過中國北車的股票。
記者計算後發現,雖然大部分高管都獲利,但也有兩位高管在買賣股票後,還虧了本。分別是中國北車董事會辦公室業務主任胡剛和中國北車資本運營部部長鄢德佳的配偶趙鳳玉。
不過上述高管及其親屬均在《合併預案》中説明,自己不存在利用內幕資訊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以中國北車總裁奚國華為例,他表示,本人雖參與本次合併的相關工作,但本人買賣中國南車股票是在本人知悉本次合併相關資訊之前操作的。
對於外界的質疑,記者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聯繫中國北車董秘謝紀龍和中國南車企業文化部相關負責人,但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對方回復。
或用大數據查此次交易
上海嘉瀾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告訴記者,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的高管有涉嫌內幕交易的嫌疑,證監會毫無疑問應該介入調查。
“自查和公佈不是發現問題的根本,很多內幕交易不是靠公佈查出來的。證監會可用大數據調查內幕交易,對於南北車高管是否涉嫌內幕交易給社會一個結論。”宋一欣説。
劉國華則表示,內幕交易的認定確實很難,因為蒐集證據的難度很大。
對此,2013年下半年證監會啟用大數據分析系統,該平臺在證券監管領域各個角落的資訊集合起來,即包括交易所數據庫,也包括各層級證券監管部門的日常監管、檢測數據資訊聚集起來分析,蒐集證據。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2015年1月9日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近年來證監會針對內幕交易違法行為的執法工作情況。鄧舸表示,證監會自2013年下半年開發啟用大數據分析系統,迄今已調查內幕交易線索375起,立案142起,分別比以往同期增長了21%和33%。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告訴記者:“證監會有抓不完的內幕交易。”原因是內幕交易比較隱蔽,監管部門取證有難度,而且內幕交易大多收益高,這都驅使很多人鋌而走險。
臧小麗介紹,如果被認定為內幕交易,要承擔三種責任,分別是:第一種行政處罰;第二種刑事處罰;第三種給其他反向交易的投資者利益受損部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沒有配套措施,目前只是一紙空文,從新中國有《證券法》以來還沒有一例內幕交易被追究過民事責任。”臧小麗説。
此外,臧小麗介紹,法律認定內幕交易行為本身沒有金額限制,在上市公司重大內幕消息發佈前,知情人哪怕是因此只買賣了一股股票都屬違法行為。而且根據有關規定,只要達到以下情節之一的就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第一,證券成交金額累計達50萬元以上;第二,獲利或避免損失金額15萬元以上;第三,多次進行內幕交易或洩露內幕資訊的;第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但實際的情況是一般在證監會開出罰單之後,被處以刑事處罰的內幕交易人少之又少。收益高、犯罪成本低使得近年來內幕交易呈現多發之勢。
鄧舸介紹,目前,證監會已將涉嫌利用“銀潤投資”、“園城黃金”等43家上市公司的內幕資訊,從事非法交易的林平忠、張鵬、聶平等125名個人和3家機構移交公安機關。
“內幕交易違背了資本市場‘三公’原則,直接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了市場誠信基礎,影響了市場功能的發揮,是資本市場的毒瘤,證監會始終將嚴厲打擊內幕交易作為執法工作重點。” 鄧舸表示。
那些 “精準”炒股的高管們
北京銀行副行長 趙瑞安
2014年2月17日,北京銀行(601169.SH)主管金融市場部的副行長趙瑞安買入本行股票3萬股,耗資22.14萬元。2月19日,北京銀行正式公佈與小米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的利好消息,股價漲停。這樣的“巧合”引發市場對於趙瑞安涉嫌內幕交易的質疑。
針對質疑,北京銀行公告稱,本行一直鼓勵高管及員工購買本行股票並長期持有,分享公司經營成果,趙瑞安先生表達了增持本行股票的意願。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2014年2月表示:“上交所及北京證監局正在核查。”截至目前,《中國經濟週刊》未能從相關公開資訊中找到對此事的最終核查結果。
九州通技術總裁 谷春光
2014年6月20日,九州通(600998.SH)技術總裁谷春光的股票賬戶以12.95元/股的價格買入公司股票4000股,並於8月25日以16.00元/股的價格賣出公司股票5000股。由於正處於半年報窗口期,且公司高管買賣股票間隔時間少於6個月,谷春光的行為構成違規。
對此,谷春光向董事會説明的情況是:儘管董事會秘書處就股票交易禁止事項進行了培訓和提示,但是,由於其個人證券賬戶交給其妻子代為管理和操作,自己並不知曉上述交易行為,且因臨近開學,妻子出售股票是為了給孩子準備學費,其妻並不知道上述股票交易違規。
永輝超市副總裁 謝香鎮
2014年8月6日,永輝超市接到公司副總裁謝香鎮通知,稱其因手機不慎操作于8月5日以7.42 元/股的價格一次性誤買入公司股票27.1萬股,成交金額為201萬元。因該買入行為處於半年報窗口期內,謝香鎮表示,上述誤操作所購入的股票,將在公司2015年半年報公佈前賣出,如有盈利歸公司所有。
巧合的是,就在謝香鎮誤買股票的第三天(8月7日),永輝超市便因籌劃重大事項而停牌。8月11日,永輝超市披露預案,啟動上市以來最大的融資活動,定增57億元並引入海外戰略投資者牛奶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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