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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磊股份信披違規被罰30萬 律師:週一申請立案

  • 發佈時間:2014-11-09 07: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我們都等了一年多了,週一就去法院提交材料,申請立案。”週五晚間,宏磊股份(002647)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隱瞞關聯交易情況,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罰款30萬元。對此,許多投資者在股吧留言感慨終於可以維權了。而相關證券維權律師接受大眾證券報和財信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週一就到法院申請立案。

  公司同錯再犯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宏磊股份2012年半年報未披露關聯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佔用公司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2012年年報未完整披露宏磊集團佔用公司資金的關聯情況,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宏磊股份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戚建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時任董事戚建華、戚建生、金磊,董事、副總經理魏浙強,獨立董事楊學桐、尚福山、何力民、吳旭仕,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方中厚,財務總監俞曉光。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還決定對戚建萍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對戚建華、戚建生、金磊、魏浙強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對俞曉光予以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楊學桐、尚福山、何力民、吳旭仕、方中厚給予警告。

  本報曾刊文《前任被警示現任再犯案宏磊股份財務負責人違規上癮》,指出自去年以來,宏磊股份的關聯方宏磊集團兩次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佔款額分別為4.74億元和8.33億元,而前後兩任財務負責每人平均知情不報遭到浙江證監局警示。情節嚴重之處在於,其第二次犯錯是在其已經受罰之後,屬於頂風作案。隨後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戚建萍收到浙江證監局《關於對戚建萍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措施的決定》,最終使戚建萍被免去董事長職位。

  律師:已經等了一年多了

  “公司終於被行政處罰了,總算可以發起維權了。”記者注意到,公司被行政處罰的消息傳開後,不少投資者在股吧號召維權。也有投資者指出,公司2013年佔款數額更大,處罰竟然沒有涉及,不知道是不是打算另外處罰?

  “本案索賠條件為:在2012年4月1日到2013年4月27日之間買入宏磊股份股票,並且在2013年4月27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宏磊股份股票的投資者,或者在2013年8月22日到2014年4月29日之間買入宏磊股份股票,並且在2014年4月29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吳一熲律師接受大眾證券報和財信網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團隊從宏磊股份被採取監管措施就開始徵集受損投資者,到現在已經有一年多了,期間還給浙江證監局發函詢問了進展。“目前在我這裡登記的已經有15位投資者,其中還有單戶損失超過1000萬的,估計這個案件案值總額會相當大。”吳一熲透露,週一就去法院提交材料申請立案。

  記者注意到,除了吳一熲律師,上海嘉瀾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等多位律師也進行了維權徵集,目前已經徵集到相當數量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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