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福生科被判欺詐發行罪名成立 公司股票今日復牌
- 發佈時間:2014-12-30 01:09:36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恒
萬福生科12月29日晚公告稱,公司日前收到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經長沙中院審理查明,公司欺詐發行股票罪罪名成立。公司股票將於12月30日復牌。
公告稱,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對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和資訊披露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將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行為和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4年12月26日,長沙中院對公司及相關被告單位和個人出具了《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指出,“萬福生科大肆虛構了2008年至2011年6月期間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等財務數據,並據此在萬福生科的發行、上市申報材料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説明書》中隱瞞重要財務事實和編造重大財務虛假內容,于2011年9月6日騙取了中國證監會的股票發行核準,隨後萬福生科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700萬股,每股發行價25元,共計募集資金4.25億元。公司股票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掛牌上市,股票代碼300268。”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原公司董事長龔永福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犯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罪,判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萬福生科(湖南)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罰金人民幣850萬元;被告單位湖南里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常德分所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罰金人民幣66萬元;原公司財務總監覃學軍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二年,犯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罪,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等等。
公司表示,依據司法會計鑒定結果,本次判決不會改變公司2011年度財務報表盈虧性質,但公司尚須對2011年度相關財務數據進行調整。依據判決書內容,對公司的罰金850萬元將計入2014年財務報告,將影響公司2014年損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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