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調查禍及近60家公司
城門失火,池魚遭殃。
6月14日,接受大半年上市輔導的新三板掛牌公司古城香業在暴跌15.7%後緊急公告股票暫停轉讓3個月。同一天,停牌逾兩個月的三鋼閩光亦突然宣佈終止重組。原因皆為兩家公司保薦機構、獨立財務顧問興業證券被立案調查。
而據《經濟參考報》統計,還有近60家公司不幸被牽連,涉及IPO、再融資、並購重組等多項業務。此前,為穩定投資者情緒,興業證券主動設立賠償基金,但律師認為其投機取巧,是為規避最終法律責任。
這一切,都成為興業證券投資者難以承受之痛。有股民發佈《致興業證券信》要求公司出面交代相關事宜,讓高管擔責。也有股民呼籲不要為興業證券上億元的錯誤買單,應該積極尋求法律賠償。
或面臨上億賠罰款
先行賠付疑規避法律責任
6月13日,端午節後第一個交易日。一大早,興業證券一紙“被證監會調查”公告讓本來平靜的市場瞬間炸開了鍋。
興業證券在公告中解釋,因涉嫌未履行法定職責,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于6月12日收到調查通知書,“公司將全面配合監管部門的調查工作,同時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然而,這樣的表態似乎並不能撫平市場的焦慮。各大社交網路、朋友圈、股吧、投資者交流平臺,對違規的猜測和評論紛遝而至,但考慮到其近日並無其他違法違規事件,最終業內一致認為,此次調查或與興業證券保薦企業欣泰電氣IPO財務造假有關。一個月前的5月18日,深交所公告,在欣泰電氣事件中,作為保薦人代表,興業證券蘭翔和伍文祥未能勤勉盡責,給予公開譴責處分,並將處分計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的調查書為《沈稽查調查通字16005號》,從文號看,出自瀋陽地區證監稽查部門。而欣泰電氣為遼寧省丹東市上市公司,其IPO造假被查正是起于遼寧證監局的關注。
去年6月12日,遼寧證監局對欣泰電氣出具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隨後的7月14日,欣泰電氣發佈公告稱,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公司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調查通知書》為深證調查通字 15069號。今年6月1日,在經過11個月的漫長調查後,證監會終於公告,認定欣泰電氣IPO申請文件中的應收賬款、現金流等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依據相關法律,證監會對欣泰電氣及其實際控制人溫德乙處以警告和相應罰款。同時,證監會擬對溫德乙、劉明勝二人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根據上市規則,一旦欣泰電氣日後收到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確認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資訊披露違法等情形,公司股票將被深交所暫停上市。
欣泰電氣可能成欺詐發行退市第一股,作為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自然難逃責任。證券法規定,服務機構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為此,記者採訪著名證券維權律師、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宋一欣。他表示,目前還不能完全判定興業證券的連帶責任,“如果監管層界定為保薦機構不知情,情節就比較輕;但如果確定興業證券確實違規,投資者就既可以要求欣泰電氣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興業證券承擔賠償責任,還可以要求欣泰電氣和興業證券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他介紹,凡2015年7月14日(含當日)前買入欣泰電氣且在2015年7月14日未全部拋售的投資者,均可起訴索賠損失。
