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磊股份陷入互保危機 公司董事長被要求罷免
- 發佈時間:2014-08-03 07:18:00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宏磊股份(002647)大股東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在一犯再犯之後,終於付出了相應代價。昨日宏磊股份公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戚建萍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認定戚建萍對大股東宏磊控股違規佔用宏磊股份資金一事負有直接責任,宏磊股份被要求免除戚建萍的董事長等職務。
已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決定書》稱,經查,去年宏磊控股通過佔用應收票據和銅材貿易款等方式,違規佔用宏磊股份資金8.33億元。宏磊股份未在2013年半年度報告、三季報中對上述資金佔用事實進行披露。作為本次事件的主要決策人、操縱者,宏磊股份董事長兼總經理戚建萍對上述違法違規事項負有直接責任。
浙江證監局決定,認定戚建萍為不適當人選,在宏磊股份做出免除其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董事職務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宏磊股份應當在收到決定書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免除戚建萍董事長等職務的決定。此外,由於對關聯方宏磊控股在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一事知情未報,財務負責人俞英于也于7月28日收到了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
這已不是宏磊股份首次出現關聯方違規佔款的情況。2012年,上市公司通過銅材交易平臺從事銅材貿易業務,以票據形式進行了籌融資,公司應收票據大部分由關聯方宏磊控股及其關聯方領取使用。截至2012年12月31日,關聯方佔用宏磊股份票據金額高達4.74億元。之後宏磊股份及相關人員均遭到了處分:宏磊股份董事長戚建萍、董事戚建華、戚建生等董監高以及時任財務總監俞曉光遭浙江證監局公開譴責。2013年9月,戚建萍、俞曉光被證監局予以警示。
有了第一次的重罰,宏磊股份高層沒有記住教訓?羊城晚報記者查閱公司以往公告發現,對於大股東二度違規佔用資金,公司是明知故犯。在今年4月30日公告的一份《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中,對於“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閱一次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的資金往來情況”的問題,公司的回答為“是”,也就是説對此情況公司董事會理應一早知道。
禍起浙江諸暨互保危機
明明知道存在違規甚至還被處罰過,董事長及一眾高管為何還要鋌而走險?從某種程度上説,身為宏磊控股、宏磊股份實際控制人的戚建萍“出此下策”或實屬無奈。
宏磊股份董秘辦一名工作人員對羊城晚報記者表示,實際控制人這麼做主要是因為陷入了當地的互保危機,“我們這個地方民營經濟比較發達,企業向銀行借款流行互保,大股東宏磊控股為一些企業擔保,這兩年金融形勢開始惡化,被擔保的企業還不上款了,銀行就找大股東還,同時原有的銀行借款還要收回,這樣資金鏈一下子變得緊張”。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大股東這麼做雖然暫時損害了上市公司利益,但保證了宏磊控股“不出事”,“如果大股東最終挺不住了,上市公司肯定要受到波及”。
目前來看,雖然2013年的違規佔款大股東5月份時連本帶息都已還上,但大股東的資金狀況似乎仍不樂觀。羊城晚報記者查閱宏磊股份近一年公告,戚建萍“股權質押”或者“解除股權質押”的公告頻頻出現,最近一次是在6月10日,戚建萍1800萬股股票質押到期後立馬又被繼續質押出去。目前,戚建萍持有公司股份6396.28萬股,佔總股本的37.87%;而其質押的公司股份6186.40萬股,佔總股本的36.63%,97%的股份處於質押狀態。
為重組埋下隱患
目前宏磊股份正處於停牌狀態。因籌劃重大事項,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6月5日13時起停牌,鋻於公司籌劃重大事項涉及重大資産重組,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自7月24日開市起繼續停牌。
而在此重要當口,身為董事長兼總經理的實際控制人戚建萍遭到處罰是否會影響公司重組?廣州一位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如果是首次公開發行,董事長和總經理臨時更換是不符合條件的,但重大資産重組沒有相關的規定。
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證券律師劉國華也表示,目前對宏磊股份的處罰只停留在負責人層面,而且也不屬於行政處罰事項,僅僅是一種行政監管措施,“所以基於目前的資訊應該是不會影響重組的”。但劉國華表示,由於公司在2013年多期報告中隱瞞了大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的情況,這是屬於虛假陳述範疇,“如果後續證監會啟動立案調查的話,就會影響重組,這樣的案例之前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