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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配資炒股虧掉4套房 為補倉透支8張信用卡遭罰

  • 發佈時間:2016-01-12 08:02:4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小菲

  佛山禪城區法院一審以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劉月(化名)曾經是廣東一家知名高校的教授,擁有讓人羨慕的職業和收入。不過,因為沉迷于股市,她不但虧掉了自己的四套房産,同時還欠下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親友近200萬元。

  為了在股市中“翻身”,從2012年6月到2013年7月,劉月分別在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600016)等8家銀行辦理了信用卡,欲用“以卡養卡”的方式籌錢補倉。至2013年年底,劉月透支套現各銀行信用卡60余萬元。

  佛山市禪城區法院昨日通報,近日該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其惡意透支的款項為24萬元,並以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劉月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目前,劉月已提出上訴。

  賣房配資 女博士股海“血本無歸”

  今年51歲的劉月,是一名中文系女博士,2005年後開始在廣東某知名高校任教授。至今,在不少網站上仍能查詢到她關於專業方面的不少論文。

  劉月擁有讓人羨慕的職業和收入,曾經在南海擁有四套房産。然而,這一切都在她進入了股票市場後投資失利而發生了改變。

  2009年,因為在股票市場投資失利,劉月將自己位於南海俊雅花園和大瀝大浩湖購買的兩套房産賣掉,並將賣掉的大浩湖房産的全部款項以及俊雅花園房産的其中10萬元投入了股票市場。但因為對股票市場沒有充分了解,她在股票市場虧得一塌糊塗。

  另外,劉月在和基花園還有一套房子,因為欠中國郵政儲蓄銀行90萬元貸款,後來無力償還便賣掉了。據劉月口供,她的四套房産全部因股市虧掉,但還有一套房産是怎麼賣掉的,她並沒有提及。

  雖然房子全虧了,但劉月並沒有因此而對股票市場死心,反而是加大了投資的金額,希望在賺的時候增加收益,彌補此前的虧損。

  2012年8月,劉月在深圳的一家配資公司申請配資。根據合同約定,劉月只要投入50萬元,配資公司就會將資金增加到200萬元,劉月每月付給配資公司3%的利息。如果劉月這筆資金虧損近20萬元時,配資公司將強行平倉止損。

  不幸的是,劉月投入的這50萬元很快打了水漂。以她自己向公安機關交代的話來説,她買的幾隻股票全都“血本無歸”了。

  惡意透支 一審被判五年

  劉月非常不甘心,為了將此前的損失賺回,劉月通過自己之前申請的廣發銀行和平安銀行(000001)的信用卡透支套現資金,再次申請配資。據其供認,其惡意透支廣發銀行和平安銀行的款項各為10萬元。同時,她名下還有另外5張信用卡,透支款項總共超過20萬元。

  2013年2月,民生銀行佛山分行的職員來到劉月的辦公室推銷辦卡業務,並告訴她最高能申請到15萬元信用額度。劉月於是萌生出再申請一張民生銀行信用卡,來“以卡養卡”。

  2013年3月,劉月在拿到民生銀行的信用卡後,就找到可以通過POS機套現的人,分兩次套現99900元以及50050元,而商家收取了她本金的1.2%作為手續費。之後,她就開始每個月還最低還款額到這張信用卡裏,然後又用相同的方法將還的錢再套現出來。

  就這樣,劉月一方面通過透支套現來還此前的欠款,另一方面繼續將錢投入股票市場補倉。直到2013年6月,股票市場暴跌,劉月一下子損失了40余萬元,這成了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

  2013年10月,劉月所持有的8張信用卡均已透支信用額度。此時,劉月還欠小額貸款公司及親友近200萬元,他們都一齊向劉月討債。劉月自知自己無法償還,索性明確告知銀行無法還清。

  2014年9月,劉月因惡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依法刑拘。在訊問中,劉月表示十分懊悔,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近日,禪城法院判決劉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惡意透支信用卡約24萬元(部分透支款項未認定為惡意透支),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劉月認為法院判決量刑過重,目前已向法院提起上訴。

  焦點:

  POS機如何進行套現交易?

  在案件中,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劉月是怎樣找到違規通過POS機幫她套現的商戶的,這些商戶又是如何處理的?

  據劉月交代,她是在網上查詢到可提供POS機套現的廣告,通過電話聯繫商家。商家稱其POS機是流動的,約劉月到其灰色小轎車上進行刷卡交易。經查, 與劉月交易的帳單雖然顯示是在佛山市某食品批發行中消費産生的,但該批發行負責人羅某在接受調查時稱,並沒有與劉月産生任何交易並收取套現手續費,且該涉 案POS機早在2011年12月已經向興業銀行(601166)申請取消。

  其實,因為違規使用POS機幫他人套現的商家被判刑的案件並不少見。比如在2013年的一起案件中,李某原是電腦維修店的店主,為貪小便宜,非法幫助 客戶羅某套現32.5萬元,收取手續費4000元。沒想到,套現後不久羅某便去世,留下將近40萬元的本金和利息無法歸還銀行。隨後,多家銀行報案。李某 為他人套現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同時判決李某對羅某的信用卡債務負連帶賠償責任。

  禪城區法院提醒,根據兩院相關的法律解釋,“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 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225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法官強調,POS機申領者應合法使用POS機,切勿為了賺取 “小額”手續費而以身試法。

  女教授:

  炒股太入迷了

  為何劉月在收到銀行的催繳電話後,仍舊不還錢?她曾表示,因為當時自己還欠其他銀行透支款、小額貸款公司、親戚朋友共200萬元左右。如果還了錢,她就連生活費都沒有了。“反正我當時還錢進去,之後也無法再套現出來,於是我就不還了。”

  劉月表示,她因為沉迷炒股,之前已經虧了自己的四套房子,所以非常“不服氣”,非要將自己之前虧的錢在股票市場裏賺回來,所以才申請這麼多銀行卡透 支。她承認,自己知道惡意透支的行為是犯法的,當時透支的時候根本沒有考慮到自己的還款能力。“當時我在投資股市的時候,太過入迷了,沒有考慮過這方面的 問題。”

  由於將自己的所有房子都賣掉了,劉月説,她後來都只能靠租房子來生活。(劉藝明 劉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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