6月4日,興業證券公告稱,已啟動緊急應對機制,本著保護投資者利益至上的原則,按照新股發行先行賠付制度的要求,決定設立賠償基金,依法合規履行投資者賠償責任。
但在宋一欣看來,先行賠付其實是興業證券逃避法律責任的鑽孔之舉。他認為,企業出現紕漏,保薦機構明顯是責任人,但通過證監會或者自身確定的賠付標準巧妙地規避了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這種制度本身就模糊責任區分,不透明、不公正,也脫離了法治的軌道,是使投資者沒有司法保障的有瑕疵制度”。
這和很多投資者的觀點一致。有股民認為,興業證券主動提出設立賠償基金,明顯是“投機取巧、破財消災”。
至於興業證券可能為此付出的賠償金額,宋一欣表示不好預測。此前,平安證券在萬福生科的欺詐上市和仲介違規事件中,被沒收仲介業務費用2555萬元,並處2倍罰款總計7665萬元,同時賠償12756名投資者1.79億元損失。據此,業內預判,此次一旦最終被罰,興業證券可能也將付出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費用。招股説明書顯示,興業證券當年承銷及保薦費用為1749萬元。
牽連無辜
近60家公司倒大霉
可是,對市場而言,興業證券所帶來的橫禍還遠不至此。
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保薦機構被暫停保薦業務許可期間,依法不能從事相關保薦業務;保薦機構因保薦業務涉嫌違法違規處於立案調查期間的,暫不受理其推薦;保薦機構在整改期間,應當對其負責推薦的項目認真復核,切實履職盡責,嚴格控制風險,並在整改完成後提交書面報告。記者了解到,此前券商被立案調查過程中,投行IPO、再融資、並購重組項目被全部暫停受理,即便是已過會項目,也未被核發發行批文。
wind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15日,興業證券共參與保薦20個IPO項目。其中,上海網達軟體1家過會;其他在排隊的19家企業中,北京瑞友科技1家預先披露更新,上海至純潔凈系統科技、森特士興集團等6家審核狀態為已反饋,福建海峽環保集團、廈門金牌櫥櫃等12家審核狀態為已受理。另外,還有35家剛剛輔導備案登記受理。
“現在IPO審核本來時間就長,興業證券又在這個關口出現保薦重大失職,其他項目肯定會被證監會特別關注。”北京一家大型證券公司投行部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如果已排隊項目更換主承銷商,必須先把材料撤下來,重新排隊。還沒有遞交材料的相對簡單,可能會更換主承銷商。”
這其中,擬IPO券商天風證券的何去何從尤其引人關注。此前,信達資産、九鼎投資、光大金控等多家知名投資機構參與了天風證券的上市前增資。除大股東武漢國資外,三家當代係公司人福醫藥、當代名城、三特索道也在坐等其IPO帶來的財富盛宴。
從天風證券自身來講,通過IPO來補充資本金的渴求亦十分強烈。
但如今,公司能否在短期內實現IPO已經打上了問號。
同樣措手不及的還有之前接受興業證券上市輔導的幾家新三板掛牌企業。6月14日,正在積極籌劃IPO的古城香業突然放量暴跌15%。盤後,公司緊急發佈公告稱,因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被立案調查,為避免造成股價異動,股票自2016年6月15日開市起暫停轉讓;恢復轉讓的最晚時點為2016年9月14日,停牌時間三個月。6月15日,興業證券保薦的另一家新三板公司捷昌驅動暴跌99.96%,登頂當日新三板領跌榜。有市場人士分析,公司股價暴跌,可能是因為IPO被暫停且何時再啟不確定。此外,與興業證券有關係的新三板公司揚子地板也受到牽連。
“證監會對興業證券的調查加處罰大致需要3個月到6個月左右。另外,可能還會暫停或者撤銷其保薦業務資格。暫停的話,短則6個月,長則12個月。”上述人士表示,“IPO需要最近三年的原始財務報表,等興業證券保薦正常,可能很多公司都需要重新準備申請材料”。
當然,被無辜牽連的還有興業證券參與的很多再融資和並購重組項目。據wind統計,今年以來,興業證券參與的定增項目有20個,其中青山紙業和國脈科技已獲批文等待發行,另有4個項目已通過證監會審核,11個已反饋意見,3個項目已經受理。並購重組方面,先後有22家上市公司聘請興業證券作為獨立財務顧問。其中,欣泰電氣和棲霞建設等5家公司並購重組事項失敗;熊貓金控等7家公司並購重組事項完成;目前,尚有先導智慧和達仁資管等10家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項目仍在進行中。
