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投資者可直接買香港基金
- 發佈時間:2015-12-11 02:10:32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楊菲
12月10日,外管局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內地香港兩地基金互認政策已經正式實施。內地和香港近日均已有基金管理人向監管層提出了申請,待獲得註冊後即可履行外匯登記程式。
所謂基金互認,指在香港註冊的基金可以向內地投資者直接銷售,內地符合條件的基金也可銷售給香港的國際投資者。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師楊德龍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內地香港基金互認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已提出,但因為今年股市大幅回調而推遲,此次也是監管層正式推出這一新政。
據外管局介紹,按照11月發佈的《內地與香港證券投資基金跨境發行銷售資金管理操作指引》,在實行進出各等值3000億元的總額度控制基礎上,外管局不再對單家機構、單只産品的額度進行審批,基金跨境發行銷售項下相關資金匯出入不設幣種限制,但要求每只基金客地發行規模不得超過該基金總資産50%。
楊德龍表示,由於3000億元額度是申購、贖回軋差後的凈額度,所以實際交易量會遠遠大於3000億元。且該額度和滬港通的額度差不多,設定3000億元的額度也是為了防止資金量過大對於兩地的基金市場造成較大衝擊。從滬港通的額度使用情況來看,半年內應不會上調額度。
“基金互認政策的正式實施開闢了兩地投資者證券市場投資新通道,資本和金融項目交易中‘居民在境外出售或發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內出售或發行’兩個子項將不再受到嚴格限制,資本項目可兌換實現新突破”,外管局稱。
楊德龍表示,基金互認的意義與滬港通、深港通相類,都是開通兩地投資者的投資通道,有利於提高成交量,對兩地市場都會形成一定利好,利好券商、白酒等藍籌板塊;香港股市估值相對便宜,可能會吸引部分內地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