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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王茁與上海家化股權糾紛 勞動仲裁支援恢復關係

  • 發佈時間:2014-08-08 07:48:00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娟娟

  據《勞動報》報道,董事會在開除企業總經理的同時,能否同時解除其勞動關係?昨天,王茁訴上海家化勞動爭議案結果揭曉。仲裁委認定,董事會根據《公司法》解聘經理,但沒有解除勞動關係,因此,支援王茁與家化恢復勞動關係,且家化應支付他工資4萬餘元。當晚,王茁表示,這是“公正的裁決”。而上海家化表示將提起勞動爭議訴訟。

  這一仲裁結果也揭開了雙方新一輪法律訴訟的序幕。今天上午,王茁與上海家化的股權糾紛案將在虹口法院開庭。

  爭議:《公司法》能管勞動關係?

  6月6日,原上海家化總經理、董事王茁,與老東家在虹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上見面。此前,上海家化先後通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解除了王茁總經理職務和董事職位。罷免理由是“公司內部控制被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存在重大缺陷並出具否定意見,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執行事宜的主要責任人,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而正是董事會在罷免高管職務的同時,能否同時取消其勞動合同,是此案雙方爭議的關鍵。

  審理中,王茁表示,他雖是公司總經理,但總經理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並沒有被《勞動合同法》排除在調整範圍之外,“總經理也是勞動者”。只有當他同時存在嚴重失職及營私舞弊的情況下,企業才可解除勞動合同。

  而上海家化則堅持,王茁不同於普通勞動者,代表董事會對公司進行管理。所以,在董事會聘任他的基礎上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故在審理過程中應由董事會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來認定和處分。

  仲裁:董事會不能解除勞動關係

  這場高管與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爭議,受到了各界高度關注。7月14日,仲裁委以案情複雜為由,出具案件延期審理通知書。裁決結果直到8月6日才出爐,而王茁和家化均于昨天才獲悉結果。

  在記者拿到的仲裁書上,虹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董事會根據《公司法》解聘經理的職務,解除的只是該勞動者和原職務之間的關係,而非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所以,對於公司與經理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性,仍要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來確認。所以,裁決對王茁“要求與上海家化恢復從2014年5月14日起的勞動關係”的請求予以支援。同時,上海家化應支付他2014年6月1日至6月24日期間的工資42355.I7元。

  交手:雙方今日法庭再見

  “這是公正的裁決,相信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當晚,獲悉仲裁結果後,王茁給代理律師吳冬發了一條短信。吳冬告訴記者,王茁對上海家化仍有感情,因此他依然希望能回到家化工作。“只是仲裁結果恢復了王茁的勞動關係,並沒有恢復其總經理或董事的職位。”他表示,回歸後的具體職位,還需要雙方進一步溝通。

  不過,上海家化向記者明確表示,不同意仲裁裁決。家化方面認為,董事會決議和流程是按照法律法規進行的,且決議效力並沒有受到仲裁委的否定。所以,公司若恢復勞動關係將構成對公司董事會決議的違背,造成對《公司法》賦予董事會及股東的合法的公司經營管理權的侵犯。家化方面還堅持,王茁作為公司總經理,按照勞動合同法,應當為公司內控嚴重缺陷負責,已達到嚴重失職標準,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據此,將向虹口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

  據悉,在裁決書送達後的15日內若企業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仲裁裁決暫不産生法律效力。不過,今天,雙方就又將再度交手。今天上午9點半,王茁與上海家化的股權糾紛案將在虹口法院開庭,由雙方進行證據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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