一個事實是,6月14日晚,在停牌逾兩個月之後,福建最大鋼鐵企業三鋼閩光突然宣佈終止重組。重組告吹原因為興業證券被立案調查。三鋼閩光在公告中表示,興業證券被查預計將影響正在進行的公司重組工作,同時,若臨時更換合作方,公司預計難以在預定時間內發佈重組方案。
“20家A股IPO、3家新三板、20家定增、10余家待審並購重組,也就是近60家企業都遭受到了興業證券的黑天鵝,但噩夢可能才剛剛開始。”前述投行部人士告訴記者,每年7月,證監會會公佈年度券商分類評級。如果此次證監會調查屬實,並認定為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不當,興業證券就難逃降級命運。另外,其他券商的保薦承銷、財務審核等相關業務可能也將被從嚴監管,牽連甚廣。
投資者拒買單
發公開信要求高管擔責
6月14日,股吧《廣大投資者致興業證券的一封公開信》引來數百點讚和跟帖。這份公開信主要內容包括:1、請迅速停牌;2、説明事件真相及後續調查結果以及公司應對策略;3、評估此事件對公司業績造成的影響,並公之於眾;4、説明配股資金的最新用途;5、要求當事人、公司主要領導人,包括董事長承擔責任。
投資者認為,之所以出現造假事件,興業證券高層管理人員難辭其咎,“股民不能流血又流淚。如果不懲罰高管,職位照舊、高薪照拿,對興業證券的懲罰絲毫不會影響他們的利益,後果等於完全由股東承擔。對這些人,只有經濟懲罰、職務罷免乃至市場禁入等並用,才是真正維護市場公平和對廣大投資者利益的最大保護”。也有更激進的股民呼籲,投資者不要為興業證券錯誤買單,應該團結起來,直接追究法律賠償,進入司法程式。
對股民熱議的讓興業證券資不抵債最終破産,上述券商投行部人士認為,可能太重,“興業證券本身並沒有造假,但涉嫌幫助他人造假。處罰的輕重主要看監管層的魄力和決心。單純為了威懾力還不至於”。
本月早些時候,央行副行長張濤在陸家嘴金融論壇表示,對於經營出現風險、經營失敗的金融機構,要建立有序的處置和退出框架,允許金融機構有序破産。數據顯示,興業證券運營能力一直低下,67億註冊資本在上市券商僅次於中信、海通、國君、華泰等幾家大型券商,然而其營業收入和利潤不及這些券商一半。
此外,興業證券在回購方面的表現也讓投資者頗有微詞。記者注意到,在欣泰電氣公示證監會調查結果當天,興業證券同時發佈一份回購公告。這份落款為6月2日的《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股份的進展公告》與其5月4日、4月6日發佈的回購公告,除截止日期分別為5月31日,4月29日、3月31日外,其他內容完全一致。即4月份、5月份興業證券並無任何新的回購。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公告回購次數並不代表實際回購次數,上市公司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公告上個月回購實施情況,當回購股份比例達到總股本的1%時,公告回購實施情況。公司無需在每次實施回購時都進行公告。
但這份特殊時間點的公告讓股民産生了誤會。“我以為是新回購。在欣泰電氣的利空下,重復公告一個多月前的回購資訊,很容易給投資者造成實施回購的假像。”興業證券一位股民抱怨。他還吐槽,此前,興業證券多次打著回購的幌子引誘股民,而在股價跌至回購價下限後,卻再無回購措施。對此,其董秘在“上證e互動”答覆,請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及時掌握回購情況。
同花順數據顯示,6月13日、6月14日、6月15日、6月16日,興業證券股價分別下跌5.43%、2.27%、0.14%、0.55%。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興業證券作為主辦券商的新三板公司達仁資管,因重大資産重組暫停轉讓申請違規,被股轉系統點名其“未勤勉盡責”。今年2月,興業證券又因公司融資融券強制平倉操作出現差錯,導致客戶信用賬戶股票的實際強制平倉數量遠超過應當平倉數量,並且未經客戶同意直接在客戶信用賬戶進行買回操作,被證監會福建監管局責令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內部合規檢查。5月初,新三板股轉系統發佈的4月份主辦券商執業品質評價中,有21家主辦券商被扣分,其中興業證券被減點3分,是被減點最多的券商,也是唯一被扣3分的券商。(劉艷)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